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秘书省图书出版职能研究
2020-04-22郭伟玲
兰台世界 2020年4期
郭伟玲
摘要 唐代秘书省作为中央图籍机构,在前雕版印刷时代承担起部分国家出版职能,主要表现在图书发行、图书复制、出版管理等方面,本文通过梳理秘书省的出版史实,分析唐代国家出版管理观念的主要内容,以唐宋之际出版职能的转移、丰富、提升为落脚点,对比分析唐代秘书省出版职能的历史局限性。
关键词 唐代 秘书省 出版职能
自东汉桓帝延熹二年,秘书监的一职出现,其职责与图书紧密相连,执掌图书保管及古今图书文字勘定,因其负责的图书属于禁中图书,因称“秘书”。至曹丕建魏,另立秘书监,属少府,掌“艺文图籍之事”。西晋惠帝永平中,秘书监脱离中书省的治辖,此后南北朝乃至隋唐宋元,秘书监(省)成为一个独立的职掌国家藏书的收集、管理、校勘等活动的图籍机构。在这一过程中,唐代秘书省除却它的藏书职责之外,还担任了部分图书复制和出版管理等职责,在特定的时期可算作国家出版机构。
一、唐代秘书省出版职能履行
1.官方图书制作、发行。在印刷术发明、推广之前,手工抄写是图书主要的传播途径,因此唐代秘书省抄书活动于满足本机构藏书增长之外,尚且承担部分图书发行任务。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秘书省图书发行职能的发挥是相对的,因为它的发行方式、发行渠道、发行对象受到皇权的限制,并不面对大众,但从流通的角度来讲,它仍然完成了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过程,可定义为受控的图书发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唐代秘书省的图书抄写可认定国家出版活动中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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