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在知识经济时代下发展知识产权法
2019-12-13葛若涵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
葛若涵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一、知识产权法在知识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一)激励知识创造
知识产权法存在的意义是指智力劳动者通过个人努力后创造出的科研成果由本人所有,具有私人性,非公开性。其科研成果物化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在未授权他人的情况下,依然由本人所有。该法规在司法条件下,对智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通过申请专利的知识成果未经本人批准前,他人不得使用,这对创造者来说是最大的认可,是对其付出的精力与时间的一种认可,使其在精神层面得到满足并继续创造,获得被大家认可的荣誉感。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在经过加过物化转战经济市场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不仅能够满足智力工作者在前期的投入,更能促进智力工作者继续创造以期获得更加可观的经济收入。
(二)保护信息安全
知识经济的基础便是信息的加工整理,因此在知识产权法的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其实质便是信息。信息经过加工整理后,便形成了知识成果,知识成果便可以转化为核心技术与经济效益。所以具有专利产权的信息是众多企业争相竞争的资源。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的丢失与窃取事件屡见不鲜。信息的丢失可能导致企业的运营不良,经济的巨额亏损,甚至导致军事机密信息的泄露,对人民的切身安全造成威胁[2]。为更好的维护知识产权的安全,我们需要不断升级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以法律为准绳,利用司法手段对妨碍信息安全的不法之徒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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