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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下电子商务模式会计收入相关问题研究

2020-01-07阮丽娟

中国市场 2020年31期

阮丽娟

[摘 要]随着国际上新收入准则的发布,2017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于快速发展的电子商务行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很大的挑战。文章以A公司为例,剖析在新收入准则执行下收入确认和计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及建议,分析其对财务报告产生的影响。

[关键词]新收入准则;电子商务;收入确认;收入计量

[DOI]10.13939/j.cnki.zgsc.2020.31.194

1 引言

2017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国内外学者对该行业研究并不多,对电子商务模式的会计核算研究更是少见。新收入准则的发布对我国各类企业会计工作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尤其对电子商务这个新兴行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挑战。

文章选取电子商务运行下的B2C模式,以A公司为例,在新收入准则下对其收入确认和计量进行探讨。A公司是某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母公司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收入准则。A公司为天猫商城一家零售日化品、护肤类化妆品的B2C模式企业,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网上零售,始终遵循天猫商城“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已有近十年的经营历史,商品品质、物流、客户咨询及售后保障等多项维度均较为出色,拥有客户综合体验四颗星和上千万粉丝。

2 电子商务模式收入确认与计量的难题

新收入准则以“五步法模型”作为收入确认和计量的标准,收入时点的确认应以控制权转移为准,强调将合同分割为履约义务,将交易价格分摊至每个履约义务,利于提高收入确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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