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我国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立法完善

2019-12-13薛红涛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
关键词:制度

薛红涛

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河南 新乡 453300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法院的重灾区。经历了长时间的拉锯战和法庭对抗,债权人终于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可债务人却通过各种手段躲避履行,即使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到的财产也只是杯水车薪。债权人折腾一大圈却只得到一张纸而已,导致当事人不再信任法院,司法权威丧失。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维权意识的增加,债权人会通过上访、申诉等各种途径寻求救济,甚至在政府门口静坐示威以实现自己的诉求,这不仅增加了各部门的压力,而且事情也得不到有效解决,相反,债务人却逍遥自在。然而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出现似乎给我国的法院带来了梦寐以求的春天,也给债权人带来了希望。执行和解能够和平地解决双方当事人的纠纷,有利于降低执行成本、缓解法院的办案压力、维护司法权威,还有利于构建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但是该制度在立法层面尚存有漏洞,导致其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虽然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执行和解规定》,但规定尚不全面,仍需进一步完善。这样才能建立真正文明的、稳定的、和谐的社会主义社会,引领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进而达到社会的整体和谐与发展的目的。

一、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概述

(一)民事执行和解制度的概念

民事执行和解制度最早出现在1982年《民事诉讼法(试行)》。对于民事执行和解,在执行程序方面,有的学者强调中止,有的学者强调结束,有的只说会产生相应法律效果,还有的强调法院批准是必须程序。……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制度
浅探辽代捺钵制度及其形成与层次
重大误解制度“重大”之认定
刑事申诉制度的三重检讨与完善进路
完善我国人大制度的几点思考
签约制度怎么落到实处
构建好制度 织牢保障网
一项完善中的制度
论让与担保制度在我国的立法选择
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制度的构建
应诉管辖制度适用之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