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引导策略
2020-03-31蒋昕昊
法制与社会 2020年7期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网络舆情 多元治理
作者简介:蒋昕昊,福建警察学院侦查系2016级。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058
一、问题的提出
2018年发布的《社会蓝皮书》指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利用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呈现高发态势,这种涉众型经济案件一旦发生,极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1]群体性事件与互联网平台的交织融合是新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显著特征。
从群体性事件的内涵来看,无论群体性事件的诉求是否合理,非法性是其首要的特征,即群体性事件是非法的聚众行为。空间性是群体性事件的另一显著特征,即群体性事件是在具体时空中发生的聚众行为,网民在网络平台集体诉求的行为不能认为是群体性事件。但由群体性事件形成的网络舆情不仅可以助推群体性事件的势态发展,而且还可以跨越空间限制形成全国性的舆论声势。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秋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重要讲话中指出,处理群体性事件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2]。在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迈进的新时代,我们不仅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重大风险考验,网络治理就是这系列重大风险考验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空间是虚拟的,但运用网络空间的主体是现实的,大家都应该遵守法律,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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