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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学科建设的应对*

2020-03-15王建华

高等理科教育 2020年1期
关键词:双一流一流学科

王建华

(南京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根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双一流”建设要“坚持以学科为基础”。“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优化学科结构,凝练学科发展方向,突出学科建设重点,创新学科组织模式,打造更多学科高峰,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由此可见,学科建设是“双一流”建设的基础工程。只有强化学科建设才能建成一流学科;只有通过一流学科建设才能成就一流大学;只有建成了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才能最终实现“双一流”建设的战略目标——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相关政策的不断落实,“双一流”建设对于高校学科建设的影响开始显现。作为对“双一流”建设的应对,很多高校围绕学科的增减、学科布局、学科交叉与融合、学科的分层与分类等对学科建设的方略进行了调整。为保障“双一流”建设中高校学科建设的顺利推进有必要对相关应对策略的合理性进行理论审视。

一、学科建设之于“双一流”建设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在恢复重点大学建设的同时,启动了国家重点学科建设。1986—1987年进行了第一次国家重点学科评选。2001—2002年进行了第二次评选。2006年进行了第三次评选。到2007年止,共评选出286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7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17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014年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取消了教育部的国家重点学科审批。2016年发布了《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语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宣布废止与“985工程”和“211工程”相关的八份文件。至此,“国家重点学科”建设、“211工程”建设、“985工程”建设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双一流”建设。

长期以来,在我国高等教育重点建设中,政策运行经常局限于教育系统内部。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每一项重点建设政策的出台都经常会导致高等教育系统出现制度性区隔。持续不断的重点建设就导致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出现身份固化、竞争缺失的现象。近年来,政府之所以启动“双一流”建设就是因为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重点大学政策,到改革开放后的“国家重点学科”建设、“211工程”建设、“985工程”建设,虽然高等教育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也造成了整个高等教育系统的活力和竞争力不足。为了克服以往重点建设政策导致的制度困境,“双一流”建设在顶层设计上进行了创新。有学者对“985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政策逻辑进行比较后发现:“985工程”一期原有总建设目标是“建成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批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促进一批世界一流学科的形成”;2015年中央决定推出“双一流”建设,政策目标为“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与一流学科建设”。两者任务目标有质的区别,前者是完成时、建设重心是学校,后者是进行时、建设重心是学科;前者是政府指定学校,后者将采取竞争性途径。不同的指导思想决定不同的路线图,原有的“顶层设计”以计划配置模式为主,“双一流”方案的“顶层设计”突出以竞争合作模式为主。另外,虽然在“双一流”方案新文件的目标表述上,一流学校与一流学科是并列,但在调整文件的具体描述中可以显著感受到,对大力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的比重加强,与原有偏重一流大学建设形成鲜明对比,这与十多年高教界实践中对学科成长规律、学科与大学关系以及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科贡献的认识有关[1]。

从政策源流上看,“双一流”建设既是一项新的重点建设政策,也可以看做前期重点建设政策的延续。某种意义上,“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延续了“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世界高水平大学的政策目标,“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则可以看做“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的升级版。虽然“211工程”建设和“985工程”建设也包含有学科建设的内容,但其建设仍然主要是以学校为基本单位,而“双一流”建设则完全不同,其将“一流学科建设”置于和“一流大学建设”同等重要的地位。“双一流”建设“坚持以学科为基础”作为基本原则,既反映了一流学科建设在“双一流”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也深刻彰显了学科建设之于高校发展的重要性。“‘双一流’建设中的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与国家重点学科建设相比,体现出目标的升级、范围的扩大、标杆的提升,突出了高校学科建设的国际视野。”[2]5具体而言,与过去的重点建设政策相比,《总体方案》的顶层设计中关于一流学科建设体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重点强调了一流学科建设的中国特色,要求围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核心要求进行学科建设;二是提出了明确的一流学科建设时间表;三是对“一流”的要求在数量和质量上有显著提高,明确提出一流学科数量发展上要从“若干”“一批”到“更多”,从质量上要进入世界一流学科的“前列”[3]。

需要注意的是,“双一流”建设虽然在政策设计上凸显了学科建设的重要性,但在政策实施层面,高校对于学科建设要建设什么,仍然缺乏理性的认知。作为高等教育后发外生型国家,我国大学的组织与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对于组织和制度之于大学和学科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虽然《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也强调“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希望高校“聚焦建设学科,加强学科协同交叉融合。整合各类资源,加大对原创性、系统性、引领性研究的支持。围绕重大项目和重大研究问题组建学科群,主干学科引领发展方向,发挥凝聚辐射作用,各学科紧密联系、协同创新,避免简单地‘搞平衡、铺摊子、拉郎配’”。但高校学科建设实践中“重资源投入、轻制度建设”的现象依然严重[4],项目制仍然占据绝对主导。大学和学者均热衷于申报人才头衔、拿项目、发论文和获奖,对于学科组织模式的创新重视不够。很多人文社科类的学科建设,仍然处于“手工作坊式”阶段。由于缺乏有效的学科组织作为科研平台,很多学者仍以“个体户”的方式从事教学和科研。所谓的学科建设成果大多由个人成果拼凑而成。“学科是知识形态、活动形态和组织形态的统一体,是主体为了教育或发展的需要,通过自身认知结构与客体结构的互动而形成的一种既有利于知识的传授又有利于知识创新的组织体系。学科的知识形态是学科的核心,学科的活动形态是学科的基础,学科的组织形态是学科的表现形式,学科的活动形态和组织形态是与学科的知识形态这一本质属性有联系的非本质属性。”[5]一流大学发展的实践表明,一流的学科建设必须有一流的组织形式与制度安排作为支撑。没有有效的学科组织和制度作为基础,不可能建成一流的学科。如有学者所言:“大学学科建设建什么?就是建组织,就是促进组织在知识生产、知识劳动能力上的提升。当下大学的学科建设往往强调的是建学位点、建实验室、引进高水平师资,这些都是学科建设的要素,我们过去的学科建设都在谈要素发展,在某些要素上投入。今天,在‘双一流’战略下很重要的是,要从建组织的角度来重新思考大学的学科建设到底怎么建。现在的学科建设大都是虚拟的学科、拼凑的学科。我国的学科建设是在政府的拉动下开展的,是用财政的拨款驱动的,为了竞争到财政的拨款,大学就拼凑学科,把在不同学院、不同的组织中的材料凑起来,组成一个学科建设的方案。但是,拨款下来以后大家就瓜分掉了,然后大家都各自做自己的事情。所以,这就是为什么学科建设的效率低下、出现边际效益递减的原因,因为,学科的组织化程度太低了。”[6]目前在“双一流”建设中高校之所以高度重视人才称号、项目、论文和获奖,忽视学科组织创新,也与政府对于高校学科水平的评价与激励机制等分不开。在现行体制和政策框架下,政府掌握着资源,且倾向于以政策驱动改革。为了不错过每一个重点建设的政策窗口,高校的学科建设自然倾向于“短、平、快”,热衷于那些在各种遴选中有显示度的东西(论文、项目、获奖、人才头衔),而不是这些东西背后的组织与制度基础。其结果,大学组织制度创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学科建设的重要性被遮蔽。长远来看,“双一流”建设要实现一流学科建设的目标必须高度重视学科组织和制度建设,而不能只是盯着一流学科的指标。高等教育发展的实践证明,没有一流的指标同样可以有一流的学科;但若没有一流的学科组织和制度绝不可能建成一流的学科。

二、学科增减与布局调整

(一)学科的增减

延续过去高等教育重点建设政策的基本模式,“双一流”建设对于高校学科建设的影响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认识。一是从外部看,“双一流”建设进一步突显了政府在高校学科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强化了高校学科建设中政策驱动改革的政治逻辑。学科原本是学术共同体的内部事务,但政府以学科建设之名左右了高深知识的生产,导致行政权力对于学术的僭越。如有学者所言:“‘双一流’建设的政策也将在我国高校学科的未来发展中发挥应有的效应。不过我们也应该清楚地看到,学科发展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高校是学科发展的主要承担者,高校教师是学科发展的根基所在。政府制定的有关学科发展的政策应该符合学科发展的内在规律,诸如学科知识积累的长期性、学科发展的交叉、融通;政府制定的政策应该促使高校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改变‘政策依赖’的惯习;政府制定的政策应该将高校教师的注意力吸引到与学科发展相关的教学、科研中来,保障高校教师在学科发展中的学术自由。”[2]6二是从内部看,“双一流”建设“坚持以学科为基础”,这表明政府开始从学术逻辑出发,对重点建设项目中大学发展与学科发展的相关性进行重新审视。但“双一流”建设实践中,如何处理一流大学建设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关系、一所大学内部如何处理优势学科与弱势学科的关系等关键问题,仍然主要被行政权力所左右。突出的问题就是,为了集中资源建设优势学科以争取更好的学科排名,很多高校一些相对弱势的学科被行政权力强行撤并。表面上看,“撤弱扶强”符合学科重点建设的规律,国外大学也有类似的成功案例,但事实上,对于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很多时候优势学科与弱势学科之间构成了一种学科生态。一流学科建设需要建成“一流学科体系”,而不是孤立的学科点。随意撤并一些弱势学科很可能危及那些原本优势的学科。“有的学校单纯地为了提高学校参与学科评估的‘参评率’而砍掉一些学科,这需要慎重。这种不是经过深思熟虑、不是为了优化学科结构和建设良好学科生态,而仅仅从‘参评率’功利角度给学科‘瘦身’不免让人有些担心。”[7]更何况,大学并非只是属于优势学科的大学,大学还是一个提供高等教育的机构。有些学科追求的是摘取科研的锦标或桂冠,还有一些学科主要服务于立德树人。如有学者所言:“学校学科是学校选择教学内容的结果。选择的依据是人才培养规律或者教育规律,包括高等教育共性的规律和学校的个性主张。受教育者必须具备的知识和技能被选为学校学科。学校学科的传授使学生形成知识和能力上的共性。学术学科则是以发现和发展知识为主要目的,填补知识的空白,向未知的领域进军。”[8]学科建设实践中如果处理不好不同类型学科之间的关系,仅以科研指标或学科排名为参照对学科进行撤并或调整,既无法实现“学科育人”的政策目标,也不利于实现《指导意见》所提出的“以一流学科建设引领健全学科生态体系,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在“双一流”建设启动之前我国高校大多处于从单科走向综合化的过程之中,学科建设的一个大趋势就是不断增加学科点数量,尽可能覆盖更多的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学位点。但“双一流”建设对于学科排名、科研获奖和一级学科评估结果的高度重视使高校意识到学科建设的质量比学位点的数量更加重要。为提升学科排名和增加一级学科评估结果的参评率和优秀率,部分高校开始主动裁撤一些弱势学科和缺乏学术竞争力的学位点。除尝试裁撤弱势学科和学位点之外,受第一轮一流建设学科遴选标准的影响,很多“双一流”建设高校还开始在医学、工学和农学等学科发力。希望通过在医学、工学和农学方面的学科布局来为“双一流”建设“加分”。客观来看,虽然首批公布的建设名单中拥有医学、工学和农学的高校占有一定的优势,但这并不意味着一所高校只要拥有了医学、工学或农学就可以在下一轮遴选中同样占据优势。一方面拥有医学、工学和农学优势的高校会继续强化这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医学、工学和农学的学科建设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一所大学如果没有额外的巨额资金投入和人才引进,很难在短时期内将新建的医学、工学或农学建成一流学科。一旦资源配置失衡还会影响已有优势学科的建设,从而使学校在新一轮竞争中处于某种不利地位。

对于“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主动裁撤和增加的学科进行分析不难发现,那些被裁撤的学科多半是因为学校认为该学科在一流学科建设中没有竞争力,而试图增加的学科多半是被学校作为一流建设学科潜在的增长点。换言之,“双一流”建设背景下高校学科调整中对于具体学科的增减,主要依据的是学科的实力和潜力,而不是基于学科本身之于人才培养的必要性。从单个高校来看,如何调整学科布局属于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但如果很多高校都表现出类似的行为就需要引起警惕。“考虑到学科发展的不确定性、多样性和逻辑基础的差异性,绩效评价以等级制而非具体排名的方式呈现比较好。讲绩效而不过于功利、讲竞争而更重视合作,太过关注竞争,合作的土壤就会越来越贫瘠,对于学科、大学乃至于整个高等教育的发展不利。”[9]65从生态系统的角度看,在一所大学中学科与学科之间并非完全是此强彼弱的竞争关系,而是共同构成知识的整体。学科的强弱只适合在不同大学的同一类学科之间进行比较,而不适合在一所大学内部,强行根据某种量化的标准对不同类型学科的水平进行简单排序。在一所大学的学科发展中那些表面上弱势的学科可能对于优势学科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不同学科之间不仅仅是竞争关系,更多的是一种依存关系、合作关系。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人文学科与社会学科、理科与工科之间具有明显的有机联系,人文社会学科与理工农医学科之间的联系正在增强。一些本身就具有交叉性质的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关系更加紧密。不能简单地把弱势学科调整掉,要综合考虑学校整体的学科生态系统,要遵照学科成长规律。明确学科群建设中不同学科的地位和作用,弱势学科也可以在学科群发展中得到发展壮大。”[10]18如果高校领导者只是简单地根据第三方评价结果对于学科布局进行“优胜劣汰”式的调整,可能会引发难以意料的教育和学术后果。

当然,强调大学学科的裁减和增加需要慎之又慎,笔者并非反对学科布局的调整,而是认为“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对于学科的调整要科学规划,不可操之过急;学科调整事关大学的未来,决策时一定要避免简单化和功利主义。“这就要求学校在做学科规划和调整时必须考虑学校的实际情况、发展定位及国家需求,促进现状、目标及需求三者的协调统一是学科规划的原则和立场。一方面,学校学科建设要努力适应国家需求,学科布局要依托国家需求,并具有一定的超前意识。另一方面,要处理好当前学科与未来学科的关系。认清国家需求的基础上,梳理当前学科现状,科学分析未来学科发展方向,基于学校发展目标,及时布局新兴学科,调整原有学科,促进学科的转型发展,促进服务国家需求与学校发展定位的有机统一。”[10]18就大学和学科的关系而言,一流大学绝非一流学科点的简单相加,而是要基于一流学科体系。 “世界一流大学必然有一流学科作为支撑,一流学科建设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的基础。世界一流大学的学科并非都是世界一流。世界一流大学既与一流学科的数量关系密切,也取决于一流学科的质量。”[11]由于数量和质量的不一致,加之还需要考虑人才的培养,我们甚至无法准确判断拥有两个一流建设学科的大学和只拥有一个一流建设学科的大学到底哪一所更好。除了学科的数量和质量,一流大学之所以是“一流”的关键还在于一流的学科体系和健全的学科生态系统。虽然大学的学科建设不适合搞“大而全”,但将“少而精”作为一流学科建设的原则也不是无条件的。对于一所大学,学科不只是用来排名的,学科还要用来育人;一所大学的学科无论多少,都至少要能够满足为学生提供高等的教育的基本需要。

(二)学科布局调整

在重点政策驱动下,由于牵涉资源配置,“双一流”建设势必引发高校学科布局的调整。“双一流”建设“坚持以学科为基础”,突显了学科建设的重要性。一流学科建设名单的公布和一流学科建设政策的推进,也为各高校重新审视学科布局,调整学科结构,制定学科规划提供了契机。“国际上确定优先发展学科领域主要有三条原则。一是学术卓越原则,即现有学科已经具备了卓越品质,如果额外投入资源能迅速取得国内外领先地位,这样的学科可以列为优先发展的领域进行重点投入。二是社会需求原则,即现有学科虽尚不具备卓越品质,但该学科未来发展空间很大,能满足国家或区域的重大战略需求、直接造福人类,这样的学科也可列入优先发展的领域进行重点投入。这是所谓的寻找新的学科生长点或打造潜在优势。三是跨学科原则,即如果注入资源能促进跨学科研究,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提升大学综合实力,这样的领域也可以划入优先发展的范围。”[12]为了能够跟上世界科技发展的前沿,并尽可能避免一级学科对于一流学科建设的消极影响,在已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各高校在关于学科布局和建设规划方面均进行了一定的“变通”,即以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建设学科名单为基础,从学校的实践出发,在校内以一流建设学科为中心对整个学校的学科布局和发展进行重新规划。

比如,北京大学的一流学科建设以一级学科、学科群和学科领域为口径,按照“30+6+2”方式组织学科建设项目。清华大学的一流学科建设构建了包括学科领域—学科群—学科三个层次的学科建设体系,制定分类分层次的学科发展途径。浙江大学的一流学科建设以“高峰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优势特色学科发展计划”为学科分类分层建设的主要抓手。南京大学的一流学科建设按三层次构建学科生态布局:第一层次以15个一流建设学科为基础,建设23个学科;第二层次,以第一层次学科为基础,建设9个特色发展的学科群;第三层次,依托9个学科群,建设5个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学科高峰。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一流学科建设则围绕“11+6+1”进行学科布局。具体包括: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物理学、生物医学科学、科学技术史、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核科学与技术、安全科学与工程等11个学科,量子信息与网络安全、医学物理与生物医学工程、脑科学与类脑智能技术、力学与材料设计、 信息计算与通信工程、管理科学与大数据等 6个交叉学科以及环境与生态学科群等;瞄准新兴领域和交叉学科领域,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医学(生命科学与医学部)和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新工科(量子信息科学部、人工智能与大数据交叉学部等),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南开大学的一流学科建设以教育部建议学科为基础,将学科整体分为“率先冲击世界一流学科”“巩固发展学科 高原”“新兴交叉学科与新增学科”三个层次进行建设,形成“7+8+X”的发展格局。

通过对各高校已公布的《建设方案》的文本分析,有学者将“双一流”建设高校在一流学科建设背景下对于学科发展规划的调整归纳为“集群组合”“领域构建”和“生态布局”三种主要方式。所谓集群组合,即将有关联或相近的几个学科组合成学科群来促进学科的调整与发展。这是多数“双一流”建设高校所采用的主要方式。比如,同济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就“强化学科集群,促进学科交叉、集成与创新。”所谓领域构建,即突破现有的学科分类,围绕着一些“问题域”调整学科布局,组合新的学科(群)。比如,湖南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就实施“学科领域拓展计划”。所谓生态布局,即在现有学科的基础上,通过调整、整合构建新的学科集群,形成有利于各学科发展的良性学科生态系统。[13]比如,天津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就“强化学科集群建设,形成互补支撑、协同发展、充满活力的学科群落和学科生态体系。”除以上三种方式之外,还有一些学校主要基于国内和国外不同学科口径对于学科规划进行了调整。比如,中国农业大学在规划一流学科建设时,就分别“基于国内一级学科口径”和“基于国际学科口径”提出了不同的学科建设目标;与之类似,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一流学科建设规划分为“基于国内一级学科的规划”“基于国际 ESI 学科的规划”以及“采用学科群口径进行建设”。

从每一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方案》看,其学科布局和建设规划都有其合理性,并不乏创新之处。但将所有建设方案放在一起会发现,各高校现有学科布局和建设规划有共同的局限,即对于组织变革与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如果无法打破高校中现有的学科组织结构和学院设置,那么方案中种种看上去很好的学科布局和建设规划就只能是“编学科故事”。现在关键问题是,由于“双一流”建设学科属于高校的优质资源,无论是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学科建设方案还是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学科建设方案,都在力图将首批入选的一流建设学科效用最大化,反映在学科布局和建设规划上就是“学科拼凑”。很多高校将与一流建设学科相关的诸多学科组合成一个学科群或学科领域,并非真心进行学科的整合,更多还是为了“抱团取暖”和“利益均沾”。这些为了功利目的而临时“拼凑”在一起的学科“貌合神离”,用来应对政府的量化评估或许能够表现优异,但对于促进学术进步和解决“卡脖子”的科技难题并无益处。高等教育发展实践表明,学科布局调整要落到实处必须以大学组织结构和学院设置的调整为前提。“双一流”建设中若没有学科组织的变革和制度建设作为必要的支撑,各高校《建设方案》中关于学科建设的规划将很难实现。

三、学科的交叉融合与分层分类

(一)学科交叉与融合

与过去的重点大学建设、重点学科建设以及“211工程”和“985工程”相比,“双一流”建设不但给予了学科建设更多的关注,而且为学科建设指出了新的方向。《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均提出“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指导意见》要求“聚焦建设学科,加强学科协同交叉融合”。这些带有方向性和指导性的顶层设计符合当前世界科学研究发展的大趋势。以美国为例,在其学科分类目录CIP-2000中,交叉学科大幅度增长,跨学科群交叉成为学科发展的显著特征。“交叉学科群内的学科数量从1985年的9个增至 2000年的20个。学科群内部交叉是学科发展的又一趋势,CIP-2000中66%的学科群内设置了跨学科的交叉学科。绝大多数学科内设置了交叉专业。此外, 作为一个快速成长的学科群, 交叉学科群的学科变化率最高。”[14]CIP-2010单独设置了“交叉学科”和“综合学科”两个学科群,占所有学科群的比例为7%。[15]而在最新的CIP-2010中专门设置了“30个多学科/交叉学科”(MULTI/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16]。此外,从学位授予也可以看出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的大趋势。美国的学位统计划分为7大研究领域,除了传统的6个领域之外,2013年归为“其他领域”的博士学位比例高达66.0%,硕士学位比例为25.7%。这也反映了美国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的发展情况[17]。

我国为加强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于2009年印发了《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对于二级学科设置办法进行了改革,学位授予单位可在获得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二级学科和按二级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根据该办法,近年来,各学位授予单位立足学科发展前沿,在目录的二级学科之外,自主设置了一大批二级学科和按二级学科管理的交叉学科,有力推动了新兴交叉学科发展。据教育部的统计,截止2019年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508个。此外,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继2018年公布了20家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名单之后,2019年5月31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和《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工作的意见》,又公布了2019年增列的11所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名单。至此,全国共有31家顶尖高校可开展学位授权自主审核。这些确定为学位授权自主审核的高校有较大的学科设置权,既可自主设置学科目录规定的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还可自主设置交叉学科,按一级学科管理。

学校层面,“双一流”建设《总体方案》《实施办法》和《指导意见》发布以后,“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在高校学科建设实践中也得到了空前的重视,并反映在各“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整体建设方案、分学科建设方案中。比如,《北京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就提出,以“院系和学科建设为基础,学科交叉与融合为重点”“继续大力支持已有的状态良好的交叉学科新体制机构,在学校层面重点布局和建设若干个学科交叉领域,对于目标明确、建设方案成熟的交叉学科领域可通过建设新体制中心孵化支持其发展。构建网络化学科结构,跨院系、跨学科聘任教师,使北京大学跨学科合作成为常态。”《清华大学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也提出,“构建跨学科交叉研究体系:多渠道促进跨学科交叉。实施教师跨院系兼职制度,发挥交叉学科学位工作委员会作用,改进自主科研计划支持跨学科交叉研究的方式,建立跨学科交叉研究论坛、学术沙龙等多种形式的高水平交流平台。建立跨学科交叉研究平台。建立若干独立、跨学科门类的校级交叉研究平台。建立跨学科交叉研究平台管理体制,形成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种种政策利好,要真正实现学科的交叉融合,“双一流”建设中写在文本上的建设方案要落到实处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究其根本,我国现有的学科制度仍然是以政府为主导,以目录的方式对高校的学科进行分类和管理。一流学科的遴选和建设也基本是以现行学科目录为参照,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单位。现行学科制度以政府的行政权威为基础,带有强制性。一流学科建设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单位,固化和强化了现行的学科分类制度以及资源配置方式,可供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制度空间非常狭窄。要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必须淡化现有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单位的学科分类。“一流学科必然要冲破已有学科的束缚,这也是国外知名大学特别注重多学科、多校协同研究的原因,构建跨学科中心也因此成为助推创新的制度性安排。单一学科发展得再好也难以突破。”[9]67在现行体制下,学科本身,甚至大学本身都无法突破学科的边界以及学科专业目录的边界。首先需要做出调整的是学科分类制度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比如,在“双一流”建设中可以将学科分类目录的地位由强制性调整为指导性。政府遴选一流建设学科时也应淡化或取消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建设单位的硬性要求,对学科的交叉与融合在制度层面提供政策激励,将更多的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研究作为一流学科建设的基本单位。在“知识爆炸”和科学快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的学科边界正在被重新划分。政府应将学科设置与分类的自主权更多地交给高校自身,由高校根据学术发展的规律自主决定所要建设的一流学科的边界(政府可以保有根据专家意见是否批准的审批权),唯有如此,一流学科建设才能紧跟世界科学发展的前沿。

(二)学科分层与分类

在各高校公布的《建设方案》中,关于学科建设的规划经常提及“分层”和“分类”。所谓“分层”主要是根据学科已有水平及其重要性来决定其在一流学科建设中的优先次序。所谓“分类”主要是根据学科的不同性质确定不同的评价体系和建设方式。比如,清华大学在“双一流”建设中构建了包括学科领域—学科群—学科三个层次的学科建设体系。在学科领域层次又分为工程科学与技术学科领域、自然科学学科领域、人文社会科学与艺术领域、生命科学与医学领域,形成了分类分层次的学科发展途径。浙江大学也以分类分层建设统筹协调学科发展体系,以一流学科建设牵引构筑若干学科高峰,以主干学科建设强化提升学科整体实力,以交叉学科建设驱动引领学科创新突破,以体制机制建设支撑促进学科生态和谐。以“高峰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一流骨干基础学科建设支持计划”“优势特色学科发展计划”为学科分类分层建设的主要抓手,汇聚发展资源、激活内源性发展动力,推进良好学科生态体系的形成。各高校建设方案中关于学科分层和分类的设计符合《总体方案》和《实施办法》关于“学科差别化发展”的指导思想。现在的问题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如何在学科建设中实现合理的分层以及科学的分类。

当前各高校的《建设方案》,根据《实施办法》中“自主确定学科建设口径和范围”的要求,对于一流建设学科重新进行了规划和调整,适当拓宽了学科建设的口径和范围,并进行了分层分类。但现有学科分类制度下,不同学科门类一级学科的设置对于一流学科建设的影响仍然是“刚性”的。有些学科门类因为目录中一级学科数量多(110个一级学科中理工类学科72个,比例为65.5%),入选一流建设学科的可能性大,最后入选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的数量也相应较多(465个一流建设学科中理工类学科有358个,占比达77%);有些学科门类设置的一级学科数量少,入选一流建设学科的可能性就小,最后入选一流建设学科名单的数量也相应较少。“双一流”建设第一轮的遴选,受学科目录的影响,入围学科明显以理工科为主,学科建设思维也偏向“理工化”。在一流学科建设中,无论文科、理科还是工科,都在尝试通过增加以英语为主导的国际发表来争取更好的排名。以国际发表为基础的排行榜主要适用于自然科学类的基础研究和工程学科的研究。那些应用导向的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如果试图通过国际发表来竞争排名意义上的一流会误入歧途。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双一流”建设要“支持一批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学科,加强建设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的学科,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布局一批国家急需、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发展的学科,积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着力解决经济社会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双一流”建设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经济社会主战场,面向世界科技发展前沿”。由于受管理体制和学科制度的约束,当前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践中,分层分类的规划并未成为主流,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在“理工化”思维的左右下,“以排名论一流”正在成为高校学科建设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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