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改革视角下机构养老制度的理性检讨与改革路径
2020-03-31左菁

关键词 供给侧改革 机构养老 资格评估审查制度 养老机构分类分层制度 医养结合制度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营利性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法律问题研究》(2014YBFX106),本文为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左菁,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社会保障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0.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20.03.015
一、研究缘起
一直以来,普遍的观点认为,我国机构养老缺口巨大,因此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增量改革,即通过各种鼓励性政策措施,刺激更多的社会力量进入机构养老领域,增加我国养老机构的床位数,力争达到5‰的国际标准,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机构养老需求。“促增量”的改革方向虽无可厚非,但同时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机构养老发展还存在更为严重的结构性难题,即“供需错配”,换言之,养老机构的服务供给与有效需求严重脱节,机构养老资源浪费严重,“一床难求”与“床位空置”长期并存,结构性矛盾突出。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与李克强总理先后提出中国应当大力推进“供给侧改革”,并将“供给侧改革”确立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手段。2017年,十九大报告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诠释。 “供给侧改革”的出台为机构养老的制度变革提供了改革契机和理论指导。不难发现,“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在于“调结构”,这与机构养老的“存量改革”的方向高度契合。机构养老的“存量改革”,亦可称为“机构养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旨在通过制度手段的引导,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结构的适应性,提高服务供给的质量,减少无效供给,扩大有效供给,变“供需错配”为“供需适配”,对现有机构养老资源进行优化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