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下地勘基金项目财务核算变化和管理优化
2020-03-31邢东升
财会学习 2020年8期
邢东升
摘要:本文针对政府会计下地勘基金项目财务核算变化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提出了一些有效提高基金项目财务核算水平的建议,仅供参考。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地勘基金;财务核算
一、政府会计制度下地勘基金项目财务核算变化
在原地勘单位会计制度下,地质勘查资金都是在预算会计核算模式,通过:“地勘基金”科目核算收入,通过“地勘生产”科目核算支出。由于政府会计制度设立“双体系、双基础、双报表”的平行记账体系,在政府会计制度下地勘基金项目发生的业务需要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别记账,但由于财务会计确认的基础是权责发生制,而预算会计确认的原则是收付实现制,两者在收入和费用确认上既有联系又有一定差异,具体表现在:
(一)地勘基金拨款收入确认差异
预算会计制度下,只有在收到现金后才能确认收入,财务会计下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实现。例如,地勘单位2018年的基金项目预算指标为300000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资金在2019年1月份才支付给地勘单位,这样的情况下,财务会计需要在2018年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收到预算确认书后,进行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300000
贷:财政拨款收入300000
由于2018年没有收到现金,因此地勘单位在预算会计中不确认收入的实现,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2019年1月收到项目财政拨款后,财务会计制度下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00000
贷:应收账款300000
预算会计制度下,需要进行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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