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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印双名释读四则

2020-01-15石继承

考古与文物 2019年6期
关键词:印文马王堆汉简

石继承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牵女

《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藏印续集三》265号著录如下一件汉穿带印(图一)[1]:

释为“尹□委·臣□委”,两面印文用作人名之字的写法相同。从印面看,原释“委”字中“女”旁上方的偏旁明显是“木”而不是“禾”,将“木”“女”这两个偏旁拼在一起并释为“委”,显然不正确。

此印中人名当释为“牵女”。在秦至西汉早期隶书中,“牵”字常作(睡甲55正壹,《秦编》188)、(睡甲155正,同上)、(奏102,《张编》23页)之形,其上部与“袤”同形,下部从“牛”或“手”[2]。秦汉文字中“牛”“手”“木”三字形体接近,在作为偏旁出现时往往混用无别。西汉初期印台汉墓所出竹简中“牵牛”合文之“牵”作[3],便作上“袤”下“木”之形。上举印文“女”上之字的写法与此完全相同,故亦当改释为“牵”。

与“牵女”相类,汉印中还有以“牵男”为名的。《澄秋馆印存》77页著录如下一方汉印(图二):

印文为“梁牵男”。此印中“牵”字下部亦从“木”,而“木”上部分与上举秦汉文字中常见的将“牵”上部写作“袤”的写法有两点不同。第一,此字上部“衣”旁仅有上部笔画,而将下部省略。这种省略“衣”旁下部的“牵”字在秦汉早期隶书中也经常出现,比如孔家坡汉简289贰“牵牛”合文之“牵”作(《孔》93页),马王堆帛书《周易》行58上“牵羊悔亡”之“牵”作(《马集》一9页)[4],马王堆三号墓遣册简47“牵”字作(《马集》二262页),皆其例。上举印文中“木”上部分也应当看作是从“衣”之省。第二,“木”上偏旁作“虫”而不作“矛”,这种写法在秦汉文字中也比较常见。比如周家台秦简139“牵牛”合文之“牵”字作(《秦编》188页),上部“衣”中就作“虫”形。此外,秦印“赵牵”(《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808)、“任牵”(同上681)、“孟□·妾牵”(《玺印集林》109页)中的“牵”字(图三),上部“衣”中皆作“虫”形。结合以上两类字形来看,将上举汉印左上一字释为“牵”应该没有问题。以“牵男”为名,刚好可以和“尹牵女·臣牵女”穿带印中的“牵女”对观。

二、终根

《珍秦斋藏印·汉魏晋唐宋元篇》160页著录如下一件汉穿带印(图四):

释为“殷终晰”。所谓“晰”实际上是“根”之误释。秦汉文字常将“艮”所从的“匕”写在“目”或“日”的右下方,作(睡封53,《秦编》1301页)、(睡甲49正叁,同上)之形;从“艮”的“豤”字作(睡律74,《秦编》1516页)、“根”字作(银1900,《银贰》101页),亦其比。或进一步将“艮”写成左右结构,作(银2150,《银贰》126页)、(相2下,《马编》343页)、(相66上,同上234页)之形[5]。上引汉印中“根”字所从“艮”旁亦作“日”“匕”并列之形,显然是受上举隶书写法的影响所致。

“终根”为汉代常用人名,如史书中有“郦终根”(《史记·郦商列传》)、“刘终根”(《汉书·王子侯表》)、“赵终根”(《汉书·苏武列传》),汉印中有“彭终根”(《十钟山房印举》17.28)、“田终根”(《十六金符斋印存》106页)、“马终根”(《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1151)、“苏终根”(《中国篆刻全集》2.303)、“谢终根印”(《魏石经室古玺印》97页)等,皆以此为名。

三、臘时

《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1036号著录如下一方汉印(图五):

释为“李朗时”。从字形上看,印面左上一字右旁的上部有三竖笔,与“良”字之形不合,故将整字释作“朗”并不正确。

在西汉中期以后的隶书中,“巤”旁的这种写法又有进一步发展。《篆隶》703页“獦”字条下所收出自“武威简·泰射五〇”的一例,裘锡圭曾将此字改释为“臘”,并指出后世所用的“猎”字异体“獦”,就是由这种形体进一步讹变而来[8]。这种写法在当时并不少见,比如西北汉简中“臘”字或作(73EJT23:672,《肩贰》中119页)、(495.4A,《居》374页),东汉碑刻中或作(张迁碑,《隶辨》5.69),皆是其例。汉代陶文中屡见的成语“宜臘”,其中“臘”字常作、之形[9],所从“月”旁之外的部分,实际上已经与当时“葛”字的写法没有差别。《陶文图录》8.148.2著录的原释作“宜□”戳印陶文,“宜”下一字作,显然也应释为“臘”[10]。上举汉印“李臘时”中“臘”字所从的“巤”旁,其上部仍保留篆文“巤”头部的三竖笔,下部之形与当时的“曷”相近,写法与上举《陶文图录》8.148.2中“臘”字所从“巤”旁十分相近。因此我们将其改释为“臘”大概也没有问题。此印印主以“臘时”为名,可能是由于出生的时日與臘祭或臘月、臘日有关。

四、翁伯

《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1465号著录如下一件汉穿带印:

释为“蔡术·蔡翁作”。所释“作”字右旁与“乍”不合,且以“翁作”为字也比较奇怪。

此字当改释为从“人”从“白”的“伯”。与常见写法不同,印文中的“白”旁的左部笔画借其左“人”旁右边竖笔而省略。但值得注意的是,与古文字及秦汉文字中常见的“把原来分开的两个偏旁中的某些线条重合起来”的借笔省略方式不同[11],上举印文中的“白”旁左部并未与所借“人”旁的笔画相接。汉印中这种同一字内某一偏旁借相邻的另一个偏旁的笔画,但不与所借笔画相接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在汉“王骄君印”(《十六金符斋印存》220页)印中的“骄”字、“邹广意”(《十钟山房印举》7.55)印中的“邹”字、“赵吴私印”(《陕西新出土古代玺印》1294)印中的“吴”字、“刘迁”(《十钟山房印举》6.9)印中的“迁”字中,就都有其中部分偏旁借相邻偏旁笔画省略、但又不与所借笔画相接的情况[12]。这种省略产生的原因,大概是由于受印面大小的限制,印文摹写者在设计印文笔画时,需要充分考虑如何在有限空间内合理安排文字笔画,并同时达到一种屈曲匀满的效果,因此有时会对篆文笔画形态和整体结构加以改变。上文举出的这种特殊的借笔省略现象,应该就是印文摹写者为了使印面布局更加美观而作的一种临时性艺术改造。

“翁伯”为汉人常用名字,如史书中有郭解字翁伯(《史记·游侠列传》),汉印中有“金平·金翁伯”(《十钟山房印举》14.42)、“蕫疑·蕫翁伯印”(同上6.14)、“许建·许翁伯”(同上6.20)、“鲍忠·鲍翁伯”(同上6.26)、“徐登·徐翁伯”(同上6.45)、“尹翁伯·臣成”(同上11.39)、“中黄市·中黄翁伯”(《秦汉印典》677页)等,皆以“翁伯”为字。

引书简称表

北贰 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贰)

肩贰 肩水金关汉简(贰)

居 居延汉简·图版之部

孔 随州孔家坡汉墓简牍

里壹 里耶秦简(壹)

马编 马王堆简帛文字编

马集 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

秦编 秦文字编

银贰 银雀山汉墓竹简(贰)

增汉 增订汉印文字征

张编 张家山汉简文字编

篆隶 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

[1]本文所引2005年前出版印谱的版本信息见:施谢捷.古玺汇考[D].合肥:安徽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354-398.

[2]刘钊.马王堆汉墓简帛文字考释[C]//古文字考释丛稿.长沙:岳麓书社,2005:333-334.

[3]郑忠华.印台墓地出土大批西汉简牍[C]//荆州博物馆编著.荆州重要考古发现.北京:文物出版社,2009:206.

[4]张政烺曾据今本将此字释为“牵”,但在注释中说:“帛书作,汉石经作。笔画相合而字形诡变,其偏旁不易分析。”(张政烺.马王堆帛书〈周易〉经传校读[M].北京:中华书局,2008:82)在后来出土的上博楚简《周易》中,此句中与此对应之字作“(芒-亡)”,学者或释作“丧”,范常喜据此认为上举帛书中的亦当改释为“桑”(范常喜.简帛《周易·夬卦》“丧”字补说[J].周易研究,2006(4):41-42)。《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将此字严格隶定作“”,认为是“桑”的讹体,注释说:“其形介于‘桑’与‘牵’之间,正是由‘桑(丧)’误为‘牵’之关键性连锁。帛书文字‘木’旁或变与‘牛’形相近,如形再进一步作此类变化,就与‘牵’字更为接近(如孔家坡汉简289贰“牵牛”合文之“牵”),容易被误认了。”(《马集》第三册28页)对比上文所举到的印台汉简中下部从“木”的“牵”字,可知帛书《周易》中字只不过是将“袤”所从“衣”旁下部省去,因此此字亦应径释为“牵”。

[5]附带一提,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简6叁“豤(垦)田人(仞)邑”之“豤”,原整理者将“豤”释作“根”,后出各种文字编亦皆从之(见a.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170.b.陈振裕,刘信芳.睡虎地秦简文字编[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1993:89.c.张守中.睡虎地秦简文字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85.d.方勇.秦简牍文字编[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166)。在近年公布的睡虎地秦简红外线照片中,此字之形作(e.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等编,陈伟主编.秦简牍合集〔壹〕[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1128),其左部笔画虽有残损,但仍可看出是“豕”而非“木”;此书编者仍从旧说将此字释作“根”(同上331页),亦不正确。

[8]裘锡圭.《秦汉魏晋篆隶字形表》读后记[C]//裘锡圭学术文集(金文及其他古文字卷).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368.

[9]见周进集藏,周绍良整理,李零分类考释.新编全本季木藏陶[M].北京:中华书局,1998:325-326.

[10]王恩田.陶文图录[M].济南:齐鲁书社,2006:2492.

[11] a.林澐.古文字学简论[M].北京:中华书局,2012:95-96.b.吴振武.古文字中的借笔字[C]//古文字研究(20).北京:中华书局,2000:308-337.c.刘钊.古文字中的合文、借笔、借字[C]//古文字研究(21).北京:中华书局,2001:403-406.

[12] 汉印中这种现象并不仅仅存在于单字内部,在同一印面内的不同文字之间也会出现(石继承.《汉印复姓的考辨与统计》三补[J].文史,2015(4):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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