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别差异视角的东盟国家金融合作需求
2020-01-10钟碧兰
社会科学家 2019年8期
申 韬,钟碧兰
(1.广西大学商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4;2.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广西 桂林 541004)
引言
继中国—东盟框架确立,习近平年总书记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广西作为西南中南开放发展战略支点,与东盟国家金融合作需求日益旺盛。但是,受制于各参与主体金融发展水平差异,现阶段广西与东盟国家金融合作需求缺乏精准定位,导致双边合作“高起点、高投入、低效率、低产出”,合作效果差强人意。研究认为,只有在准确划分广西与东盟国家金融业发展水平的基础上,深刻剖析双边金融合作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才能确保双边金融合作的有效性,助力构建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合作格局。
一、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外学者从货币一体化、金融监管合作以及金融合作方式等方面,对亚洲区域内的金融合作进行研究。在货币一体化方面,Mare Castellano(2002)[1]和 Ogawa、Kawasaki(2009)[2]认为东亚地区具有建立最优区域货币联盟的条件,可优先建立区域共同货币区。而Mundell(2000)[3]则认为亚洲目前尚未具备实现区域货币一体化的相关条件,短期内难以实现单一货币区。在金融监管合作方面,Wang(2004)[4]、Kishi、Okudu(2001)[5]、武政文(2014)[6]和张晓青(2014)[7]都认为加强多边对话、建立区域审慎金融监管机制、构建区域金融合作框架等方式有利于加强区域合作,提升合作监管有效性。杨淑娟、刘明显(2013)[8]和周绍永(2015)[9]则指出中国—东盟自贸区框架、《清迈倡议》等都为中国-东盟金融监管合作奠定了基础。在中国-东盟金融合作的方式方面,学者均指出中国与东盟的金融合作需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