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贸易环境下中小企业 对外贸易合同法律风险研究
2019-12-21莫晓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11期
莫晓
(南宁学院管理学院,广西 南宁 530200)
以“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中国—东盟创新共同体”为主题的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在广西南宁举行。此次峰会,中国东盟国家11位中外领导人和前政要出席,共举办35个高层论坛,达成经济合作项目530个,合作范围延展至经贸对接、科技创新、产能合作等各个方面。为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峰会打造更高水平的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增添新动力,也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更多共享共赢机遇。随着中国-东盟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不断推进,中国-东盟经济命运共同体及海上丝绸之路的不断深入,广西作为中国-东盟贸易的核心地区,重要贸易港口,激增的市场为区内中心企业带来了新的商机,但伴随着商机的到来,由于中小企业的规模小,很多企业不具备自己的风险防范体系,也为很多企业在对外贸易中潜藏着巨大的风险。而贸易合同作为企业间交易的文本依托形式,因此如何防范和应对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合同法律风险,已成为区内中小企业急需增强的软实力。
一、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合同法律风险点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
参与国际贸易双方公司来自于不同的地域,政治、法律、文化及行业规定存在差异,包括贸易双方地对法律的意识和对条款的理解不同。例如,国内某企业拟向马来西亚香蕉种植户进口香蕉2吨,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以分三批按季交付方式,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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