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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中庸思想及其对当前学校教育的启示

2020-03-20饶志祥

文教资料 2020年1期
关键词:教育启示学校教育

饶志祥

摘    要: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中庸思想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学校教育正经历改革与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儒家中庸思想,对当前学校教育具有启示意义:一是批判注入式教学法,坚持以人为本;二是教师坚持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学生相结合;三是区别对待学生学习负担;四是建立新型的因材施教观,促进学生发展。

关键词: 中庸思想    学校教育    教育启示

一、儒家中庸思想

中庸是中国认识史上的一个古老概念,由孔子提出,经孟子、子思、程朱等不断发展,在儒家文化中一直有着重要的地位,对中华民族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庸一词合在一起在《论语·雍也》中有记载:“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古代,中庸被誉为“至德”,很少人能够达到,但是“中庸”的含义一直众说纷纭,连孔子也没有明确的解释,后世众多注家分别对“中”和“庸”的含义作了注解。朱熹在《中庸章句》标题下注说:“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四书集注·中庸章句》)郑玄说:“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释文》及《礼记正义》引)又说:“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郑注《礼记·中庸》)程颐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河南程氏遗书·第七》)笔者认为朱熹和郑玄的解释值得商榷。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不偏不倚”的解释为:指不偏袒任何一方,保证公正或中立。也形容不偏不歪,正中目标。待人处事中不偏袒任何一方不一定是适度(程度适当)。中庸是达到中和的手段和方法,中和是中庸的目的。笔者赞同程颐对中庸的解释。中,不偏,公正,不偏袒;庸,不易(不改变),符合常规,分际。笔者认为中庸是待人处事的适宜、恰如其分、合情合理。中庸坚持“义”原则(合理适宜)把握“过”与“不及”的度的标准,找到中庸点。事件在A情况下是不合理的,在B情况下也许是合理的。“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孟子·离娄章句上》)。孟子与淳于髡关于“男女授受不亲”的辩论就体现了这一点。

中庸作为一种方法,通常称为中庸之道。中庸之道不是折中主义。折中主义坚持平均平等,坚持平均用力的原则;中庸之道强调灵活变通,坚持权变和时中的原则,即在情境中理解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孟子对于中庸的理解强调以“权”应变和以“义”制宜。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规定要怎样干,也没规定不要怎样干,只要干得合理适宜,便怎样干。此外,中庸之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仍有启发意义。当今社会,“和而不同”依然是解决矛盾的基本方式之一,矛盾是通过包容对立面、在矛盾双方之间寻找中介这种中庸方式加以解决的。当前社会改革发展遇到的问题,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顺应时宜,灵活处置,尤其具有现实意义。

二、对当前学校教育的启示

儒家中庸思想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思想精髓,具有重要的现代价值。当前学校教育正在提倡“课堂革命”,借鉴中庸思想的精华,能够合理适宜地处理当前学校教育面临的许多问题,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更好地形成“三元合力”的育人模式。

(一)批判注入式教学法,坚持以人为本。

教学方法是教师实现教学目标采用的方式方法的总称。“教学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只有掌握了有效的教学方法,教学活动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相反,如果教师没有认识到教学方法的重要性,教学活动的效果就会不理想。注入式教学法在中国封建社会及西欧中世纪的学校非常流行,目前在学校教育中有些老师仍采用这种教学方法。在注入式教学法下的教学活动,学生是接受知识的器皿,教师是知识的拥有者,老师不顾学生们的学习准备情况、理解新知识的能力和学习兴趣,用强制的方法向学生注入知识,并要求学生呆读死记。学生成为储存知识的容器,被“物化”的学生没有主体性和能动性,更不用谈发挥主体精神和创新精神。此种教学方法,在学校教育中是不可取的。学校教育要坚持以人为本,强调教学活动是帮助学生自我实现的活动。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认为教师与学生处于平等的地位,教师是学生的倾听者和帮助者,他们必须理解学生的感情,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感需要,真诚对待每一个学生。罗杰斯反对教师向学生注入价值观念,告诉学生正确答案。他认为使课堂形成和谐的氛围是教师的主要任务,学生要会独自探索价值观及正确答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学方法观在苏格拉底的教学活动中也有所体现。苏格拉底的教学方法是把学生当成主动的“人”,而不是被动接受的容器和可以被别人控制的物品;是从学习者那里引出知识,并由学习者决定和做出选择。教师在选择教学方法的依据上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对个人及个性的充分尊重,强调师生之间平等、互动良好的师生关系的建构,重视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人格的形成。更重要的是,坚持以人为本对革除当前学校教育知识本位和教师主体的弊端具有重要的意义。结合自己的教学经验理解“以人为本”就是尊重每一个学生,用不同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教学活动中向学生一味地灌输,忽视学生的基础、能力和兴趣,会使学生厌恶老师,失去学习这门科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影响其他科目的学习。

(二)教师坚持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学生相结合。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提出:“要尽量多地要求一个人,也要尽可能地尊重一个人。”由此可见,尊重学生是严格要求的前提,教师只有真诚地尊重所有学生,相信他们的能力,才能提出合理恰当的严格要求;只有在尊重信任的基础上提出严格的要求,才能促进学生克服困难,自觉履行要求。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没有教师的严格要求,就没有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提高,尤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缺乏学习自觉性,容易在学习过程中产生学习惰性。国内学者樊琪、程佳莉认为:“学习惰性是学习者对应该或想要完成的学习活动的自动拖延,并伴随不良情绪体验的心理状态,特点是具备学习的意愿,但由于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不足以产生学习的行动,或不能坚持学习。”他们提出学习惰性的典型行为表现为学生愿意且想要完成学习计划,但在执行过程中表现为拖拉疲沓,不能按时完成,学习活动效率低,遇到学习困难和外在干扰就会畏缩不前。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应该对学生严格要求,但是,在严格要求的過程中教师要找到“中庸点”,合理适宜。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毋庸置疑,但也不能过度,应该找到分际,在尊重学生的前提下用合适的方法对学生提出严格的要求。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重在教育,是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实施的。学校教育和老师需要教育惩戒权,但也需要认识到教育惩戒的目的不是惩罚学生,不是给学生造成痛苦,而是制止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促进学生成长。

因此,在当前学校教育中找到严格要求的“中庸点”至关重要,教师要坚持严格要求与尊重信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严格要求与尊重学生相结合,教师要注意:第一,爱护学生,给予学生充分的信任,秉持学生是发展的个体的观念,相信学生会健康成长。第二,师生要平等相待,尊重学生的差异,构建良好的师生关系。第三,让学生认清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不搞歧视,消除成见。第四,对学生提出的要求,学生经过一定努力是能够实现的,而不是难以逾越的“高山”,不能打击学生的积极性。第五,教师对合理正确的要求要一以贯之;对不合理的或不正确的要求要及时修正,不能一意孤行。第六,教师要成为学生的榜样,从自身做起,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

(三)区别对待学生学习负担。

“减负”在当前学校教育中已经不是一个新鲜词,可以从相关研究数量上看出。在中国知网上以“学习负担”为主题搜索文献再进行计量可视化分析后,发现2001年和2013年发文量最多:2001年的发文量是54篇,2013年达到了77篇。与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政策文件密切相关。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其中指出:“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已成为推行素质教育中刻不容缓的问题。要切实认真加以解决。”2000年,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和《合理安排中小学生课余生活,加强中小学生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22日教育部开始实施《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2018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二十年过去了,学生学习负担仍然是当前学校教育中面临的难题。国内学者何齐宗认为学生的负担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不能简单化,更不能“一刀切”,不能笼统地提减轻负担,应当具体分析,区别对待,如学生的负担有的应该取消,有的要减轻,有的要保持,有的还要增加。

第一,对于非法的、不合理的学习负担,应当坚持取消。因此,在学校教育中,教师不得占用本该由学生自由支配的活动时间补课,如自习课、体育课。第二,对于合法的、不合理的学习负担应当减轻。学校教育要减少课程内容分量,优化教材呈现结构,教师不能布置超量的课后作业。第三,必要的负担应当保持。学习是一项特殊的劳动,教育是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学生必然存在应该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要完成一定量的知识学习任务,这类学习负担对学生是有帮助的,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推动力。第四,对于独立性、活动性、探索性和创造性的学习负担要适当增加。国家教育督导团办公室关于学生负担的调查报告指出,当前我国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是“活动不重学科重”。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缺少主动性和创造性,没有自由选择,只是在教室里听教师讲课并且完成作业。当前学校教育不能只局限在教室里,学生的成长空间应从教室拓展到更广阔的社区、社会空间。因此,要用中庸的合理适宜看待并解决学生的学习负担。

(四)建立新型的因材施教观,促进学生发展。

因材施教是中国古代一条重要的教育教学原则,最先是孔子对学生实施的教学方法,先是对学习者有充分的了解,并根据学习者的志趣和能力等不同情况进行教育,让他们各尽其才,有所进步。时至今日,因材施教在各个阶段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中被老师广泛运用并不断演化发展。教师对因材施教的解读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教学。但是,在当前学校教育中,“仅仅依据学生的实际发展水平进行教育是保守的、落后的”。在论述教学与发展的关系时,维果茨基提出了最近发展区这一个重要概念,认为教学应该走在儿童现有发展水平的前面,教学可以带动发展。在新型因材施教观中,“材”是动态的、发展的概念,不是静止单一的。所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不仅应该了解学生的实际发展水平,更重要的是了解学生的潜在发展水平,寻找学生的“最近发展区”,用教学引导学生向潜在的、最高的水平发展。

参考文献:

[1]朱熹,撰.张汉东,校点.论语集注[M].济南:齐鲁书社,1992:59.

[2]杨子吟,邹效维.近十年中庸研究观点介述[J].理论探讨,1998(4):97-99.

[3]周鸿敏,闫江涛,许保队,编著.新课程中的教师观念与行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87-92.

[4]樊琪,程佳莉.学习惰性研究综述[J].心理科学,2008(6):1458-1460.

[5]陈莉娟.浅谈学生学习中的惰性习惯及矫正策略[J].教育探索,2016(10):28.

[6]徐美娜.“最近發展区”理论及对教育的影响与启示[J].教育与教学研究,2010,24(5):16.

[7]何齐宗.对学生的学习负担要区别对待[J].江西教育科研,200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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