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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中多元主体参与的困境与对策

2020-05-13张泽

重庆行政 2020年2期

张泽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制度逐步完善,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发展。然而,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对生态系统造成了较大破坏,财富的剧增伴随着对环境保护的忽视与资源的过度开发。随着城镇化加速,人民对蓝天、碧水、净土的需求与经济粗放型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优化以及生态型公共物品的供给便显得至关重要。

一、问题的提出

国家治理主体可以概括为公共机构、私人机构和社会组织三个层次。生态环境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长期由代表公共机构的政府单方面供给,私人机构与社会组织“搭便车”现象非常突出,致使多元治理主体间无法实现有效的集体行动。这容易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公地悲剧”的出现,阻碍市场机制在环保产业中基础性作用的发挥和人民群众的社会参与。

本文以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为立论基础,首先对我国当前环保多元主体间的集体行动现状进行梳理,揭示出环境保护中集体行动的困境及其关键所在;其次,以政府作为环境保护主要责任主体,以选择性激励作为手段,为我国今后避免陷入上述困境提出针对性对策,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提供一定的策略选择。

二、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者: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核心思想

(一)奥尔森集体行动理论的核心思想

亚当·斯密认为,市场经濟中的理性个体以自利为动机来指导行为,整个社会最终实现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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