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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因推理视角看妄想信念的生成机制*

2020-02-16

医学与哲学 2020年21期
关键词:蕴涵主观信念

孙 健 金 立

妄想是精神分裂症的核心症状,也常见于某些人格障碍或情绪障碍。妄想表现为两部分内容:一是病态的推理,二是歪曲的信念。其中,推理是信念形成的基础,而信念是推理的产品。妄想的最终表现形式是患者固执地持有一个错误信念,我们将其称作妄想信念。妄想信念的存在会严重损害患者的认知功能和社会功能,并带来污名化,这对患者的心智功能与社会功能的恢复均带来了巨大障碍。因此,消除妄想信念是治疗精神分裂症的关键。既然妄想信念的形成是一种病理性的推理,那么,要想治疗该症状,就必须首先搞清这一病理性推理的实质。

很早就有学者对妄想信念的产生机理进行了研究。譬如,美国心理学之父威廉·詹姆士(William James)认为妄想症患者会提出一系列奇特的想法来解释他的生理感受[1]。心理学家马赫(Maher)[2]也持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妄想信念本质上是用以解释不寻常知觉现象的假设。

逻辑学家将个体为事件赋予解释的认知过程叫作溯因推理,詹姆士的“理论”和马赫的“假设”实际上都是认知主体理解自身生理感受或知觉现象的一种解释,其认识过程属于溯因推理。皮尔斯是溯因推理的提出者,他认为溯因推理是与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相并列的第三种基本推理形式。皮尔士将溯因推理刻画为:

观察到一个惊异事件R;

如果E,那么R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有理由相信E是真的[3]。

溯因解释可以提高惊异事件的合理性与合情性:一旦相信E是真的,R就不再惊异,而是变得理所当然。哈曼(Harman)和利普顿(Lipton)提出的最佳解释推理(inference to the best explanation,IBE)是对溯因推理的发展[4],只不过IBE更加强调对最佳解释的选择[5]。例如,听到奇怪的声音,会提出确有声响、产生幻听、耳鸣或其他解释,这是溯因,若再加上从中选择最有可能的解释——如确有声响——的认知过程,这是IBE。

溯因推理是或然推理,其结论是可废止的。本文将详细分析溯因推理的认知步骤,并探讨妄想症患者在这些步骤当中可能存在的病理性表现,从而揭示妄想信念的逻辑生成机制,以期能为妄想症的治疗提供一些启发。

1 失真的体验

在皮尔斯看来,溯因推理是为观察到的惊异事件赋予解释的推理。传统上,人们一般将观察到的事件视为被解释项,并且默认观察到的事件就是客观事件本身。但若细究起来,观察到的事件(the observed fact)与事件本身(the fact)并不相同,前者只是后者在意识层面激起的主观反映。

何为观察?观察是一种有目的的、在思维支配下的高级知觉,具有能动性、整合性和生理局限性。能动性是指主体对客观现实的反映过程必然受其固有经验和情感态度的影响,从而导致反映结果相对于客观现实的失真。整合性是知觉的根本属性,客观刺激在主体感官上引起的感觉是零碎、孤立或断裂的,但在观察的过程中,会自动将这些碎片化的信息组织成一个可理解的整体,例如,正是因为人们对简笔画中割裂的笔画进行整合,对其中尚未呈现的部分借助原有经验进行“脑补”,从而轻松辨认出一幅寥寥数笔勾勒出来的简笔画。生理局限性是指观察受制于主体的感觉器官和其他组织结构。感觉器官是人类的主观意识通往客观现实的通道,但感觉器官都有其结构和机能的局限,这些局限将人类困在错觉体验之中,并且只能对有限的物理刺激作出反映。可以说,感觉器官是人体对客观刺激的编译器,它将来自客观现实的刺激编译为生物信号,随后才在大脑皮层生成主观的映像。编译过程必然伴随着信息的扭曲和失真,因此,主观反映不可能呈现客观现实的本来面目,也无法与后者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

简言之,所谓观察到的事件其实只是一种主观体验。所以,有必要对皮尔斯的溯因推理形式作出如下修正:

产生了某种奇特的主观体验(surprising feeling)F;

如果E,那么F是理所当然的;

于是,E可能是真的。

通常情况下,主体会将主观体验默认为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如看到一朵花的时候,主体会认为客观上存在一朵花。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推理者认为主观体验过于奇异,或自己的心理状态不佳,此时,他可能会对主观体验相对于客观现实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如虽然看到了一朵花,但主体会怀疑只是幻觉,并不认为存在一朵客观的花。但是,如果某人产生了幻觉却不自知,他就会相信幻觉的内容真实存在。这可能是妄想信念产生的第一个原因。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区分正常失真和病理失真呢?理论上的直接办法当然是将主观体验与客观现实进行比对,如果一致则体验为真,否则为假。但遗憾的是,因为人类始终受到经验的制约,不可能超越感官直达客观实在,所以实际上没有可操作性。

然而,认知主体一旦处于群体当中,则他人的行为表现就可以作为判定体验真实性的重要依据。一种体验的真实性只能通过社会参照加以判断。试想若整个世界只有一人,则此人根本无从判断自己的体验到底是出于幻觉还是真实的刺激。

由于人类彼此间具有相类似的感觉器官结构,所以在同样的客观现实面前理当产生相互一致的体验。再以语言符号作为中介,认知主体就可以通过人际交流以核对彼此的体验是否一致。如果社会中的绝大多数成员都取得了某种一致的体验,我们就有理由认为该体验是真实的或者至少是合理的。例如,如果大家普遍声称自己看到了眼前的一块石头,就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块石头是确实存在的。当然,逻辑上确实存在所有成员恰好产生相同幻觉的可能,但暂不予考虑。这里描述的思维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溯因推理:

所有人都产生了彼此一致的体验;

如果确实存在着客观的刺激物,则所有人理所当然会产生一致的体验。

所以,有理由相信确实存在着客观的刺激物。

总之,只有相信客观现实的存在,才能解释为什么不同的认知主体会在同一时间做出相一致的行为,相信客观现实的存在可以避免陷入主观唯心主义的窠臼。妄想信念出现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患者产生与众不同的体验,该体验无法被他人理解,也不能引起他人的共鸣,因而被视为病态。可见,我们对一种体验的判定必须扎根于深厚的社会属性之中。

众数标准是精神病学的诊断标准之一,众数标准是将偏离常态视为病态,将偏离常态的程度作为病态的程度。我们从群体参照的角度出发来理解病理性体验,与该标准相互吻合,还能深化这一标准的内涵。

2 妄想信念的生成

皮尔斯认为,来自外界的客观刺激会在认知主体的觉器感官上留下印记,只有当认知主体对这些印记赋予某种解释,才能促进对它们的整合与理解。例如,只有当杂乱的感觉信息整合在一起并被命名之后,这些杂乱的感觉信息才能得到有效的解释。而这一赋予解释的过程其实就是溯因推理。皮尔斯曾对上述观点作过这样的生动表述。

我看到窗外有一只杜鹃花。不,其实我看到的不是杜鹃花,但我只能说我看到了“杜鹃花”,因为这是唯一可以描述我目之所见的方式。我说出的话是一个命题,一个句子,一个事件。但我所看到的却不是命题、句子或事件,它只是一个表象(image)。但是,只有当我将表象进行陈述之后,我所看到的东西才变得可以理解。这个陈述是抽象的,而我看到的东西是形象的。当我使用句子来表达我看到了什么时,我进行了溯因推理。事实上,我们的全部知识网络都来自纯粹的假说,并且都借助归纳得到确认。如果任何一步缺少溯因,我们就无法从茫然的注视当中获得任何哪怕是非常微小的知识。

皮尔斯将上述过程称作知觉判断,并且认为知觉判断其实是一种自动化的溯因推理。知觉是脑海中关于客体的表象,知觉判断则是认知主体对这一表象的言语陈述。知觉判断属于命题范畴,以语句形式呈现。知觉判断一方面是认知主体加以理解之后的结果,另一方面是在未经严格检验的情况下被认知主体直接接纳。Mckaughan[6]认为,溯因推理的结论虽然是或然的,但在被提出的当下却具有合情性(plausibility)。合情性也叫似真性,它反映了命题与现实之间的匹配程度。此时,解释项可看作一个有待检验的临时性的真命题。可见,溯因推理得到的是一个既有理性色彩又可废止的信念。信念与断定不同,后者需要经过实践或逻辑的确证,前者往往是未经确证就被认知主体接纳。

赫尔姆霍兹(Helmholtz)和洛克(Rock)等明确表示知觉判断的形成过程是一种无意识的溯因推理[7]。赫尔姆霍兹认为,知觉判断的产生机制与人们的日常思维和科学推理具有完全相同的推理机制。洛克则更加明确地提出,知觉过程通常是无意识的,即认知主体对自己接受到的感觉刺激集合起来,并对其进行描述和形成观念;但知觉也可能是有意识的,即如果认知主体接受到的感觉刺激之间存在矛盾、混乱或不清晰,则无法直接进行描述,此时,就需要有意识地开展最佳解释推理,这里的最佳解释推理就是溯因推理。

知觉判断作为溯因推理,其被解释项就是由感觉器官所接收到的刺激信息,而解释项则是对这些刺激所赋予的意义陈述。有学者认为,知觉对象通常是不惊异的,但皮尔斯强调溯因推理是由惊异事件引发,所以,若将知觉判断看作溯因推理则可能导致矛盾。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如前文所述,惊异性基于期望与全新体验之间的冲突关系,在知觉形成过程中由感觉器官接收到的信息最初必定是混乱和不可理解的,这意味着它与认知主体的心理预期相互冲突,认知主体对这些信息加以整合并赋予意义以形成足以消弭冲突的判断,一个足以消弭冲突的知觉判断会被当作信念接收下来。所谓自动化的知觉活动只能经过漫长的习惯化过程才能实现,并非一开始就是自动化的,因此完全可以将知觉判断看成一种特殊的溯因推理形式,且不会导致它和惊异性之间出现矛盾。

既然溯因推理是形成信念的逻辑手段,那么,妄想信念的产生是否基于患者的某种混乱的溯因推理呢?接下来,笔者结合实证研究的成果详细探讨妄想症患者在实施溯因推理时的具体表现,以此回答这一问题。为便于讨论,笔者举替身妄想(the capgras delusion)一例进行说明。

替身妄想是这样一种信念:患者坚信自己的某位亲人是由一位长相酷似的陌生人所假扮的[8]。医学研究表明,在替身妄想症患者和健康人士之间存在一些生理性的差异:当健康人士看到亲人的面孔时,他的自主神经系统要比看到陌生面孔时获得更大程度的激活,但对于替身妄想症患者而言,无论他看到的是亲人还是陌生人,其自主神经系统的激活程度不会产生显著差异。患者看到一幅亲人面孔,却没有自主神经系统的相应激活,此时,如果患者认为这张面孔其实只属于某个长相酷似的陌生人,那么,其自主神经系统没有得到激活的现象就可以得到合理解释。于是,患者相信自己看到的只是一个陌生人的面孔。如果健康人士能够了解到替身妄想症患者的生理病变机理,就很容易理解患者为什么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这样的生理性病变无论发生在任何一位心智健全的认知主体身上,都将推出相似的解释。

上述推理与健康人士的面孔识别过程完全相同,结论之所以不同,只是因为二者的被解释项,即作为溯因前提的体验存在差异:健康人士看到一幅面孔时,既觉得熟悉又有自主神经系统的激活,于是自然将其认定为自己的亲人。但患者在看到亲人面孔时虽然感到熟悉却没有自主神经系统的相应激活,所以若将其视为长相酷似的陌生人,就能有效解释这一奇特的生理反应。可见,虽然推理结论本身是荒谬的,但其荒谬性源自异常的生理反应,这一反应是溯因推理的被解释项,作为溯因的推理过程本身则是符合溯因逻辑的。可见,妄想症患者的溯因推理与健康人士的日常溯因之间可能并无二致:一种异常的生理体验就是被解释项,而认知主体对这种异常体验所赋予的解释可以消除这一异常体验所带来的惊异感,所以,患者认为这一解释是合情合理的。

由上述讨论可知:第一,判定一个观念是否属于妄想信念,并不根据它客观上的对错,而是根据推理者是否存在异常的体验。事实上,即使健康人士的溯因结论也有出错的可能,如在上面的例子当中,健康人士也完全有可能错把一位长相酷似的陌生人当作亲人。第二,妄想症患者出现妄想信念的过程涉及两套信息加工系统:一是自主神经系统的自动激活,二是对这一激活状态的认知反思。信息的双加工理论(dual-process theory)已经得到大量心理学实证研究的支持[9]。根据该理论,人类有两套相对独立的信息加工系统,一套是自发的和内隐的,另一套是能动的和外显的。在妄想信念的产生过程当中,第一套系统的激活过程存在病变,如熟悉面孔无法激活自主神经系统,但第二套系统,即认知主体对激活状态的反思是正常的,即患者能够给出合情合理的溯因解释。

3 妄想信念的固化

原则上讲,溯因推理只能提供一个有待确证的假设,因此,推理者需要对经由溯因推理产生的解释保持一个理性和开放的态度,这意味着他们愿意随时放弃或修订。然而,妄想症患者与健康人士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可能在于,他们没有对结论命题保持开放性的主观意愿或必要能力:患者对自己得出的错误解释持有坚定的保守态度,拒绝对其进行后续检验,并对反对性证据进行选择性的否认或歪曲。

溯因推理的结论之所以是或然的,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溯因结论与前提之间是解释与被解释关系,而解释关系当中包含复杂的语义成分,不能简单将其等同于蕴涵关系。第二,在一条溯因解释之外可能存在其他的竞争性解释,认知主体需要对这些解释进行比较和筛选,从而选出最佳解释。第三,一条已经获得的溯因解释还必须经得起检验,一旦与其他可得证据相矛盾,认知主体就需要放弃或修订这一解释。妄想症患者之所以缺乏开放性,可能是在以上三个方面存在认知缺陷。

第一,妄想症患者无法理解解释关系具有复杂性。我们用字母E来表示结论命题,用字母F来表示主观体验,用字母D来表示可以描述主观体验的命题,则E可以为F提供解释,然而即便如此,E并不一定能够蕴涵O。现实中存在一些情况,其中,命题甲虽不能蕴涵命题乙,却能够为命题乙提供解释。例如“某人吸烟”可以解释此人罹患肺癌,但我们无法从“某人吸烟”推出此人必然罹患肺癌。这种情况的出现是因为命题甲只能为命题乙提供部分解释,而不能提供完全解释。妄想症患者可能倾向于将部分解释错误地当作了完全解释,从而降低或丧失了检验妄想信念的动机,这意味着开放性降低。

第二,妄想症患者无法理解溯因解释的不唯一性。我们可以借助贝叶斯模型给出说明。在此,只考虑解释项能够提供完全解释的情形。虽然某些假设只在部分程度上为观察到的事件提供解释,但随着认识的不断加深,完全可以获得多条部分解释,并确保这些解释的合取命题可以为被解释项提供完全的解释。

虽然完全的解释关系必然伴随着蕴涵关系,但并非所有的蕴涵关系都能提供完全解释。A蕴涵B,当且仅当不可能A为真且B为假。所以说重言命题恒为真,它可以蕴涵一切命题;矛盾命题恒为假,一切命题都可以蕴涵它;任何命题都能被其自身所蕴涵。但这些蕴涵关系不能看成解释关系。基于这一考虑,笔者认为,要使解释项E和被解释项F之间存在完全的解释关系,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逻辑层面,E可以蕴涵描述F的命题O,即E为真时,O必然为真,用概率表示为P(O|E)=1;二是在语义层面,E可以帮助推理者获得或增进对F的理解,从而帮助推理者在自己的原有认知结构与用以描述F的命题O之间建立起有意义的关联。相比之下,部分的解释关系则是E为真时O有可能为真,用概率表示为0

如果推理者无法或无意于在解释E之外想到任何其他解释,那么,O条件下E为真的概率就是1,即P(E|O)=1。又由于体验是切实发生的,所以P(O)的主观概率值为1。由贝叶斯定理计算可得P(E)=1,这说明解释命题必然为真。但是,如果推理者能够在解释E之外想到其他解释X,但解释E优于一切解释X,用条件概率表示为1>P(E|P)>P(X|P),则可根据贝叶斯公式计算得出1>P(E)>P(X),这说明E的真实性大于其他一切可得解释,但E本身并不必然为真。

可见,如果患者能够想到其他解释,或即使想不到这些解释却能意识到这些解释的存在,就能够有效降低他们对解释E的置信程度,其妄想症状也许能够得到减轻。

第三,溯因结论只有能够经得起后续检验,才能固定为信念,但妄想症患者可能在这一方面存在功能失调。早有研究发现,存在妄想的患者比健康人士更倾向于利用极少的信息仓促骤然地下结论(jumping to conclusions)[10]。另有研究发现,很多妄想症患者甚至可能仅凭单一样例就能轻率而坚定地得出高度一般化的结论,即表现为不合理的概括[11]。相比之下,健康人士也会为极少信息赋予假设性的解释,但他们只为其赋予极低的置信度,并随时做好通过进一步检验来修正这一检验的心理准备。

实证研究表明虚幻的主观体验并不必然导致妄想。如有研究发现,如果大脑前额叶的腹内侧区受到损伤,则在看到亲人面孔时没有自主神经系统的激活,这与存在替身幻觉的妄想症患者相一致。但即便如此,大脑前额叶的腹内侧区受到损伤的患者同样能够正确认出亲人且不出现替身幻想[12]。在日常生活中,健康人士也会经常出现各种虚幻的体验,如梦境和有意想象,但他们同样不会将这些幻景当作真实。为什么会出现上述差异呢?笔者认为一个原因是与健康人士相比,妄想症患者的思维可能缺乏开放性。如果某主体的主观体验无法得到他人的广泛呼应,则当事人理当对自己的体验做出怀疑或保留。此推理过程可分为如下步骤:

步骤一:

我产生了某体验;

如果确实存在某物,则我理当产生这一体验。

所以,有理由相信确实存在着客观的刺激物。

步骤二:

如果确实存在某物,则其他人也理当产生这一体验。

其他人并未出现这一体验。

所以,并不存在此物。

上述过程中,步骤一属于常态的溯因推理,健康人士也会做出同样的推理。但是,健康人士会对自己的解释进行检验,即开展步骤二,若检验失败则推翻原解释。相比之下,妄想症患者可能缺乏步骤二,即偏执地认为自己的体验对应着某种客观现实,拒绝展开社会群体性参照,使得偏执信念得以保留。以替身幻想为例:患者认为自己的亲人是由长相酷似的陌生人假扮,这是对自主神经系统的激活状态所赋予的合理解释。然而,这一观念会遭遇一系列的反面证据,如医生或其他亲人会告诉患者他的目之所见就是亲人本人,又或是患者发现此人拥有家门钥匙并熟悉家中的物品摆放等。面对反面证据,一种理性的做法是重新审视原来的假设性解释,但患者可能缺乏从事这一审视活动的能力或动机,因而继续维持着偏执的替身妄想。

在电影《美丽心灵》中,主人公纳什(Nash)经常“看到”一些并不存在的人物。妄想中的人物是纳什对自己的异常经验所自动生成的合理解释:因为只有认为人物是真实存在的,当事人生动的知觉体验才能得到合理解释。然而,纳什随后意识到了妄想信念人物的反常,如他们不会与自己同步变老。于是,原本关于人物真实存在的解释无法维持其合理性,因此遭到推翻。再考虑到妻子和医生等人的言语描述,纳什提出了新的解释,即他承认了自己所“看到”的只是幻觉。纳什的溯因推理过程如下:

我产生了关于某人的生动体验F;

如果此人存在,则体验F就是理所当然的;

因此,此人可能真实存在。

但是,我发现此人不会变老;

真实人物都会变老;

因此,此人是不真实的;

因此,我不相信此人确实存在。

本例中,虽然纳什的幻觉体验依然存在,但由于他对原有假设加以检验和反思,从而成功消除了妄想信念。

4 展望

本文探讨了妄想信念形成过程中的溯因推理机制。以溯因推理模型作为研究工具,笔者发现妄想信念的出现需同时满足以下两大要素:第一,患者产生了虚幻的主观体验;第二,患者顽固地相信自己对这一主观体验所赋予的解释。由于缺乏对该解释进行验证的动机或能力,所以拒绝开展观念修正。两大要素分别对应于两套认知加工系统:前者是自动化的,与生理反应的关系密切,后者是反思性的,与认知能力的关系密切。

大多数精神疾病都可通过药物控制和心理治疗的双管齐下收到最佳的治疗效果[13]。本研究认为,妄想症患者虽然存在妄想信念,却依然具有相对完善的溯因推理能力,因此,治疗师可以以此作为切入点来开展谈话治疗。不仅如此,本研究还对药物治疗及谈话治疗的作用机制提供了一些启发:药物治疗主要用于矫治生理性病变,消除病理性体验,谈话治疗则着力改善患者的思维开放性以及社会敏感度,从而将患者从妄想信念的泥淖中解救出来。

不合理观念广泛存在于各种心理疾病。例如,心理学家埃利斯(Ellis)认为抑郁症患者具有三大典型的不合理信念,分别是灾难化推理、过度概括和以偏概全[14]。那么,精神分裂症与抑郁症等神经症之间的病态信念存在怎样的区别和联系呢?笔者认为,精神分裂症的不合理信念是外源性的,即患者坚信自己的妄想信念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反映;但神经症的不合理信念是内源性的,即患者愿意承认不合理信念是自身建构的产物,因此有能力对它与客观现实的对应关系进行反思。可以认为,抑郁症患者将错误信念做了自动化处理,而妄想症患者则是将其固化成了真理。因此,我们有理由猜想妄想信念是不合理观念与某未知因素共同引发的结果,这意味着不合理观念是妄想信念得以产生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对这一未知因素的探讨将是未来研究的一条有益的方向。

本研究虽然参考了一系列实证研究成果,但只停留在理论分析的层面,因此,有必要通过实证来强化这里所提出的观点。此外,妄想信念的种类繁多,本文仅就其中常见妄想或典型妄想进行探讨,但不同的妄想形式之间存在截然不同的推理机制,因此,未来有必要对其进行细节化的深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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