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视阈下的社区警务研究
2020-03-31马帅
关键词 风险社会 社区警务 风险认知 风险治理
作者简介:马帅,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教师,研究方向:治安学。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078
一、引言
美国社会学者丹尼尔·贝尔提出社会的发展已进入“后工业化时代”,后工业化时代人类将引来产业结构的重新调整,传统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在社会创造的价值将逐步降低,以知识型和教育型服务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将兴起,并随着后工业化的发展比重逐步抬升。[1]这一进程中,传统的社会架构、生产生活方式必将被摧毁,社会冲突动荡不断出现。早在2015年,中国第三产业产值已达GDP的51%,因此中国已具备后工业化时代的指标 。
“后工业化时代”是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时代,同样是风险社会的时代,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下,防止“黑天鹅”与“灰犀牛”事件。党和国家在面对难以预测、暗潮涌动的风险社会时,政策方向一致指向了风险防范和化解,那么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前提在哪儿?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似乎能找到一些解答。根据我国国情,认识透析“风险社会”的本质和特征后方能设计出具体的风险防控和化解措施。风险防范与化解的具体操作点和落脚点又在哪儿?在基层。对于公安队伍来说,风险防控的落脚点和出发点在基层基础的社区警务工作中,浙江诸暨“枫桥经验”就是有效化解风险的尝试。
二、 风险社会理论
1986年,贝克的《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刊发,同年4月,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发生泄露事故,也许是历史的偶然,贝克书中描述的“风险社会”突然真实的来临,并迅速给学术界带了了重大思想撞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