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式”:思政教育中传统文化与法律素养培育思考
2019-12-13李淑娟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
李淑娟
沈阳科技学院,辽宁 沈阳 110167
现代学生受到西方教育观念影响,思想观念以及生活方式逐渐西化,学生的年龄较小并且人生经历比较少,个人三观以及思维方式极易被影响,甚至成为思潮的传播者、融合者与创造者。所以,各个高校应该重视对学生的思政教育形式,对原有的思政教育模式、观念、考核机制进行一定的创新,更好地促进学生思政意识的增长。
一、“三论式”的意义
“三论式”教学的核心观念在于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思政教学中会涉及到一些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与学生关系紧密,教师可以针对思政教学内容进行适当的拓展,并以此展开辩论、探究等,对于加强学生的理解有益,在问题探究中将理论知识更好的吸收应用。在运用“三论式”教学模式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注意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思想观念、情感意识、知识经验等,并且善于引导学生从各种社会问题中产生思考,鼓励学生阐述自己的思想观点。在这种教学模式下,学生能够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思考分析、创新、团队协作能力,提升教学效率。
二、思政课教育在素养培育中的意义
(一)传统文化与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性
法律制度是道德素养的最低底线,学生在道德意识的自律转向中会出现恐慌与焦虑的心情,这会令其本身的道德行为产生动摇,正确的引导以及积极的应对会对三观的建立产生积极影响。中国学生需要对传统文化有正确的认识,传统文化包含了数千年中国人的理论精华,对国家的经济增长以及社会民众基本素质的提升都有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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