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社会经济环境中我国民商法的发展趋势
2019-12-13刘欣然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
刘欣然
延边大学,吉林 延吉 133002
一、我国民商法的转变现状
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我国民商法也发生了重大的转变,具体体现在基本原则、范围和制度三个方面。
在基本原则上,效益性原则是民商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法律是统治阶级利益本性的重要体现,不同时期的法律所体现出的利益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目前,我国经济建设和信息技术正处于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立法机关在拟定民商法法律的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循效益性原则,灵活转变经济效益的指标要素,唯有如此才能推动民商法的优化发展。另外,安全性原则也是重要的基础原则。安全是民商法活动的重要前提,能够直观的展现出党和政府对安全性的需求。在信息时代下,民商法的安全性原则更加关注电子商务的安全性,强调加强信息技术建设力度,构建强有力的防火墙。在平等中立原则上,民商法强调要实现技术层面、交易媒介层面、实施层面方面的平等性,营造健康科学的经济贸易活动氛围。
在民商法范围上,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民商权力的范围进一步拓展,要求民商法高度关注网络时代体系产生的数据信息,明确信息版权的掌控权、信息库的专用权等权力。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我国民商法的范围和权力将得到持续的扩展,提高民商法的适用范围,强化其实际效用。
在民商法制度上,随着经济贸易活动的不断增加,诸多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衍生出的商业投机行为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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