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试析朱元璋二重性佛教政策的原因*

2020-02-20

阴山学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僧人朱元璋佛教

沈 礼 昌

(包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内蒙古 包头 014030)

本文所说的二重性佛教政策是指朱元璋对佛教既加以提倡与保护,又施以整顿与利用的暧昧态度,他不像其他帝王一样,一味地推崇或者排斥,而是在提倡与整顿之间徘徊,即朱元璋在洪武初期以提倡为主,整顿为辅,后期则以整顿为主,提倡为辅。

朱元璋在少年时因自然灾害进入皇觉寺,成为一个小沙弥。这或许是朱元璋没想到的——出家为僧,他在皇觉寺度过几十天后,因寺中缺粮被迫离开。此后,他投身红巾军,在推翻元朝的过程中朱元璋借助了佛教的力量。朱元璋即位皇帝后,他对于佛仙之教误国误民的说法以及兴灭无常的做法有自己的认识:“此盖二教遇小聪明而大愚昧者,故如是。”[1]215即朱元璋认为排斥佛教是一种愚者行径。朱元璋抱着假设抛弃佛仙,则世间无鬼神,导致人无敬畏之心,“王纲历用焉”的态度[1]215,对佛教既加以提倡,又施以整顿。成就帝王之业的朱元璋没有从情感角度出发对待佛教,而是从现实政治角度出发管理佛教,使它成为皇权下的附庸。本文拟从四个角度来分析朱元璋采取这种佛教政策的原因。

一、佛教衍生性政治价值

佛教自汉传入中国之后至明已有1400多年,在此过程中渐趋本土化。本土化的佛教成为当时统治者采取愚民政治的工具之一,之所以利用佛教愚民是统治者看到佛教的衍生性政治价值。朱元璋作为一个高明的统治者,自然也看到佛教的衍生性政治价值,从而利用佛教维护其统治。佛教的衍生性政治价值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佛道儒的相互补充。朱元璋取得天下之后采取了以儒为主,佛道为辅的政策。朱元璋建立帝王事业与儒士的帮助是分不开的。如采纳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在群雄争霸的时代,这是一条非常正确的战略,即保存自己实力的前提下发展自己,免遭攻击。即位之后,朱元璋颁布农桑学校诏,恢复学校,复兴儒学。又说:“天下甫定,朕愿与诸儒讲明治道。”[2]21凡贤良之儒家学士有能辅助于国家者,令有司礼送至京师,形成“天下之治,天下之贤共理之”的局面[2]21,从中反映出朱元璋对儒家的重视。“自古以来,兴礼乐定制度,光辅国家,成至治之美,皆本于儒。”[3]1215朱元璋认为儒家定纲常以明人伦、制礼乐以明纲纪来辅助国家治理,要想达到大治,最根本的还在于以儒治国,儒家对于治理国家而言是“万世永赖”。但是儒家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有力所不及的地方。“祀而有期,除儒官叩仰,愚民未知所从,夫子之奇至于如此。”[1]213对于下层老百姓来说,他们的行为和规范并不能依靠儒家学说来进行教化,此时“假处山薮之愚民,未知国法,先知虑生死之罪,以至于善者多而恶者少。暗理王纲,”[1]213佛道用生死轮回,业报法则等使那些国家礼乐松弛的边远之地的人民尚善,虽未知国法,但有所规矩,从而维护国家秩序,所以朱元璋大赞其“暗理王纲”。

对于佛道朱元璋既不像三武一宗那样大力排斥,又不像梁武帝一样大力推崇。“于国有补无亏,谁能知识?”[1]213朱元璋认为儒佛道三者是相互补充的,认为圣贤之道谓之阳教,佛仙之道谓之阴教,阴阳调和,相互补充,二者缺一不可。朱元璋在《三教论》《释道论》等论中也多次提及儒佛道的关系。认为三教“除仲尼之道祖尧、舜,率三王,删诗制典,万世永赖。其佛仙之幽灵,暗助王纲,”[4]11强调儒家对于治理国家来说是万世永赖,佛道以其幽远莫测暗助王道。在此基础之上朱元璋说:“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三教之立,虽持身荣俭不同,其所济给之理一。然于斯世之愚人,于斯三教,有不可缺者。”[4]11天下之理,不过善恶二途,然“天下大道,惟善无上。”[4]2儒佛道都是劝人尚善,教做善事。“斯二说,名之则也异,行之则也异,若守之于始,行之以终,则利济万物,理亦然也。”[1]228儒佛道三教都是将人引向同一个目标——善,更为深层次的目标恐怕是使人尚善,以维护其政治统治。赵轶峰认为朱元璋的儒佛道政策是“十分富有心计的思路”[5],比起一味地鼓吹儒家和完全排斥佛道,这种既整顿又利用的二重性佛教政策更显朱元璋的睿智。

朱元璋既知道“治民之国,信浮图而构大祸,古至于今,未之有也”[1]385,也清醒地认识“务释氏而能保其国者,未之见矣。”[3]908他以梁武帝佞佛失国为警戒。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有道士进献道书。朱元璋主张退回,近侍之臣请求留下,或许有可取之处。朱元璋言:“彼所献书,非存神固气之道,即炼丹烧药之说,朕焉用此?朕所用者圣贤之道,所需者治术,将跻天下生民于寿域,岂独一己之长生久视哉!苟一受其献,迂诞怪妄之士,必争来矣,故斥之,毋为所惑。”可见,朱元璋治国之术乃是圣贤之道,绝非是丹药之说。朱元璋对于儒释道之间的认识践行了元代刘谧的“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国”的观点[6]。

二是佛教教化与刑罚相互补充。“刑,罚恶之道。”[1]232就是说法律是惩罚“恶”的手段之一。对于“恶”的来源朱元璋分析是性理不明。“若愚顽者,罔从讲明之道,则终世而愚昧。”[1]231也就是说对于愚昧顽劣之徒来讲,只顾一味说明道理对他们是没有任何作用。佛教在“举以鬼神,云以宿世,以及将来,”[1]228“谈虚无之道,动以果报因缘”[1]227的过程之中,对愚顽进行一种心理暗示:假设我今生不行善事,死后必堕落无尽地狱身受苦难;假设我今生行善事,不仅我死后能够进入西方福地,也会荫泽子孙。因此“今世之顽愚,慕而自化之。呜呼,不亦善乎!”[1]228“虽九夷八蛮,一闻斯道,无不钦崇顶礼”[4]1,蛮荒之人都能够顶礼于佛教,“何况中国文物礼乐之邦,人心慈善,易为教化。若僧善达祖风者,演大乘以觉听,谈因缘以化愚,启聪愚为善于反掌之间。”[4]1即朱元璋认为中国礼仪之邦,更利于佛教教化世人,以至于他认为“虽有国法,何制乎?缧绁刑具,亦何以施?”[4]1佛教“化人不萌其恶”[4]12,使顽愚者化愚,使顽愚者尚善,所以“王者之刑赏,以治其外;佛者之祸福,以治其内。”[7]

三是佛教对于“天人感应”学说的解释,维护了朱元璋的统治权威,为加强统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受“天人感应”学说的影响,中国古代人们认为如果君王仁义,上天将会给世间降下相应的符瑞;反之则会降下灾难,以便警示君王修身立德、励精图治。明太祖一朝自然灾害频发,使明太祖朱元璋的统治权威受到质疑。朱元璋问:“朕闻圣人在位时则天下安和,四时序、五谷登,风不鸣条,雨不破块。甚亨者,五日一风,十日一雨。”[1]199圣人在位之时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天下安泰,朱元璋即位之后灾害频发,以至于凤阳花鼓灯有唱:“凤阳自从出了朱元璋,十年倒有九年荒”,表示对朱元璋统治的不满。

频繁的自然灾害使朱元璋深受苦恼,“九年矣,水旱时时,必朕非仁而使如是乎?”[1]200他甚至发出尧汤在位时君圣臣贤,却仍有自然灾害发生的事例来为自己辩解,“却乃尧有九年水,汤有七年旱!”[1]199但是普通百姓依旧相信天人感应学说,“世有祯祥、妖孽。其桢祥以应兆人,妖孽不善当之。虽圣人、愚夫愚妇,莫不同心一志,好桢而恶妖。”[1]216世间之人莫不喜欢祥瑞而讨厌妖祸,如今自然灾害频发,必然引起世人质疑朱元璋的统治权威。然而佛教对“天人感应”学说有着自己的解释,这为巩固朱元璋的统治权威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众所周知,佛教主张“因果报应”,认为有果必有因,从而将自然灾害的发生由君主的身上转移到每个个体之上,个体的不仁,导致上天降下灾害示警。朱元璋说:“此果民不善而致然欤,君不德而致是欤,抑天道运会而使然欤?”[1]199很明显,朱元璋接纳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才会如此反问,实际上朱元璋是主张自然灾害是民不善、君不德、天道运会三者共同作用的结果,而非君王一个人的过错。对于“天道运会”,他推脱到“祭祀”的问题上,后来朱元璋将天地合祭。

佛教不仅在理论上对天人感应学说造成了冲击,也在世俗生活中继续发挥它的作用,如佛教的求雨行为。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朝廷考核沙弥之时,发现其中多有不能记经者,朱元璋大怒,欲将这批不合格的沙弥打入大狱。永隆禅师替不能记经的沙弥求情,欲焚身以求朱元璋赦免沙弥。焚身前,禅师道:“大明佛法兴隆日,永祝皇图亿万春。又取香一瓣,书风调雨顺四字,语内臣曰:烦奏上,遇旱,以此香祈雨,必验。”[4]491后来大旱,“上召僧录司官,迎师所遗之香,到天禧寺率众祈雨,以三日为期。至夜,即降大雨。”[4]491这是诸多佛教求雨灵验的例子之一。帝王之所以热衷于利用宗教求雨,一是求雨缓解干旱,二是利用佛教的求雨活动,将民众的注意力由关注大旱转移到求雨活动上来,从而将大旱产生是由对皇帝德才与权威的质疑转移到天道运会的关注,毕竟下雨是一个天道交会的过程。民众在求雨的过程中,受佛教徒的引导进行忏悔,民众总是会在心里问:苍天为何如此不公,降下如此灾害惩罚于我,究竟我哪里做得不好。这样一来,对皇帝的质疑就完全转移到了民众与天道的问题之上,君王与自然灾害便完全不相关。在上述求雨成功之后,“四方之人闻,莫不感慕流泪而称颂者。”可见,民众在求雨成功之后,不再关心为何不下雨从而质疑统治,而是将关注点转移到永隆禅师焚身的行为上来。

四是利用佛教神秘主义色彩为其政治服务。朱元璋起自寒微之家,成就帝位之后像大部分君主一样,杜撰出许多具有神话色彩的事件,抬高其地位,显示自己的不凡,这其中佛教发挥了不小的作用。朱元璋借助佛教显示自己出生的不平凡,表示自己是天命所归。《明史》中记载:“母陈氏。方娠,梦神授药一丸,置掌中有光,吞之寐,口余香气。及产,红光满室。自是,夜数有光起。邻里望见,惊以为火,辄奔救,至则无有。”[2]1强调朱元璋出生时光明满室且持续了一段时间的异象。众所周知,光明在佛教代表了重要的意义。如佛教以光明为美,他们把“西方佛土”叫作“光明土”,用“光明”来命名佛殿、佛经等。所以朱元璋出生之时,光明不息,暗示自己与佛教的联系,来展示自己的不凡。其经历也与高僧出生经历相似,“僧净梵,嘉禾人,姓笪氏。母梦光明满室,见神人似佛,因而怀娠。”[8]这正好印证了元末以来“明王出世”和“弥勒下生”的谶言。

佛教的衍生性政治价值,是朱元璋利用佛教而不是“排佛”的原因之一。但是随着朱元璋地位的急剧变化以及进一步加强统治的需要,他不能以感恩的态度去对待佛教,而是以理性的态度,从现实政治的角度去调整佛教政策,情感态度的矛盾充斥着朱元璋。

二、朱元璋特殊的佛教因缘

诚如心理学家勒温提出的动机冲突理论:当个体在日常活动中,通常会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机,特别是这些动机在性质上互相排斥时,个体难以取舍,那么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在行动上表现为犹豫不决,产生一种互相矛盾的心理状态即动机冲突。勒温把这种动机冲突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双趋冲突、双避冲突、趋避冲突,双重趋避冲突。双重趋避冲突是当两个目标或事物同时存在着性质类似的利与弊,便有几乎相同的吸引力与排斥力,人们无法做简单的选择,必须进行多重的选择。如朱元璋一方面虽然对佛教怀有感恩之情而厚待佛教,但又怕影响自己的统治;另一方面为了维护统治而薄待佛教,又有对不起佛教救命之恩之感。朱元璋特殊的佛教因缘,使其处于一种矛盾之中。

朱元璋统治前期宽容的佛教政策,可能与其早期出家做和尚的经历有关。“至正四年,旱蝗,大饥疫。太祖时年十七,父母兄相继殁,贫不克葬。里人刘继祖与之地,乃克葬,即凤阳陵也。太祖孤无所依,乃入皇觉寺为僧。”[2]1朱元璋的父母与兄长因饥荒相继死亡,没有什么人可以投靠,“仲兄少弱,生计不张。孟嫂携幼,东归故乡。”[1]271太祖朱元璋听从“汪氏老母”的意见,空门礼佛,出入僧房。朱元璋在孤苦无依的情况下,出家为僧得以生存。因而说佛教给了他生存下去的机会,所以朱元璋在前期对佛教礼遇颇多。“明年壬子春正月既望,诸沙门方毕集,上服皮弁服,亲行献佛之礼。”[4]579朱元璋已是九五之尊,竟亲自向佛门献礼,赏赐丰厚。“夜将半,敕禅师于圜悟关施摩陀迦斛法食。竣事,宠赉优渥。”[4]579朱元璋在给予佛教礼遇的同时,又加以整顿。洪武五年(1372年),太祖下令制《周知册》,俱载僧人姓名、籍贯、出家年月、何人剃度等,如有僧人投住他庙即用《周知册》验证。洪武六年(1373年),朱元璋因近年来僧徒日盛,耗费民财甚多,所以归并寺院,“乃令府、州、县止存大寺观一所,并其徒而处之,择有戒行者领其事。”[3]1537又令若请求度牒,必须通过考试方许;又有限制出家的年龄,“又以民家多女子为尼姑女冠,自今年四十以上者听,未及者不许。著为令。”[3]1537

洪武九年(1376年),朱元璋开始裁撤行中书省,设立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地方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拉开其加强中央集权的序幕。朱元璋在中央和地方进行改革,以加强自身对于元朝各个方面的掌控,自然佛教也逃脱不掉朱元璋的掌控。此时的朱元璋不再是那个接受佛教恩惠的小沙弥,而是一个王朝的统治者,对佛教的整顿是其加强中央集权的一个步骤,其中最突出的莫过于设立僧官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六月,“设立僧、道衙门,以掌其事,务在恪守教律,以明教法。”[4]50-51在京设立僧录司,在地方按级分别设立僧纲、僧正、僧会等衙门,掌管天下佛教事务,任用僧人为僧官,其中僧录司有善世二员,正六品;阐教二员,从六品,授予僧官品级,地方也依照级别分别设立僧官等。朱元璋建立一个由中央到地方的佛教管理体系,试图把佛教纳入其封建政权之下,使其成为皇权下的附庸,授予品级,则是为了更方便地管理。如果僧人犯事,由僧衙管理,有司不得干预。虽然朱元璋给了僧衙审理僧人的权力,但是如果涉及僧人与民众之案,在京的则由礼部审理,地方则由有司断理。朱元璋在文化上实行专制政策,科举八股取士只用儒家经典,同时朱元璋也将这种方法运用到僧考上。洪武十年(1377年),朱元璋“诏天下沙门讲《心经》《金刚》《楞伽》三经,命宗泐、如玘等注释颁行。”[4]50佛教经典只能用国家注释颁行的,借此来统一思想,后来国家刊行的佛教经典自然成为僧录司等衙门考试、授予度牒的教科书,所以佛教整顿政策是朱元璋文化专制政策在宗教领域的延伸。

随着朱元璋统治地位的加强,唯我独尊的集权意志开始显露,早年的出家经历成了他心中的芥蒂,毕竟中国没有哪一个皇帝是和尚出身,这就造成了他对佛教的逆反心理。他甚至害怕看到僧字,“杭州教授徐一燮贺表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帝览之大怒,曰:生者僧也,以我尝为僧也。”[9]仅仅是因为“生”音近似于“僧”音,朱元璋便怀疑徐一燮嘲笑他曾经出家为僧,有证据表明朱元璋在皇觉寺做着奴仆的工作,“乃托身皇觉寺,为寺僧养鹅”[10],这是一段并不光彩的经历。朱元璋“盖生知嫌于僧也,法坤嫌于发髡”,大肆屠杀徐一燮、林元亮等人,制造了轰动一时的贺表案。学问未深,不解词意固然是朱元璋大肆屠杀的原因,但更多的是随着朱元璋地位的强化,害怕别人提起这段出家的经历,因为这样不利于其统治地位的维护。

朱元璋虽然对僧或秃等字眼满怀愤怒,但是朱元璋从未将这怒火泼洒到佛教身上。相反的,朱元璋依然对佛教有所提倡和保护。诚如在南京附近修建寺院,“天界寺免他岁收三千石内该纳粮数”[4]52,“僧人不许充当差役”等[4]67。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出于对佛教的衍生性政治价值的考虑,另一方面朱元璋出家为僧的经历,使他“对佛教有一种天然的同情态度”[11],这两种动机交织在一起,朱元璋既想利用佛教维护其统治,同时为了维护其统治又不得不整顿佛教,因此朱元璋采取这种佛教政策也就不难理解。

三、僧人的负面行为

僧众不遵守僧律的负面行为时常发生,这成为明太祖整顿佛教的直接原因。

一是僧娶妻室,败坏风俗。明初,僧人已婚是司空见惯的。“天下僧惟凤阳一郡饮酒、食肉、娶妻,无别于凡民,而无差役之累。相传太祖汤沐地,以此优恤之也。至吾闽之邵武、汀州,僧道则皆公然蓄长发育妻子矣。寺僧数百,惟当户者一人削发,以便于入公门,其他杂处四民之中,莫能辨也。”[12]可见当时僧人娶妻蓄发成为一种普遍的现象,就连明太祖也曾生活在“一个由一位已婚和尚主持的寺庙中”[13]。明太祖敕僧律道:“一曰有妻室僧人,除前辈老僧外,盖因元末兵乱流移他方,彼时皆有妻室,今已年老毋论外,其后进僧人有妻室者,虽在长上辈,比肩及在下诸人,皆得凌辱,亦无罪责。”[14]明太祖认为僧有妻者除了因元末战乱年老者外,凡今后有妻室者,允许他人捶打辱骂亦无罪也。到寺院供香,对于有地位和闲暇的妇女来说,是一种喜好的消遣。“其香灯烛昼夜不息于小庵小舍,何也?实非求福,乃构淫佚,败常乱俗。”[4]62

二是僧人贪财。佛教本来就是去五欲清六根,但僧人于世俗中生活,不免受世俗诱惑。“尔不能如是,上下朝堂,欲气力扶持,意在鼎新佛寺,集多财以肥己。孰不知财宝既集,淫欲并生。况释迦非大厦而居,六载大悟心通。方今梵像巍巍,楼阁峥嵘,金碧荧煌,华夷处处有之,此释迦之所感若是欤,集财而建造欤?”[4]3-4明太祖给予佛教优厚的待遇,却不想僧人集财以肥己,佛教寺院的金碧辉煌显然与明太祖节俭治天下的初衷相违背。僧人贪财的手段也是恶劣不堪,“为集金帛,构是非。”[4]5“今僧佃逃,未审节用而致然耶,抑爱人而有此耶?”[4]3亦看出寺院对于寺院佃户采取了比较沉重的剥削,以至于发生了佃户逃亡的现象。明太祖震怒道:“且今之罪,人神共怒,”[4]5“尔本清蝉,翅宵汉,丽天风,饮高露,”[4]5这才是明太祖对于僧人的希冀——清洁高雅,现实僧人的行为却让明太祖反感以至于失望。

三是僧人不守僧律的同时也与世俗法律发生冲突。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有司来报:“各处僧寺多隐逃军逃囚,好生不停当。”[4]64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因此寺院也成为收留逃犯的去处之一。寺院毕竟不是方外之地,也要遵守世俗法律。不仅如此,寺院还干扰世俗法律的执行,“及至寺取人,而乃将司者半隐而半出,亦云庄所并无司者。至于再三物色,难以抵讳,尚且不此支西吾,行止不顾。”[4]4有司去寺院拿人,僧人们却是再三抵挡,支东言西。僧人内部的矛盾重重,“洪武十一年秋八月,天界有僧诉于中书,其辞曰:为主僧者非理辱甚。”[4]21中书查明缘由,由妒忌听谗而起,审问分明,人各自受刑,牵连者众多。

四、佛教二重性的负面趋向

僧人的不守僧律引发了朱元璋的不满,那么以佛教为组织形式的反叛更是引起了朱元璋的忌惮,这是他采取整顿的重要原因。佛教要想发挥其暗助王道的作用,必然要在世俗生活中传播。但是佛教在传播过程中容易成为一些别有动机人的借口,发动以佛教为组织形式的抗争。朱元璋也深知佛教作为思想武器发动抗争的巨大破坏性,毕竟他自己曾为其中的一员。“逾月,游食合肥……病已,失所在。凡历光、固、汝、颍诸州三年是,复还寺”[2]1,朱元璋游历的这些地方恰是红巾军活动的地点,“元末,林儿父山童鼓妖言,谓:天下当大乱,弥勒佛下生。河南、江、淮间愚民多信之。”[2]3681-3682三年的游历生活,朱元璋或多或少对这些所谓的“妖言”有所接触和了解,也清楚“妖言”背后的动机——利用偈言为抗争披上合法的佛教外衣。

于是朱元璋在至正十二年(1352年)闰三月投奔郭子兴,加入红巾军的大营之中,其对这种“妖言”有了进一步地了解,在他即将建立明皇朝的前夕,朱元璋发布檄文批评:“妖言既行,凶谋遂逞,焚荡城郭,杀戮士夫,荼毒生灵,千端万状”[15]。但是元末以来弥勒下生观念早已深入民间,一些人利用妖言组织人民开展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

洪武六年(1373年),“蕲州盗王玉二,聚众烧香谋为乱。蕲州卫兵执而戮之。”[3]1435洪武十四年(1381年),“四川广安州山民有称弥勒佛者,集众惑人,官军捕斩之。”[3]2181洪武十九年(1386年),“戊辰妖僧彭玉琳与新淦县民杨文、曾尚敬等谋作乱事觉,伏诛。玉琳福建将乐县阳门庵僧,初名全无用行脚至新淦,自号弥勒佛祖师,烧香聚众,作白莲会。县民杨文曾尚敬等皆被诳惑,遂同谋为乱。玉琳称晋王,伪置官属,建元天定。县官率民兵掩捕之,槛玉琳并其党七十馀人送京师,皆诛之。”[3]2692-2693洪武二十年(1387年),“袁州府宜春县民李某妄称弥勒佛,发九十九等纸号,因聚众谋作乱,戍卒杨寅告于袁州卫,卫发兵捕,斩之,获其伪造木印、龙凤日月袍、黄绿罗掌扇、令旗剑戟,凡百馀事。”[3]2746-2747又有“袁州府萍乡县民,有称弥勒佛教惑民者,捕至诛之。”[3]2876利用佛教开展反抗基本贯穿洪武一朝,多集中于洪武后期且遍布湖广、四川和江西等地,同一地方反复出现类似情况,不可不谓是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给朱元璋的统治秩序带来动荡。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统治,朱元璋必然要思考佛教“入世”与“隐世”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两者之间关系,这也就不难理解朱元璋对佛教的暧昧态度。他把佛教划分为禅、讲、教三类,各司其职,设立僧官体制,把佛教牢牢控制于国家名义之下,鼓励僧人赴深山修行,尽量减少佛教与世俗世界的接触。

结 论

朱元璋的既整顿又利用的二重性佛教政策是佛教二重性与朱元璋特殊的佛教因缘共同作用下的结果。他采取二重性佛教政策根本目的是维护政治统治,这也符合明初的社会情况。二重性佛教政策是一定社会历史环境下的产物,其中也凸显了朱元璋的睿智。除了文中所述的原因,也应该考虑到僧人数量的急剧增加对于生产与税收所产生的影响以及朱元璋的佛教政策与其加强中央集权的关系,更应该认识到其政策对于后代明帝的影响。

猜你喜欢

僧人朱元璋佛教
《世说新语》与两晋佛教
佛教艺术
佛教艺术
朱元璋背后的女人
煮竹
白云深处
朱元璋与叫花鸡
论佛教与朴占的结合
当老鼠变成虎
谁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