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视野中“图像放大”的概念及意义
2020-03-31权弘毅
艺术广角 2020年2期



在当代的公共艺术表现中,由于人的视觉感官对“美”的需求,需要把表现的对象进行视觉处理。其中利用“图像放大”的方式构成作品与场域之间的视觉关系,是艺术家常用的表达方式。从表面上看,“放大图像”只是把对象物的尺寸“放大”了,而事实上,它的内涵具有一定的视觉感官以外的指向性。
一、什么是“图像”,怎样“放大”
在视觉艺术活动中,图像的“放大”与“缩小”是构成视觉审美的重要因素。这种审美造型主要与图像学、美学、造型理论等有关,是视觉表达的新的解读方式,也由此构成了艺术的新的知识系統。
“图像的放大”,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图像”,怎样“放大”。“图像”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画成、摄制或印制的形象。”也就是说,图像是在人的干预下形成的趋于平面的“形象”。而图像学理论家米歇尔认为,形象、文本、意识形态构成了图像学。这说明,图像不仅仅是我们所常见的图像(图片、画、雕塑、艺术品)本身,而是讨论“形象”这一观念的方式,包括图画、视觉设计、想象、视觉感知、模仿等相关的所有观念。实际上,图像是主体有意识的行为下产生的某种视觉关系。
“图像放大”就是在这种“图像”认识背景下产生的。“放大”具有扩大之意,是在主体的主观意识作用下实现的。“图像放大”是艺术家根据某一形象的感官认识的独特性,把形象适度的“放大”,获得新的视觉感的一种表现方式。一般情况下,公共空间展示的作品尺度根据场域的需要而制定。这就需要艺术家敏锐的觉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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