小学班主任履行心理契约责任对学生行为影响研究
2020-05-19江苏南通市竹行小学
教书育人 2020年13期
张 慧 (江苏南通市竹行小学)
一、心理契约的理论基础
心理契约是1960 年组织心理学家阿吉里斯在其所著的《理解组织行为》一书中首先提出来的。阿吉里斯认为在员工与组织的相互关系中,除正式雇佣契约规定的内容之外,还存在着隐含的、非正式的、未公开说明的相互期望,它们同样是决定员工态度和行为的重要因素,这就是心理契约。心理契约理论自提出后,被广泛地运用在组织管理领域,对丰富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我国自20 世纪90 年代引入心理契约,早期主要着眼于该理论在营利性组织中的研究应用,之后又被引入非营利性组织的管理应用领域。就目前的研究文献来看,心理契约在非营利性组织中的运用研究主要集中在公立医疗机构管理者和雇员之间,高校管理者和教师,高校的教师和学生等几个方面,而对于心理契约在小学班级管理中的应用研究在已经发表的文献中还很少看到。
然而,根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小学班级管理中心理契约理论也有其适用性。首先,新时期小学生,特别是中高年级小学生的心理发展相对成熟。在我们调查的学生中,96.73%的受调查者对自己的班主任存有心理期望,其中90.52%的学生对老师至少有5 个以上的心理期望;同时,班主任也对学生有着多样化的心理期望。小学师生和班主任之间丰富的心理期望是他们心理契约缔结的基础。其次,我国小学班级具有明显的组织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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