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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无此声:周树人是如何成为鲁迅的(下)

2020-02-05周慧梅

书屋 2020年1期
关键词:周树人章士钊教育部

周慧梅

三、鲁迅:周树人的社会声望符号

1917年初,鲁迅向时任北大校长蔡元培推荐二弟周作人,获得蔡氏应允。该年秋季学期,周作人正式入职北大,主讲欧洲文学史、希腊罗马文学史课程;次年,其在讲义基础上写的《欧洲文学史》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颇得学界好评。随着周作人在北大站稳脚跟,鲁迅随之进入江浙籍的北大教授社交网络,尤以与章门弟子交往为密。1918年北大教授、《新青年》的实际编委钱玄同频频造访绍兴会馆,为“那时仿佛不特没有人来赞同,并且也还没有人来反对”的《新青年》约稿;1918年5月,《狂人日记》在《新青年》第四卷五号发表,周树人首次使用的笔名“鲁迅”由此驶入文学之路快车道。7月20日,鲁迅交给钱氏“自所作文一篇”。数日后,署名“唐俟”的《我之节烈观》发表在《新青年》上。之后,该刊《随想录》栏目不时出现“唐俟”短评,犀利老到。“五四”之前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随感二十一篇,论文一篇,诗歌六首,小说除《狂人日记》外,还有《孔乙己》、《药》两篇佳作。1919年下半年,因陈独秀与胡适观点分歧导致《新青年》内部分裂,周氏兄弟成为《新青年》的强大后盾,陈独秀频频向两人约稿,对鲁迅小说大为赞赏,《风波》、《故乡》先后发表,为《新青年》增色不少。《小说月报》、《晨报副刊》等也开始刊登鲁迅小说,如1922年9月底《小说月报》十三卷九号刊发《端午节》、《晨报副刊》刊发《阿Q正传》等。1923年,鲁迅的第一本小说集《呐喊》由北京新潮出版社出版;该集收入鲁迅1918—1922年发表的十五篇小说,《狂人日记》、《孔乙己》、《故乡》、《阿Q正传》悉数辑收,立即引起文坛轰动,一时间声名大噪。

同时,鲁迅保持了文学创作的高产量,如同乡兼学生孙伏园主持《晨报月刊》时,鲁迅共计发文六十余篇,后孙氏创刊《语丝》,他不仅“以泉拾元交付之,为《语丝》刊资之助”,并贡献了小说、杂文及诗歌等六十多篇;三弟周建人1921年担任商务印书馆《妇女杂志》帮同编辑后,鲁迅更以实际行动支持,比如《妇女杂志》1922年1月出版的第八卷一号上刊有鲁迅译《鱼的悲哀》,还专门写了“译后附记”等。除此之外,《东方杂志》、《国民公报》、《时事新报》副刊“学灯”,《小说月报》、《民国日报》副刊“觉悟”,《狂飙周刊》、《京报》副刊“文学周刊”,《妇女周刊》、《猛进周刊》、《旭光》、《世界日报》副刊等报刊上均有文章发表,甚至《北大学生会周刊》来邀稿,鲁迅也不轻易回绝。高频次、高产出的小说、杂文以及翻译,可谓如日中天。这一时期,鲁迅先后出版了《呐喊》、《彷徨》、《野草》、《坟》、《热风》、《华盖集》、《华盖集续编》等文集,除此之外,还辑录校定了《后汉书》、《云谷杂记》、《嵇康集》等古籍,翻译出版了《儿童观念界之研究》、《查拉图斯忒拉的序言》、《工人绥惠略夫》、《桃色的云》、《苦闷的象征》、《出了象牙之塔》等海外名著,出版了《中国小说史略》专著。1924年3月,胡适在其《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一书中,对鲁迅的小说给予高度评价:“他的短篇小说,从四年前的《狂人日记》到最后的《阿Q正传》,虽然不多,差不多没有不好的。”鲁迅成为新文学领域最活跃群体中的一员。

从1920年8月开始,鲁迅频频接受各校的兼课邀请,不仅欣然赴讲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女子高等师范学校,甚至世界语学校也去兼课,讲授内容均为《小说史》,官场上忙碌的周树人逐渐向新文学场上活跃人物鲁迅转变。仅以1923年12月鲁迅日记中所记载可见,鲁迅在四所学校兼课,每周一、周四、周五固定时间赴校授课,特别是后两日,周四上、下午分赴师校(即北师大,鲁迅自1920年8月至1926年8月在该校兼任讲师)、大学(北京大学),周五则上午赴女子师校(即女高师)讲课,午后则赴通俗图书馆借书、换书、还书。该月星期日有五天,18日还因夜晚被惊扰失眠“休息一日”,加上24日休假,有七天时间没去教育部点卯,余下的二十四天中,有十二天分赴四校上课;如果再加上鲁迅12月2日、11日、22日、26日午后为西三条胡同的房子奔走外,赴教育部工作的时间不多。

实际上,鲁迅到北京大学、北高师等地兼课,教育部并无明确反对。据其同事钱稻荪回忆,“教育部是允许兼课的,只要是兼课的人,可以晚来。有签到簿,签个名”即可。教育部的其他同事早就开始兼课,如与鲁迅私交甚笃的许季上1917年就开始在北京大学兼课,主讲印度哲学;钱稻荪也在北大、女高师兼课,还有教育部官员直接到高校兼任行政职务,如教育部参事秘书王桐龄在北高师担任一段史地部教务主任后,索性辞官受聘该校历史系教授。于各高校来讲,因有兼职者不得为教授的规定,支付有限薪水而能聘到这些颇有学术水平、社会声望的教育部官员来校兼课,何乐而不为呢?档案资料显示,1918—1923年,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工作内容有增无减,更借助通俗教育研究会审核小说、戏剧和电影等事业,擘画全国社会教育工作,事务繁忙,鲁迅逐渐疏离社会教育司,绝非如其所言“枯坐终日”、“枯坐牙門中”那样无事可干,其兴趣点转移是主因。

在北京高校任教,为鲁迅拓展社交圈的同时,也埋下了被教育部解聘风波的伏笔。1923年6月兄弟失和后,鲁迅搬出八道湾,心情苦闷。下半年应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校长许寿裳之邀,10月13日“晨往女子师校讲”,本日起在该校讲授小说史课程,一直兼任课程至1926年离京止。从北大学生高长虹的回忆看,鲁迅在北大兼课时,学生们是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的,“他的教育部的职业,我同几个青年朋友们初知的时候,觉得很奇怪,又很好笑”。女高师的学生同样了解鲁迅教育部官员身份,利用微妙感情,学生自治会干事们争取到鲁迅大力支持,成为她们与女校长杨荫榆对抗的坚实堡垒。在这场轰轰烈烈的官司中,鲁迅作为教育部佥事的社会声望符号,毁誉参半。这一点,鲁迅亦深有体味。1925年年底,他整理当年撰写的文章,发现一年的杂感“竟比收在《热风》里的整四年中所写的还要多”。对于这些杂感的感受,鲁迅这样评价:“我的生命,至少是一部分的生命,已经耗费在写这些无聊的东西中,而我所获得的,乃是我自己的灵魂的荒凉和粗糙”,“这些无聊的东西”中有一半之多是鲁迅为女师大风潮所写的反击文章,与北大教授陈西滢的骂战亦延续其中。

四、状告教育部

鲁迅与教育部的官司起源是涉入女师大风潮。实际上,女师大风潮最初,鲁迅应学生柬邀,虽居中调停自治会干事与校长杨荫榆之间的紧张关系,却未过多涉入,对校长杨荫榆虽有不满,但并无太深嫌隙。据鲁迅日记记载,1924年5月21日,“晚以女师校风潮学生柬邀调解,与罗膺中、潘企莘同往,而继至者仅郑介石而已”。或许因校长杨荫榆为多年挚友许寿裳推荐而来,鲁迅以为杨氏会买他几分薄面。西安讲学期间,鲁迅收到“女子师范学校所寄去年十一月份薪水十三元五角,又聘书一纸”(8月12日),次日鲁迅“寄还女师范校聘书”,后因杨氏亲自上门礼聘继续兼课,鲁迅日记中记载:9月14日“上午杨荫榆、胡人哲来”,应是收下聘书。10月份继续赴女高师上课,“往女师校讲并收去年十二月份薪水十三元五角”(10月3日)、“午后往女师校讲”(10月13日)等。从细节看,鲁迅虽对杨荫榆有所不满,曾退回聘书,但最终因杨氏上门礼聘,继续在女高師兼课。1925年年初自治会领导的“驱‘羊运动”紧锣密鼓,鲁迅的观望态度在3月11日后悄然发生变化。伴随着与许广平感情持续升温,鲁迅先后两次代学生拟定呈文,恳请教育部撤换校长杨荫榆,还发表一系列杂文,如《突然想到》系列和《“碰壁”之后》、《并非闲话》、《谎话与流言》、《“公理”的把戏》、《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等,向社会各界披露女师大风潮细节,争取舆论同情。5月25日鲁迅带领女高师一批学生参观正在筹建的历史博物馆,许广平在《二地书·一六》中言:“午门之游,归来总带着得胜的微笑,从车上直到校内,以致良久良久;更回想及在下楼和内操场的泼皮,真是得意极了。”在许广平多年后的《关于鲁迅的生活》回忆中,再次说起这次参观:“有一天,趁新的讲义还没有印出来,先生正预备讲书时,姑且和他闹一下罢,如果成功,就有得玩了……先生想了想,在黑板上写出‘历史博物馆几个字,又告诉我们在午门——是皇宫的一部——聚齐,各人分头去,在那里聚齐。大家都去了。原来这个博物馆是教育部直辖的,不大能够走进去,那时先生在教育部当佥事,所以那里管事人都很客气的招待我们参观各种陈列。”似有回避鲁迅社会教育司科长之嫌,只强调其教育部佥事身份,实际上,筹建历史博物馆正是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的本职工作,管事人之所以殷勤,似更与鲁迅任该职务相关。鲁迅亲拟《关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的宣言》,邀集其他六位在女师大上课的教员联合署名,发表在5月27日的《京报》上。《宣言》中宣称被开除学生实则无辜,“平素尤绝无惩戒记过之迹”,并在最后亮明立场,“忝为教员,因知大概,义难默尔”,呼吁“惟关心教育者察焉”。借此宣言,鲁迅亮明态度,与许广平等人共进退。8月1日薄暮时分,鲁迅赶来已被围困的女师大,当晚在教务处值夜。8月4日,兼任教育总长的章士钊来校查看,四天后章氏做出“停办女师大”决定。8月10日,段祺瑞执政府秘书厅颁布女师大停办令。12日,章士钊向执政府呈请免除鲁迅教育部佥事职务,次日段祺瑞明令照准,14日“免职令”正式公布。鲁迅得知被免职后反应迅速,次日《京报》即刊出《周树人将控章士钊》新闻。8月22日,鲁迅正式向北洋政府平政院递交诉状,提起行政诉讼。31日“上午赴平政院纳诉讼费三十元,控章士钊”。9月5日再次递交补充材料,被告变成了“教育部”,诉状称“教育总长章士钊竟无故将树人呈请免职,查文官免职系属惩戒处分之一,依《文官惩戒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须先交付惩戒,始能依法执行,乃竟滥用职权,擅自处分,无故将树人免职,并违《文官惩戒条例》第一条及《文官保障法草案》第二条之规定,此种违法处分,实难缄默”。12日平政院正式受理,此案审理并不需要双方对簿公堂,平政院只是互送答辩书,最后“就书状裁决”,一场别开生面的诉讼案正式拉开序幕。

据档案资料显示,1925年9月12日平政院受理此案后,将鲁迅陈诉送教育部,10月23日,将教育部答辩书转交鲁迅,鲁迅将之转交擅长文案的学生宋紫佩,三天后在宋拟答辩书提纲基础上修改后递交平政院,对章士钊所列理由一一予以驳斥;平政院再次将鲁迅答辩书转交教育部。12月底章士钊辞去总长之职,继任总长以“此案系前任章总长办理,本部无再行答辩之必要”为由,不再予以答辩。1926年3月23日,平政院按照双方答辩结果,做出“所有被告呈请免职之处分属违法,应予取消,兹依《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教育部之处分取消之”的裁决结果。在这场诉讼案中,互辩交锋集中在10月份,教育部答辩书给出了开除鲁迅的缘由和法律依据:

本部停办国立女子师范大学,委部员前往接收,不意本部佥事周树人,原系社会司第一科科长,地位职责均极重要,乃于本部停办该校正属行政严重之时,竟敢勾结该校教员及少数不良学生,谬托校务委员会名义,妄有主张,公然与所服务之官署立于反抗位置。据接收委员报告,亲见该员盘踞校舍,聚众开会,确有种种不合之行为。校务维持会擅举该员为委员,该员又不声明否认,显系有意抗阻本部行政。查《官吏服务令》第一条:“凡官吏应竭尽忠勤,服从法律命令以行职务”;第二条:“长官就其范围以内所发命令,属官有服从之义务”;第四条:“属官对于长官所发命令如有意见,得随时陈述”;第二十九条:“凡官吏有违上开各条者,该管长官依其情节,分别训告或交付惩戒”。规定至为明切,今周树人既未将意见陈述,复以本部属官不服从本部长官命令,实已违反《文官服务条令》第一、第二、第四各条之规定,本部原拟循例呈请交付惩戒,乃其时女师大风潮形势严重,若不即时采取行政处分,一任周树人以部员公然反抗本部行政,深恐群相效尤,此项风潮愈演愈恶,难以平息,不得已于将呈请周树人免职。

针对教育部的答辩书,鲁迅在宋紫佩的协助下,对其指陈的事实及法律适用予以逐条驳斥,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查该部称树人以部员资格,勾结该校教员及不良学生妄有主张等语,不明言勾结何事,信口虚捏,全无事实证据。树人平日品性人格,向不干预外事,社会共晓,此次女师大应否解散,尤与树人无涉,该部对于该校举动是否合宜,从不过问。观答辩内有周树人既未将意见陈述一言告知,树人在女师大担任教员,关于教课为个人应负之责,若有团体发表事件,应由团体负责,尤不能涉及个人。

二、该答辩称:据接收委员报告,入校办公时亲见该员盘踞校舍,集中开会,确有种种不合之行为云云。试问报告委员何人?报告何在?树人盘踞何状?不合何事?概未言明,即入人罪?答辩又称:该伪校务维持会擅举该员为委员,该员又不声明否认,显系有意抗阻本部行政。查校务委员会公举树人为委员系在八月十三日,而该部呈请免职据称在十二日,岂预知将举树人为委员,而先为免职之罪名耶?况他人公举何人,何能为树人之罪?

三、《官吏服务令》第二条:“长官就其监督范围以内发布命令,属官有服从之义务,但有左列各项情形不在此限。”树人任教育佥事,充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与女师大停办与否,职务上毫无关系,乃反以未陈述意见指为抗违命令,理由何在?且又以未陈述意见即为违反《官吏服务令》第一、第二、第四等条,其理由又安在?殊不可解。

四、该答辩书谓本部原拟循例呈请惩戒……不得已呈请免职。查以教长权利整顿一女校,何至形势严重?依法免一部员,何至用非常处分?且行政处分原以合法为范围,凡违法令之行政处分当然无效。

实际上,从该年3月份开始,鲁迅对女师大风潮的态度逐渐清晰。比如他自己代学生所拟呈文(要求教育部开除校长杨荫榆),之所以选在5月12日递交,是因为他知道5月11日章士钊向段祺瑞递交辞呈离京,杨氏已失去最坚固支持者。5月13日写就的《突然想到·八》,专门拿《京报》上老学究误认“章士钊”为“章士钉”说事,影射章氏古文功底浅薄、专制强横打击报复的行事作风。实际上,早在4月初,章氏兼任教育总长之初,鲁迅就在给许广平的信中称:“至于今之教育当局,则我不知其人。但看他挽孙中山对联中之自夸,与对于完全‘道不同之段祺瑞之密切,为人亦可想而知”,流露出他对章士钊颇有几分不屑。章氏离京避居天津后,社会上颇有更换教育总长的舆论,与鲁迅交情颇深的《京报》17日载文称“教长人选……其呼声最高者,为林长民、江庸、屈映光等”。在此舆论下,鲁迅联袂女师大六名教员,在27日亮明态度,对章氏支持的杨荫榆予以冲击。即便6月18日章士钊翩然回京继续代理教育总长,鲁迅依然不在意,7月9日与许广平的信中还谈论“报言章士钉将辞,屈映光继之”旧闻。8月1日女师大护校风波中,鲁迅更是投入更大精力,不仅当晚在教务处值夜,并对8月5日学生自治会组织的校务维持会主张大力支持,7、8、9、10日连续四日赴“女师大维持会”,与马幼渔等确定举行全校教员会议,并在8日确定校务委员会名额。作为教育部佥事,他不可能不知道总长章士钊在该日已作出“停办女师大”的决定,章氏呈报政府《停办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呈文》于当日全文刊登在《甲寅》周刊上。在呈文中,章士钊写道:“不知京师各校,以革除学生而谋逐校长已非一次。其后因缘事变,借口调停,大抵革生留而校长去”;长此以来,“乖风流衍,以迄于兹,纲纪荡然,泰半由此”。从章氏立场看,他兼任司法部、教育部两个政府部门的最高领导,自然不能对学潮风起云涌视而不见。8月10日,执政府秘书处正式颁布女师大停办令。在这风口浪尖上,鲁迅前往女师大维持会,会上议决女师大校务维持会施行委员制,并规定了委员名额;次日,鲁迅再赴女师大校务委员会开会,“会上票选鲁迅等九位教员为该会委员”。12日午后女师大学生自治会举行全体学生紧急会议,鲁迅再次应邀出席,会上由自治会职员报告与有关方面交涉经过以及各校援助情况,并决定会后的工作方针,女师大维持会俨然成了一个严密组织。

章士钊以铁腕手段平息了女师大风潮后,针对8月18日的北京大学宣告独立、与教育部脱离关系的声明,8月25日发布《整顿学风令》,“本执政敢先父兄之教,不博宽大之名,依法从事,决不姑贷”,拟用司法手段来整顿学风、解决教育界的纠纷。此令一出,鲁迅、许寿裳马上联合北京大学教员共四十一人联名发表《反对教育总长章士钊之宣言》,重提其武力警察强迫解散女师大之事,直指他“思想陈腐,行为卑鄙”,“藉整顿学风为名,行摧残教育的计划”,宣言“我们要出来抵抗他,反对他为教育总长”。8月至11月间,随着段祺瑞政府风雨飘摇,学潮此起彼伏,几乎每周都有游行,“罢免章士钊”几乎成了学生游行的必备口号。11月10日章士钊宣布辞职。此时自然无暇对平政院转来的“互辩书”予以答复。11月29日,游行学生捣毁章士钊等人住宅,得知章士钊避居天津,便倡议女师大复校。次日女师大学生六十余人在鲁迅等人护送下返回原校址,女师大宣布复校。年底,政府宣布免去章士钊教育总长职务,任命易培基为教育总长。1926年1月2日,鲁迅“往女师大维持会”,与会者有许寿裳、陈启修、马幼渔等十四人,会上提议由支持女师大维持会的易培基任校长,并专门递交政府阁议。10日“下午往女师大校务维持会”,到会者有鲁迅、许寿裳、冯祖荀等八人。鉴于前议推举易培基兼任校长的提案已阁议通过,会议决定解散校务维持会、召开欢迎校长就职会,并通过《校务维持会交卸职务宣言》。13日,女师大举行校长易培基欢迎会,许寿裳主持,鲁迅和许广平分别代表校务维持会、学生自治会致欢迎词。1926年1月16日,教育部总长易培基签发第十六号部令,“兹派周树人暂署本部佥事,在秘书处办事”,此令于次日印发;18日鲁迅“下午往教育部”,重新上班。

从平政院档案记录看,“继据被告答辩到院,当即发交原告互辩,嗣后又将互辩咨送被告,旋准咨覆,‘此案系前任总长办理,本部无再行答辩之必要”记述中,未有记述“嗣后”的准确时间,但从“旋准咨覆”的表述以及综合1926年2月24日鲁迅“夜得洙邻信”告知“完全胜利”信息看,教育部的回复大致应是1926年年初。

3月16日,鲁迅接到平政院通知,要他“缴纳裁决书送达费一元,以便送达裁决书”,次日鲁迅即前往缴费。3月23日,平政院裁决书下达。裁决书依据原告陈诉要旨、被告答辩要旨、原告互辩要旨等“前述事实”,做出裁决:

依据前述事实,被告停办国立女师大学,原告兼任该校教员是否确有反抗部令情事,被告未能证明,纵使属实,涉及《文官惩戒条例》规定范围,自应交付惩戒,由该委员会依法议决处分,方为合法。被告遽行呈请免职,确与现行法令规定程序不符,至被告答辩内称“原拟循例交付惩戒,其时形势严重,若不采用行政处分,深恐群相效尤”等语,不知原告果有反抗部令嫌疑,先行将原告停职或依法交付惩戒已足示儆,何患群相效尤,又何至迫不及待,必须采用非常处分?答辩各节并无理由,据此论断,所有被告呈请免职之处分属违法,應予取消。

裁决书上落款是第一庭厅长评事绍章,第一庭评事吴煦、贺俞、延鸿以及第一庭书记官孙祖渔的签名。这场诉讼胜利的关键点在于“遽行呈请免职,确与现行法令规定程序不符”。按照当时《文官惩戒条例》、《文官保障法草案》有关规定,对公职人员进行处罚,必须先向惩戒委员会呈交书面申请审理,然后方能按照委员会处理意见执行惩戒。章士钊作为司法部部长,他自然娴熟法令规定,在8月12日递交执政府的免职令呈文中,专门注明“并请补交高等文官惩戒委员会核议,以完法律手续”,不想百密一疏,当时执政府秘书长梁鸿志与章氏私交甚笃,他接到呈文后,急于为焦头烂额的老友缓颊,未及细阅就将段祺瑞大印加盖了上去,疏漏了应有的法律手续。这一点,被熟知法令程序的寿洙邻敏锐意识到,成为鲁迅获胜的关键。

3月21日,国务总理贾德耀签发第13号“临时执政府训令”:“令教育总长:据平政院院长王大燮呈,审理前教育部佥事周树人陈述不服教育部呈请免职之处分,指为违法,提出行政诉讼一案,依法裁决教育部之处分应予取消等语,著交教育部查照执行”,执政府随之发令“撤销对周树人免职处分”,此时,执政府的秘书长是章士钊。

在这场纷纷攘攘的官司中,鲁迅对做官的身份的纠结亦可见一斑。被教育总长章士钊免职后,鲁迅奋起反击,申明要用法律手段为自己讨公道。1925年8月22日,他赴平政院递交了行政诉状,次日却在信中向朋友台静农吐露心声:“其实我也太不像官,本该早就免职的了。”进入9月份,他听取同乡专业建议,积极补充诉讼材料。9月21日,在女师大学生在宗帽胡同复课的开学典礼上,鲁迅在会上做讲话,并郑重声明:“我不是专门做教员,是做官的。”飞短流长中,鲁迅的公职身份常常成为被攻击对象。实际上,这次诉讼虽“完全胜利”,但鲁迅自1912年8月担任的“教育部佥事”官职却悄然更换为“暂署佥事”,工作单位从社会教育司更换为秘书处,鲁迅被免职后留下的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实缺,很快被徐吉轩接任,暂署佥事实际上就是一个“食之无味”的闲职而已。1926年8月,鲁迅未辞而别,与许广平携手悄然南下,赴厦门大学任教。三个月后,教育总长任可澄签发“暂署佥事周树人毋庸在秘书处办事”、“周树人毋庸暂署佥事”部令,留日学生周树人的十五年宦游时光正式结束。

结语

从1912年5月5日抱着无比希望入京,到1926年8月26日悄然离去,鲁迅在北京度过了他三十二岁至四十六岁的青壮年时光。这十四年有余的时光,不管是“鲁迅由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转变的酝酿时期”,还是“文学创作的辉煌期”,对鲁迅来讲都是至关重要的。在1920年8月鲁迅先后被聘为北京大学、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兼任讲师之前的八年里,他唯一的文化身份就是教育部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1926年他离京前,在北京的主要身份也一直是北洋政府的教育部官员,忽视或避而不谈鲁迅的官员身份对其影响都是历史虚无主义。实际上,正在这十五年的宦游时光,他完成了由留日学生周树人到“鲁迅”的转变。

对于“不足自养”、经济困顿而入教育部工作的鲁迅来讲,“弄几文俸钱”是他始终承认的。鲁迅1912年3月进入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工作,8月22日被任命为教育部佥事,28日被兼委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该月薪俸增至二百五十元,据时人回忆:“当时生活程度比现在低得吓人的北京,十个八个铜元,即能吃饱一顿饭,而两菜一汤颇为丰美的包饭,才出两三元一个月。”以1915年为例,鲁迅月薪是二百八十元,此时物价如何?一块银元就能请客下馆子吃涮羊肉,两元的“便席”包括四冷四热四大碗荤菜外加一大件(熏鱼、酱肉、香肠、松花蛋四冷荤,溜里脊、鱼香肉片、辣子鸡丁和炒牛肉丝等四热炒,米粉肉、四喜丸子、红烧鱼块和扣肉四大碗,一大件或是红烧肘子或白煮整鸡),还送一大海碗肉汤。1918年周作人在北大任三级教授,月薪是二百四十元;陈独秀作为文科学长、正教授的最高级别,月薪为三百元;毛泽东在北大做图书馆助理员为月薪八元,自认“工资不低”,由此可见二百八十元的月薪是怎样的额度,而鲁迅早在1916年3月月薪就为三百元,1921年更增至三百六十元。1923年,发表小说、写文章和教课成了“主业”的鲁迅,其收入的主要来源依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因各高校均有兼职者不得为教授的规定,兼课仅以讲师资格充任,其薪水区区十多元而已;至于稿费及版税,据日记记载,引起文坛轰动的《呐喊》实际上是鲁迅自己出资印刷的,“附以小说集《呐喊》稿一卷,并印资二百”(1923年5月20日),该书8月出版后加印多次,新潮出版社才得以于次年3月14日、4月4日分两次将印资两百元还清,更遑论稿酬、版税。由此可见,卖文是不可以维持生计的。再如上文显示,1923年12月鲁迅收入共计一百八十元,其中一百三十二元为教育部薪俸,三十三元为北师大和北大课酬,十五元为晨报稿费,教育部收入是大头。1923年以来,教育部薪俸不足额发放且拖欠严重,12月份领到三月余俸和四月的二成;实际上,兼课的北大、北师大亦同样拖延,报酬不仅菲薄,且拖欠严重,已是12月份,北师大付给的是四五月份的薪水十五元(4月份薪水三成五,5月份薪水分在7、21日两次付清),北大付给的是6月份薪金十八元。鲁迅之所以能如此气定神闲地作文兼课,并代出版社垫资出书,教育部薪俸是坚固保障。

有研究者依据《鲁迅日记》统计,鲁迅任职教育部期间共得薪俸三万八千七百二十六点七元,月平均收入约为二百二十八元[车娇娇:《鲁迅前期公务员生活(1912—1922)与《呐喊》创作研究》],因1922年日记残缺,实际收入应高于此额度。有人统计鲁迅在北京期间总收入为四点一万元,教育部薪俸占了他在北京收入的绝大部分。对于这一点,鲁迅也从不讳言,坦陈做教育部佥事“目的是在于弄几文俸钱,因为我祖宗没有遗产,老婆没有奁田,文章又不值钱,只好以此暂且糊口”(鲁迅:《不是信》)。正是有了教育部的稳定薪俸,鲁迅才得以每年有不菲的购书支出、购买古籍拓本、金石佛经等;正是有了教育部丰厚薪俸,才得以购买八道湾住宅,从绍兴举家迁往繁华京师;正是有了教育部有保障的薪俸,鲁迅才可以气定神闲地作文兼课,不以报酬多少定去留。正如前文所指出的,教育部较为宽松的上班制度为鲁迅提供了充裕的闲暇,而公务员省亲制度为鲁迅创作提供了特殊的情感基础。鲁迅在北京和绍兴之间的地域转换丰富了他的创作素材,而近距离体会北京政局的剧烈变化,身处最高教育行政机关的耳闻目睹以及社会教育司的独特设置,更加深了他对国民品性的思考,促进他将丰富的创作素材转换为小说、杂文。1933年,鲁迅在《我怎么做起小说来》中谈起创作小说的起因:“说到‘为什么做小说罢,我仍抱着十多年前的‘启蒙主义,以为必须是‘为人生,而且要改良这人生。我深恶先前称小说为‘闲书,而且将‘为艺术而艺术,看作不过是‘消闲的新式的别号。所以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观点,鲁迅早在日本时就曾萌发,“我们在日本留学的社会,有一种茫漠的希望,以为文艺是可以转移性情,改造社会的”。鲁迅1915年兼任通俗教育研究会小说股股长后,不仅将这一理念付诸工作实践中,以此作为审查小说的标准,并运用到自己的小说创作中去,刻画国民灵魂。作为教育部佥事、社会教育司第一科科长的周树人,他的官场生活是其成为“鲁迅”的必需,正是这样的平台,使得故园绍兴的素材,一点点演变成鲁迅对整个社会现状的理解和期待,狂人、孔乙己、闰土、阿Q之所以能走出绍兴,成为中国民众的缩影、符号或表征,正是鲁迅十余年教育部社会教育司“做官”生活的篩选和锤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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