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思考
2020-02-18王凤艳
四川环境 2020年4期
战 友, 杨 驰 , 王凤艳
(1.黑龙江科技大学环境与化工学院,哈尔滨 150022;2.哈尔滨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哈尔滨 150022)
引 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就垃圾产生量而言,中国已跃居世界第二大国,仅次于美国,且遥遥领先于后面的巴西、德国、日本等国家。许多数据表明,大约三分之二的中国大中城市被垃圾“包围”[1],这不仅是一个“垃圾问题”,而且是与城市面貌和环境,污染预防,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社会稳定以及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关的多方面政策目标,迫切需要公众,企业,非营利性环保组织和技术专家,媒体和政府共同合作的复杂政策领域[2]。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并建立以法治,政府宣传,公众参与以及城乡协调,适应当地情况的垃圾分类系统”[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绿色发展,促进资源的综合保护和循环利用,加强固体废物和垃圾的处置;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为基础,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4]。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十条指出健全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政策体系,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制度[5]。推行垃圾分类既是履行时代使命的必然,也是满足群众向往的需要。
截至2019年年底,本文通过对我国实行垃圾分类的现状分析,总结目前我国全面推行垃圾分类过程中面临的普遍问题和制约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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