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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发展增动力 改革创新添活力
—— 记宿迁市农民合作社发展

2020-04-10撰写王占武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0年4期
关键词:市级全市规范

撰写|王占武

近年来,江苏省宿迁市按照“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人才兴社、辐射带动”的总体思路,不断深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培育,切实转变经营模式、提升经营能力,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部门联动,完善制度管理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农业农村、供销、金融、财政、市场监管、税务、发改等单位和部门联动的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优势,进行业务指导,实行分层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农民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二是分类管理制度。对于一般合作社重点加强引导,对于进入名录的合作社重点进行规范发展,对于市级及以上示范社重点提升其功能,做到有侧重、有重点地进行分类管理。

三是月度例会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创新发展,全市形成月度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例会,研究探讨农村改革特别是农民合作社的规范发展工作。

二、加强典型培育,提升示范水平

一是实行示范社联创。按照省关于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示范社联创制度和“省有示范、市有典型、县有样板”要求,重点培育一批制度更健全、运作更规范、机制更灵活、管理更民主、效益更明显、分配更合理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目前,全市所有县区都建立了示范社创建制度,逐步形成示范社联合创建格局。同时,对已被评定为市级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进行跟踪监测,加强重要指标考核,对连续两次综合考评未达标者,予以取消示范社称号。2018年6月,按照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全市合作社发展的实际情况,对示范社标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发布《关于印发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标准的通知》,分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及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示范社两类,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完善了示范社标准体系,为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目前,全市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累计达50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3家、省级示范社98家。

二是建立名录和年报。遵循“动态管理、有进有退、从严把关”的原则,高标准完成农民合作社名录创建工作,确保合作社名录创建质量,提高合作社名录的公信力和知名度。2019年,全市列入名录的合作社达772家。开展合作社年度报告。针对年度报告公示率较低的问题,市级专门下发了通知,旨在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总结经验,进一步做好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工作。2019年,全市农民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率达60%,比2018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三是开展整县推进。2018年8月,泗洪县被农业农村部选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30个试点之一,作为江苏省5个试点之一、苏北唯一一个,泗洪县经过1年多时间发展,在合作社运行模式、规范管理等方面都探索了一定经验。2018年8月,与市档案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档案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按照“稳步推进、突出重点、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规范”的原则,从建立完善制度、健全管理体制、配置设施设备、规范档案整理入手,培育典型,以点带面,全面加快档案建设规范化进程。

泗洪县双沟镇周冲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员分红

三、加强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一是开展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鼓励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统分结合”发展,探索直接经营、再入股经营、“反租倒包”经营等多种经营模式,增强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实体化运行能力。2019年,全市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累计达637家,入股面积46.6万亩,入股农户10.12万户。在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同时,全市以村级土地股份合作社为引领,以培育家庭农场集群为重点,配套综合服务中心,创新开展了“一社一群一中心”试点,逐步形成了“产业集聚、农场集群、服务集中、发展集约”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有效解决了一家一户“办不成、办不好、办了不划算”的问题。目前,全市累计建设家庭农场集群56个,集群累计经营面积35.2万亩。

二是建立融合发展机制。按照融合发展的理念,建立农民合作社融合发展机制,加快农民合作社联合与合作,不断提升农民合作社规模和效益。2017年,全市在水产、果蔬、家禽、家畜、苗木、农机、粮食种植等行业成立了7家市级行业联合社。2018年,在市级行业联合社和县区级联合会的基础上成立了市级农民合作社联合会。市级联合会和行业联合社开展定期活动,赴湖北省潜江市等地实地考察学习,促进了全市农民合作社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和引导供销合作社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功能、相互支持、融合发展,以“两社”融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在生产、流通、资金等方面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开展为农服务。强化联合社行业指导、组织建设、教育培训等职能,广泛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共同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

宿城区八零种养专业合作社成员采摘无花果

泗洪县金麦浪果树种植专业合作社基地的软籽石榴

三是细化“空壳社”退出路径。针对“空壳社”对合作社发展的负面影响,2018年11月初,会同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开展“空壳社”调查摸底工作。通过开辟农民合作社退出便捷通道,在注销手续、公示等环节上采取集中帮办的形式,加快“空壳社”集中清理。2019年4月,在农业农村部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了工作力度。至2019年底,全市共清理“空壳社”2773家。

四、加强辅导扶持,提升经营能力

一是强化辅导培训。实施“走出去、请进来”。定期组织合作社理事长外出考察,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合作社产品展销会,学习外地先进经验;邀请外地优秀合作社理事长及合作社方面的专家、教授来宿迁市授课,提升合作社理事长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培训中建立分级机制,市级重点培训县、乡辅导员和市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县(区)重点培训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不断提高合作社队伍管理水平;合作社重点培训普通成员。自2010年以来,市级每年春秋两季定期举办培训班,累计培训人员达5000人次。

二是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在全市范围内组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按照“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助农民销、实现农民富”的要求,大力实施“科技兴社”和“服务强社”。选定农业科技人员与县级及以上示范社实行“一对一”技术指导,为合作社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实行“按档分级培育、领导挂钩指导、干部定社服务”,按照示范社不同级别由相关部门领导挂钩指导,同时,选定1名机关工作人员定社服务,帮助合作社研究发展思路,制订经营策略,督促规范管理,联络产品销售,监督利益分配,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快速发展。

三是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财政扶持改革,变资金为基金、变无偿为有偿,创新项目补助形式,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覆盖面。在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中,全市每年专门安排近3000万元用于农民合作社发展。市级设置150万元农民合作社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社辅导培训、展示展销、品牌建设等方面。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市县联动推动全市“两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建立了“银、企、法、政”一体的风险处置框架,形成具有特色的“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2019年,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2.63亿元。市财政2017年出资2000万元,推行“苏农担”,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业务,具有额度大、成本低、门槛低、效率高等诸多优势,有效解决了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宿迁市组织农民合作社参加产品展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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