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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不燃官烛”说开去

2020-02-06崔佳佳

初中生之友·中旬刊 2020年1期
关键词:李姓公家界限

崔佳佳

有古书记载了这样一则故事:“巴祗为扬州刺史,与客暗饮,不燃官烛。”这话什么意思?这是夸赞巴祗为政清廉节俭。你想想看,巴祗个人掏钱,晚上在官衙里设宴请客,可他宁愿摸黑吃饭,也不用公家的蜡烛照亮,这样的操守,怎不令人敬佩!

别以为这样的“迂人”只有一个,绝不是。南宋诗人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氏家族曾有一人为官特别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不能越雷池半步。这简直匪夷所思,不过又让人由衷赞叹!

按理说,个人请客,读私家书信,点公家的蜡烛照一下明,实属正常;即使这算“损公”之举,那也只能算是“小恶”,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巴祗与那位李姓官吏却不因恶小而为之,他们为何能做到这一点呢?

原因很简单,他们心中有一条非常清晰的底线,那就是公即公,私即私,绝对不能混淆。他们当然知道官烛值不了几个钱,但他们更清楚,官烛所代表的公共财产和公事,与私人之事有着分明的界限。官烛一燃,随蜡烛一起燃去的将是公与私的明晰界限,这就突破了他们心中的底线。有了这样的认识,“不燃官烛”也就一点不奇怪了。

试想,如果巴祗和周紫芝笔下的李姓官员不能事先设定好底线,并牢牢守住这一底线,而是公私不分,不仅“燃官烛”,还动用公家的钱请客,甚至损公肥私,那么,他们还会青史留名,成为后人学习的榜样吗?肯定不会,说不定,还会成为反面典型,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架上。

但愿我们每个人都能以巴祗他们为榜样,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先画好底线,并牢牢守住,做一个有底线的人。否则,一旦突破底线,将后患无穷。

(插图/罗家平)

這是一篇小品文,作者先讲述了两则古人“不燃官烛”的故事,然后展开分析,指出这是事先设定并坚守底线的结果;最后发出倡议,希望人们都来做一个有底线的人。全文叙议结合,有感而发,浑然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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