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第三人侵权视域下的侵权责任与客运合同违约责任之竞合

2020-02-14徐琳黄先陈姝睿

商情 2020年2期
关键词:侵权责任

徐琳 黄先 陈姝睿

【摘要】目前国内的許多法律已经较为完备,并对于多方面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已有的法条内容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许多的规定内容仍然较为抽象,当同一个事件适用于诸多的法律规范时,则会出现责任竞合的状况。众所周知,无论是侵权责任还是违约责任都属于违法行为,在这两种责任的基础之上能够生成不同的请求权,两种责任内部存在着排斥关系。为切实发挥已有诉讼制度的实际效用,本文就对于第三人侵权视域下的侵权责任与客运合同违约责任之竞合进行了简要的探讨分析,希望能够为应对相应的事件起到一定的参考性作用。

【关键词】第三人侵权  侵权责任  客运  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原因

无论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都从属于民事法律规定的范畴当中,违约责任所违反的是民事法律,侵权责任所侵害的也是民事权利。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范体系当中所提及的违约责任将债务不履行的责任从中去除,其构成要件既包括主体条件又包括违法行为。侵权责任则包括违法行为、损害事实以及行为人的主观上过错构成要件。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是立足于主体行为的基础之上所出现的违约行为。当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出现竞合时,意味着行为人的某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触犯了不同方面的法律,受害人虽然不能够同时行驶双重请求权,但却可以要求对方承担不同的违约责任。……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侵权责任
公证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亮点与不足
我国环境权民法保护现状研究
云计算LaaS模式中著作权侵权责任探析
第三人干扰婚姻关系之法律认定
消费欺诈的构成要件及侵权责任问题研究
论人工智能产品侵权行为责任认定
浅谈封闭性公共空间环境污染及侵权责任
网约出租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论侵权责任的违法性要件
网络平台监管责任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