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享单车押金的法律监管
2019-12-13庄晓玲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
庄晓玲
兰州财经大学,甘肃 兰州 730020
一、问题的提出
仅2017年一年内就有六家共享单车企业因为融资问题倒闭,随之浮出水面的是用户押金因被挪用而无法退回。根据“芝麻信用提供的数据,粗略统计造成用户押金损失已经超过10多亿,”用户押金退还难问题成为压死共享单车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押金监管迫在眉睫,采取哪些措施来规制共享单车押金才能更好的平衡各方的利益?政府是否应该对共享单车押金进行监管?
二、共享单车押金监管的必要性
之所以会出现押金退还难问题是在共享单车押金收取、融资和监管方面出现了问题。目前,学术界对于共享单车押金监管说法不一。“在理论上,凡是具有外部性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金融行为都应该纳入监管。”笔者认为政府应当对用户押金进行监管。由于共享单车企业和用户之间关于押金运营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用户并不清楚共享单车企业押金如何运营。一旦共享单车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就容易发生共享单车企业挪用用户押金从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所以,政府应当加强对押金的监管。
三、共享单车押金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共享单车押金监管主体不明确
由于共享单车企业运营方式是向用户收取押金,实际上是“以租赁为名,行金融之实,甚至被戴上了非法集资的帽子。”这样就容易形成一个巨大的资金池,一旦单车企业出现资金短缺就会挪用用户押金,从而侵害用户的财产造成押金退还难问题。……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