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税务机关税收执法风险控制研究
2019-12-21聂晶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11期
聂晶
(哈尔滨市双城区税务局,黑龙江 哈尔滨 150100)
一、在当前的税收环境下,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越权执法
首先,执法主体越权,主要是超越级别权限,即基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超越自身权限行使了应当由上级税务行政主体行使的权限。主要表现在税务执法审批环节,例如税务行政处罚,县区一级的最终审批权在管理分局长,但部分分局长将这项工作交给下属。其次是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在税务部门,外聘人员和工勤编制人员是不具备税收执法资格的,但是在实际税收征管活动中,他们仍然在进行税收执法。其次,管辖范围越权。主要表现为超越区域权限管辖,例如:企业在异地购买房产,注册经营地税务机关却要求企业在注册地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违规执法
在税收执法过程中没有严格遵守行政程序。违规执法的主要表现为:首先,缺少某些步骤。在实际认定过程中,电话催报无效的纳税人大都会被直接认定为非正常户,缺少了实地核查步骤。其次,执法环节顺序颠倒。在具体的税收征管过程中,基层税务人员大都比较注重线上流程,对线下流程相对来说重视度不够,因此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进行税收行政处罚时,很多都是做完线上流程,纸质文书出具滞后,有的还是后期补打的,受送达人签字也有代签的现象.
(三)执法依据运用不当
首先,执法依据缺乏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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