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与乡村振兴
——以福建省闽东地区为例
2020-04-21许海烽卢竞冬
文化产业 2020年6期
◎许海烽 卢竞冬 游 上
(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17)
发展乡村旅游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乡村古建筑古村落是反映一个地区风土个性、文化底蕴的重要载体,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乡村地区作为古建筑遗产的资源富集地,应充分利用资源优势,深入挖掘其历史文化底蕴,以发展乡村旅游为纽带,在保护性开发中实现传承、活化,助力乡村振兴。
福建闽东是我国廊桥遗存量最大、文化价值最高的地区之一,其廊桥历史源远流长、文化底蕴深厚、建筑技艺精湛。宁德市寿宁、周宁、屏南等县的廊桥遗存核心区,成为福建省廊桥保护、开发工作的重点区域。以地域特色为龙头,促进第一产业与第三产业协同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研究课题。
一、文献综述
(一)古建筑遗产资源概念阐释
《中国古代建筑辞典》将古建筑界定为:古代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遗留的建筑物。学者吴卉认为,中国建筑史虽将1840年之前的建筑认定为古建筑,但考虑到古代建筑形式与风格都在其后得到沿袭,因此古建筑可应是清末民初以前根据传统形式建造的古典建筑物[1]。张林认为古建筑是古人留下来具有较长历史的寺、庙、殿、塔、楼、宫、陵等建筑[2]。王锐认为,古建筑是指被保存下来的、具有一定研究意义或者观赏价值的历史遗产[3]。学者对古建筑的定义各不相同,或从时间维度分析,或从文化与社会价值角度界定,或侧重建筑类型考量,其共性在于对时间长远性的描述和历史文化价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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