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益诉讼:法理辨析与制度建构
2020-04-22陈林基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陈林基
摘 要:当前证券违法行为频发,行政执法难以遏制此类行为,受损的中小投资者求助无门。引入证券公益诉讼以破除证券侵权诉讼的救济困境,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利益,弥补中小投资者的损失应为我国证券法律的重点。证券公益诉讼不仅具有正当性基础,也具有可行性基础。证券市场秩序利益当属证券公共利益,现有诉讼形式无法满足证券群体性纠纷的需求,证券公益诉讼却具有独特的优势。美国与德国的诉讼制度存在适用困境,而中国台湾地区的团体诉讼最适合中国大陆国情,其能契合中国大陆证券市场需要。因此,可以中国台湾地区团体诉讼为模型,结合国情设计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公益诉讼。
关键词:证券公益诉讼;中国台湾地区;团体诉讼;公共利益保护;投资者保护
中图分类号:D922.28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626X(2020)02-0112-13
一、引言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改革步伐不断加快,继科创板实行注册制之后,创业板的注册制改革也提上日程。完善证券市场秩序,优化投资者保护环境将成为今后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为此,一方面需强化我国证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为投资者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另一方面要改革我国证券侵权诉讼制度以遏制证券违法行为与保护投资者权益。
现今我国证券侵权诉讼形式主要有单独诉讼与共同诉讼两种,但都难以应对证券侵权案件的现实状况,致使证券欺诈行为泛滥,中小投资者保护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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