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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美精:翻译美学视角下的英译散文用词赏析
——以张培基的英译本《故都的秋》为例

2019-12-24慧,余

武陵学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故都的秋原文中拟声词

蒋 慧,余 淼

(湖南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不同于其他文学体裁的结构内容严格规整,散文有着独特的文学魅力。中文散文选材多样,结构自由,表现手法别具一格,但有统一的思想内核贯穿全文,具有“形散神聚”的特点。因此,散文往往在不失文字美感和文学色彩的同时,又能极致表达作者个人意志,反映既定主题。鉴于散文风格的“独一无二”以及汉英语言用词的“天壤之别”,中文散文的英译难度巨大,任重道远。准确把握原文风格,精准表达原文语义,再现原文美感,这三部分构成了散文英译的关键。

纵观中国文坛,散文大家数不胜数,优秀的散文作品更是不计其数。《故都的秋》是我国现代著名散文家郁达夫的代表作。他笔下的北平之秋,清静悲凉却不失美感。在淋漓尽致表现北平自然风光的景语中,一切皆是眷恋故都、感时伤怀的情语,文字之美令人叹服,字里行间情景交融。在语言的转换中,得其“意”比较容易,得其“味”的确很难[1]。资深翻译家张培基教授用英文诠释这篇经典散文,最大可能地还原文之境,让目标语读者在英文环境下原汁原味感受这故都之秋。

刘宓庆教授在《翻译美学导论》中揭示了翻译的美学渊源,他指出经过原语作者精心选择的有审美价值的用词通常符合“准、美、精”的标准[2]93。这一标准尤其适用于散文翻译的用词,给散文在字词方面的美学信息再现提供了理论依据。张培基译作《故都的秋》很好地再现了原文字词层面的美学信息,其用词更体现了翻译与美学的和谐统一,使外国读者通过译入语也能领略郁达夫散文的精髓,感受作者的内心世界与个人意志。基于刘宓庆教授的“准、美、精”标准,本文将对张培基译作《故都的秋》中具有审美价值的用词进行分析,具体阐述他如何通过小词来现大义——达原文之意,现原始之美,揭示翻译美学对于散文翻译的理论指导及重要意义。

一、准:准确用词,再现原意

“准”即“用词准确”,不仅准确表达原意,而且准确适应语境、语法和逻辑上的合理性以及用词习惯上的切合妥帖[2]93。张培基译文中的用词之准,体现在对各种词性的准确翻译上。不论形容词、名词还是数词的翻译,张培基都准确地再现了原意,使目的语读者能够接收准确的源语内容信息。

(1)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3]227

译文:Autumn,wherever it is,always has something to recommend itself。[4]162

“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郁达夫此句话的原意在于,尽管中华大地的各处秋色都各具特色、难分伯仲,他的心之所往还是那故都的秋,北平的秋。若译者对这句话采用直译,使原文和译文的言语信息一一对应,那么“总是好的”应该译成“is always good”或“pleasant”或“nice”,这便意味着无论哪个地方的秋天都是美好的。但无论“good”,“pleasant”还是“nice”都无法体现郁达夫的心理倾向,甚至还会让读者疑惑不解——为什么到处的秋天都是美好的,郁达夫却对北平的秋情有独钟?为了准确传达原文的意思,表达作者对北平秋天的独爱,字词的翻译处理便十分重要。张培基将形容词“好的”翻译为“has something to recommend itself”,这一英文习语不仅增添了译文的文学色彩,也准确地传达了原文意思,揭示了作者的情感倾向与心理活动——尽管各处秋色各具特色,但每个人喜好不同,作者却觉得北平之秋独具韵味。“something”这一普通的代词,不仅指代了各地之秋值得赞赏之处,也暗指北平秋天值得作者眷恋之处。动词“recommend”更是将“秋天”这一意象拟人化,生动形象地将作者对北平之秋的特殊情感表露无遗。

(2)我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是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3]227

译文:To enjoy its atmosphere to the full in the onetime capital,I have,therefore,made light of traveling a long distance from Hangzhou to Qingdao,and thence to Peiping.[4]162

原文中作者“不远千里赶上北平来”,实指作者不顾长途跋涉来到北平,反映了作者不惧漫途,心而往之的热情。“里”是汉语中常用的长度单位,而此处的“千里”绝非精准测量的距离数据,而是泛指旅程距离之远。若此处采用直译,将数词“千里”译为“a thousand li”,明示郁达夫旅行了大概一千里才到北平,这不仅给读者带来困惑,也违背了原文中表述的事实。张培基巧妙地将数词模糊化,避开具有中国特色的度量单位,将“千里”译成“a long distance”,准确表达了郁达夫的“长途跋涉”。而原文中的“故都”北平,不能简单地翻译为“old capital”或“ancient capital”。《故都的秋》写于1934年8月,全文呈现沉郁色彩[5]。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首都迁至南京。因此,文中的“故都”并不意味着历经时间沧桑的都城,而是物是人非的“昔日”都城。张培基把形容词定语“故”译为“onetime”,不仅准确地揭示了历史事实,也表达了作者唏嘘慨叹的心境和对北平复杂的情感。对于名词“秋味”的“味”字翻译,译者若不考虑语境选择直译为“taste”,暗指“食物的品质或味道”,既丢失了原意也丧失了美感。张培基采用意译,将“味”译为“atmosphere”,指代故都秋天的“氛围”,准确再现了原文之意。

(3)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3]228

译文:The sporadic feeble chirping of cicadas is especially characteristic of autumn in the North.[4]163

郁达夫散文中的“秋蝉残声”是“北国的特产”,是北平秋天的象征。在历经了沧桑洗礼后,蝉的生命也即将终结在秋天。实际上,这里是作者借秋蝉之残声传达对沧桑历练的赞美与歌颂。名词“残声”中的“残”并不是“remained”残留之意,而是指蝉在生命尽头偶尔发出的三三两两的声音,侧重的是蝉鸣频率。张培基翻译中采用的形容词“sporadic”准确再现了这零星的蝉鸣。在处理名词“声”的翻译上,张培基用“chirping”替代“sound”。“chirping”一般指鸟叫或虫鸣,而“sound”则泛指一般的声音、声响。因此“chirping”指代蝉鸣更加精准,不仅能准确地传达原意,也生动地刻画了蝉的声音,很有诗意,给翻译增添了美感。另外,原文中的名词“特产”,在翻译的过程中也值得仔细推敲。汉语中的“特产”通常指的是产品。在英文中,特产也被译作speciality product或specialty。但在翻译中文散文时,译者应避免孤立地翻译一个词,而忽视其语境意义。如果这句话被翻译为“The sporadic feeble chirping of cicadas is a special product of autumn in the North”,读者就会感到困惑——为什么蝉声是一种特产?实际上,原文的“特产”只是一个代名词,它所指代的并不是具体有形的产品而是抽象意义上的特征。因此,张培基将名词“特产”译为形容词“characteristic”,与原文意义保持一致,也向读者传达了这样一个讯息:蝉声在北平的秋天很普遍但却也是北平秋天独有的特点之一。

二、美:音韵意境,皆现美感

“美”并非华丽奢靡之词,而是能给人身心以很大的愉悦的品质[2]93。散文的用词之美不仅体现在本身具有美感的词汇上,如拟声词、叠词;也包括通过词汇营造出来的具有美感的意境。张培基在翻译中不仅保留了原文中拟声词和叠词的修辞功能,增添了译文的音韵美,也通过对关键词的细致表达,再现了原文的意境美。

(4)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3]228

译文:A sudden gust of cool wind under the slaty sky,and raindrops will start pitter-pattering.[4]163

中文和英文都有拟声词,而在双语转换中,实现拟声词的对等是极其困难的。但如果在翻译过程中,译者能保留原文中拟声词带来的修辞功能,那么翻译就能更好地再现原文之美。原文中,郁达夫用“息列索落”这一中文拟声词来形容下雨的声音,不仅描绘了北方一阵阵秋雨洋洋洒落的情景,也给读者带来最直观的听觉感受,仿佛听见了下雨的声音。张培基在翻译时,用一个英文拟声词“pitter-pattering”还原了原文意象,生动再现了原文场景,使读者产生一种置于北国秋雨之中的错觉,具有意境美。这一英文拟声词的“头韵”更保留了原文的音韵美,读起来朗朗上口,节奏感强。当然,汉语中的叠词也有着独特的美,译者要在英译的过程中保留原文的叠词之美同样颇有难度。英文里,因然也有如“long long ago”、“very very glad”等单词重叠的用法,但决不如中文字重叠现象那么普遍,在中译英时往往只好“割爱”,另辟蹊径[6]。原文中,郁达夫用“灰沉沉”来形容天空的颜色,在英文中无法找到与之对应的叠词实现形式对等,只能用同样表灰色的颜色词“gray”实现语义对等。而张培基却用“slaty”来代替“gray”。虽然这两个单词都可形容昏暗的天空,但“slaty”可理解为“石板灰的”,让读者能够感受到天空像石板一样的灰暗,更加具象,有很强的画面感,仿佛身临其境。另外“slaty”与被修饰的中心词“sky”巧妙地实现了“头韵”,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叠词美”的转移,增添了译文的韵律美与形式美。

(5)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3]227

译文:In North China,however,it is particularly limpid,serene and melancholy.[4]162

这句话是原文的主题句,“清”、“静”、“悲凉”更是全文的主线、文眼。“清”、“静”、“悲凉”既是客观景物也是主观感受,为整篇文章定下了情感基调,营造了一种寂寥却并不凄惨的悲凉氛围。从写作时间上不难判断,该篇所写的秋景、秋色、秋声、秋花,都不属于北方“严厉、萧索的”暮秋季节,而属于刚褪去了暑热、涤净了火气,秋高气爽而令人心旷神怡的清秋时节[7]。清者,朗也,亮也[8]25。“清”意味着夏天的炎热已经消退,我们都可以享受秋天的凉爽。北国之秋,乃爽朗明亮之秋。然而,一个简单的词“cool”仅仅描述了气候特征,却不能表达作者的内心世界。张培基用“limpid”一词来再现原文中所描绘的清朗之秋,同时也表现出作者内心的平静。静者,不喧不动也[8]26。“serene”解释为“calm and peaceful”,符合作者于闹市中取静景,物静人心更静的表达,给读者以安宁平和之感,符合故都秋天的韵味和作者的心境。“悲凉”是荒凉之景触发的悲伤之情。“melancholy”理解为“a deep feeling of sadness that lasts for a long time and often cannot be explained”,揭示了作者重回故地一股悲伤油然而生却久久无法释怀的心绪。显然,这三个英语单词为读者打开了一扇走进作者内心世界的大门,再现了原文的意境美。

(6)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3]228

译文:After a street cleaner has done the sweeping under the shade of the trees,you will discover countless lines left by his broom in the dust,which looks so fine and quiet that somehow a feeling of forlornness will begin to creep up on you.[4]163

这段文字是情与景的交融,不仅细致描绘了清静荒凉的故都之秋,更透露着看风景人心中的孤独落寞,体现了作者敏锐的感知力以及对于细节描述的极强把控力。郁达夫用“细腻”、“清闲”和“落寞”来形容扫帚的线条,也暗示自己的情绪,并与散文主题句的文眼“清”、“静”和“悲凉”前后呼应。郁达夫通过扫帚残留的细纹来表达自己的孤独和痛苦,而张培基用“fine”来形容笤帚细纹的“细腻”,也突出了作者纵然悲伤却无比平和的心境。这一段文字比较清淡自然,透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感。单从词义来看,英文中与“清闲”之意比较对等的单词是“leisure”,意味着不用忙碌,悠闲自在,表达的是一种如释重负、轻松愉悦之感,有悖于原文中充满淡淡孤独忧伤感的意境。为了贴合语境、还原意境,张培基仅用了一个普通而简单的单词“quiet”便表达了清闲之意,既描述了北国之秋的神秘寂静,又揭示了看风景的人内心之静。对于“落寞”一词的翻译,张培基采用了直译。“forlornness”符合原文情感基调,既反映了作者的孤独感,也再现了原文的意境美。文学翻译只有保持和再现原文的这种意境和氛围,才能使译文具有和原文类似的审美趣味[9]。对于这三个关键词的翻译,张培基完美诠释了“一切景语皆情语”,再现了清冷静谧的意境之美。

三、精:精炼表达,避免冗余

“精”指精炼,不拖沓[2]93。中文和英语都追求精炼的表达,因为用词拖沓不会产生美感。张培基凭借其深厚的双语功力,在这篇英译散文中,不仅避免重复用词,也通过对原文句式的转换,用地道流畅的英语精炼地再现原文意义,避免了冗余累赘。

(7)可是这秋的深味,尤其是中国的秋的深味,非要在北方,才感受得到底。[3]230

译文:But,to know the real flavour of autumn,especially China's autumn,one has to visit the North.[4]165

张培基在处理该句中的“才感受得到底”时,用一个单词“know”巧妙地与前文“秋的深味”形成动宾结构,译成目的状语,既强化了句子内部的逻辑关系,也简洁地再现了语义。译文中的“autumn”和“ China's autumn”并列与“of”形成介宾短语,并作“real flavour”的后置定语,避免了原文中“深味”一词的重复,使表达更精炼。

(8)我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是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3]227

译文:To enjoy its atmosphere to the full in the onetime capital,I have,therefore,made light of traveling a long distance from HangzhoutoQingdao,andthencetoPeiping.[4]162

张培基将“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译为“from Hangzhou to Qingdao,and thence to Peiping”。这句翻译中的“thence”一词用得很是精妙,不仅精炼概括了“从青岛赶上来”这一层意思,更避免了与前文用词的重复,使整个英文行文流畅地道。

(9)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3]228

译 文 :Quite and smelless,they feel tiny and soft underfoot.[4]163

针对这句话,张培基在翻译时并没有采用状语从句,反而用“underfoot”这一个单词来形容“脚踏上去”,作主句“they feel tiny and soft”的状语,既准确达意,又精简表达。此外,张培基将原文中“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这两个并列的主谓句并没有处理为英文中并列的主谓句,反倒用两个形容词“quite”和“smelless”精炼地再现原文意义。用词简洁,句式紧凑,整个译文表达精炼且流畅。

(10)秋之于人,何尝有国别,更何尝有人种阶级的区别呢?[3]229

译文:Autumn treats all humans alike,regardless of nationality,race or class.[4]164

不难看出,原文中的这句话实际上是两个并列的反问句。张培基在翻译时,将反问句转化成陈述句,用一个词“alike”就表达了原文中“秋之于人何尝会有区别呢”这一层意思,即秋之于人大多相像,没有什么差异。用一个短语“regardless of”就取代了原文中的“何尝……更何尝……”的反问结构,不仅实现了翻译的“语义转换”功能,更避免了字对字翻译的复杂表达,巧妙的转化和精炼的用词使得译文流畅简洁。

在例句(1)中,张培基在翻译“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时,巧妙地在译文中插入从句“wherever it is”,不仅在形式上与原文对应,从句与主句联系紧密,也很简洁地再现了语义。“it”与主句中的“autumn”前后呼应,既避免了用词的重复,又精简用词,避免冗余累赘。

作为翻译学学科下的一个子学科,翻译美学的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对文学翻译实践的指导功能[10]。通过对张培基英译本《故都的秋》中不同句子的用词进行分析,笔者认为散文翻译是原文内容表达和翻译美学再现的完美结合,散文翻译的关键在于原文美学信息的再现。由于中英语言的差异,汉英翻译中词和词的翻译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在“准、美、精”翻译美学标准的指导下,译者在翻译散文时应慎重选择词语。为了“准”,译者应结合语境选择特定的词语,使译文中的词更忠实于原文的内涵,因此深入理解原文中的词义是最基本的。译者也应考虑到特定的背景信息,在符合语法和逻辑合理性的基础上具体准确地再现词义。散文中的用词美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作者本身在创作时就使用了带有修辞功能的词汇如拟声词、叠词等;另一方面是作者依靠自己深厚的文字功底,很好地通过用词来传达各种形式的美。对于前者,译者倾向于寻求对等的词汇或者对其词性及其结构进行转换,最大程度地实现这些“自带美感”词汇的双语对等;对于后者,译者需在对原文透彻理解的基础上,分析原文的情感和意境,用目的语再现原文的志趣与意境之美。“精”指出了翻译的价值和重要性在于对原文的准确把握和译者的个人翻译技巧。这对译者的双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意味着译者要有深厚的中英文双语能力,有能力使用精炼简洁的词语来表达原文,避免冗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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