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商店权利属性的探讨
2019-12-13季瑞雪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
关键词:经营者
季瑞雪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一、网上商店的概念及特点
网上商店是指在第三方交易平台上,从事经营销售某些特定种类商品或服务的在线商店。[1]经营者在已经预设的第三方交易平台上通过注册获得一个IP地址,即一个特定的虚拟空间,通过用户名及密码进入网上店铺,发布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从事与消费者交易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网店是以数字化为存在形式的信息资源,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的基础上,通过计算机系统形成电磁记录或代码,这些数字信息是具有财产性特征的,能够被人类控制和支配,是权利人现实利益的表现,基于对网店的概念特征和技术原理的分析,网上商店符合虚拟财产的属性。
二、网上商店权利属性的不同学说
其一,债权说,认为网上商店作为一种虚拟财产与经营者之间是债权的法律关系,运营商因创建平台而对其初始设置的平台以及平台上的网店均享有所有权,而网店经营者依据合同享有债权。又分为以下三种观点:1、服务合同关系,经营者同意与运营商之间的协议,平台提供全方位、长期服务,经营者支付对价。2、居间合同关系,平台提供媒介服务,推介用户,提供交易场地,促成交易。3、租赁合同关系,类似于店铺柜台出租,运营商将平台虚拟空间交付网店的经营者使用、收益,以出租人的身份收取租金,履行租赁物的维护义务,而经营者按约定使用虚拟空间、支付租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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