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成本法在装备激励约束定价模式下的应用分析
2020-03-31沈存
财会学习 2020年8期
沈存

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装备价格确定机制的发展历程进行了介绍,分别介绍了成本激励约束定价和目标成本法的特点和内涵,并阐述了目标成本法在成本激励约束定价法下的应用。
关键词:目标成本法;激励约束定价;单一来源
装备好的生产企业承载着我国国防科研等重要工作职责,随着国家改革地不断推进,注重效益最大化已经成为其运营生产的核心目标。受到经济效益的驱使,做好企业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减少成本消耗,可以提高企业整体效益。由此可知,加强成本会计核算管理,已经成为企业重点关注的内容,其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装备价格确定机制的发展历程
自建国以来,我国装备定价机制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的发展。分别为:
第一阶段,无偿调拨阶段(1949-1953),这一阶段装备的科研和生产采用供给制,不计算成本和利润。
第二阶段,实际成本加成阶段(1953-1956),这一阶段装备科研和生产实行实际生产成本外加5%利润的定价方法,即:产品价格=实际生产成本×1.05,采用逐年定价的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报主管机关批准。
第三阶段,计划成本加成阶段(1956-1978),这一阶段实行计划成本外加5%利润的定价模式,即产品价格=计划成本×1.05。
第四阶段,多种定价方式并存(1978-2013),明确了“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多种采购方式;将装备价格调整为以审定的定价成本外加 5%利润的方法,即产品价格=定价成本×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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