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兼职存在的法律问题初探*
2019-12-13唐怀变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
陈 叶 唐怀变 罗 晓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 贵阳 564600
上世纪90年代是中国大学生地位的分水岭,90年代之后中国大学进行了普遍的扩招,据统计自1978年恢复高考到2018年,中国一共培养了近1.2亿大学生,远远超过了社会可以提供的工作岗位的数量,这使得很多大学生面临着“就业难”的难题,学校不再肩负毕业分配工作的责任,毕业大学生又是被认为是缺乏社会实践的群体,不断被社会所诟病。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不论是深度还是广度上都对大学生提出了新的高要求和高标准,不仅仅要求大学生要有过硬的专业能力,还要具备良好的社会实践经验和人际交往能力,同时拥有三种能力的大学生常常会有良好的就业前景。基于增加社会实践经验为就业做准备和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目的,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通过业余时间走出校门参加兼职。但是在对大学生兼职现状的研究中,笔者也发现了很多需要国家、社会和学校重视的问题。
一、大学生兼职现状分析
笔者共投放了450份问卷调查,调查对象主要为贵阳各高校的学生,整个问卷调查过程历经一个月,投放450份,回收450份,回收率为100%,经确定,所有问卷有效。
(一)兼职人群属性比较
我们在问卷中设立了性别、年级的选项,通过统计发现,有过兼职经历的女生比例要远远高于男生,具体数据为女生占66.44%,男生33.56%,高年级(大三大四)学生比例高于低年级(大一大二),具体数据为高年级66%,低年级34%。从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女生和高年级学生比男生和低年级学生更注重社会实践经验的积累,主要原因是:(1)女生愿意锻炼自己,更愿意努力减轻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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