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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引发的法律思考

2020-03-31黄宇隽

法制与社会 2020年7期

关键词 超限超载 货车营运 行政执法

作者简介:黄宇隽,江南大学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生。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027

2019年10月10日18时10分许,312国道K135处、江苏省无锡市锡港路上跨桥由于货车严重超载发生桥面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引发了全国人民的震惊和热议。

近年来,全国各地类似交通事故屡见不鲜,比如8·24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6·19粤赣高速匝道断裂坍塌事故。频发的交通事故暴露出货运行业违法违规营运的乱象。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针对货车营运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行政部门职能缺位、执法不到位仍使违法违规营运现象屡禁不止。

“中国法制现代化之父”沈家本曾说“有其法者,尤贵有其人也”,有了好的法律,还要有好的执法者,才能尽法律之用,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一、我国有关货车营运的立法现状

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反映了两方面问题,一方面是货车是否超限超载,另一方面是货车该不该进入高架桥。对于货车超限超载和进入高架桥行为,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一)我国有关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

在公路运输中,超限和超载两种行为往往相互伴随出现,但法律界定和法律依据有所不同。超载关注汽车的性能和行车安全,是指货车装载货物超过额定载重量;超限关注公路的正常使用,是指货运车辆的载货长度、宽度、高度和载货质量超过规定限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路运输条例》)为治理超载问题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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