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教学法”植入高职法学教学项目的意义与策略
2019-12-13温培财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
温培财
天津市河东区职工大学,天津 300162
创客教育模式最早兴起于美国,由于其具有独特性、新颖性及高效性等特征,在全球范围内掀起了“创客热”。在此种教学模式下,教师可以在进行项目学习时,为学生设置学习任务并进行角色扮演,以模拟真实工作对问题进行研究与解答,以此提升学生学习兴趣,实现培养创新性人才的教育目标。
一、高职法学教学运用创客教学法的意义
(一)实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目标
创客教学法含有一定的创新教育理念,此种教学方式鼓励学生进行思维创新,通过动手实践的方式将自己的创意变为现实,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属于过程实践学习。并且在创新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创设出的学习环境,使得每名学生都可以创新思考并进行动手操作,充分发挥其个人学习潜力,培养并加强高职学生的创新精神与能力。将创客教学法应用于高职法学教学中,能够有效实现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才目标[1]。现阶段,我国各大高校在国家教育部门的号召及建议下,正在大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并相应的提高了教育实践力度,将创新教育合理的融入在日常教学之中,增强创客教学法在教学实践中的有效性。在高职法学教学过程中,应用创客教学法,可以使学生树立起良好的创新意识,确保其能够了解并掌握更多的法律常识,帮助其规避就业及创业方面的法律风险,能够顺利融入到社会之中。
(二)增强法学教学效果,提高学习热情
在高职法学教育中应用创客教学法有助于解决一些现实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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