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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证”下网约车司机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2019-12-13王蝶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

王 蝶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浙江 嘉兴 314001

这几年网约车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在发生空姐深夜打车遇害、网约车司机安装作弊软件“抢单”等事件后,为了加强对乘客安全的保障,网约车平台一再整改,最终出台网约车新政。这一新政的出台对于乘客的乘车安全来说无疑是一个保障,对网约车司机工作相关部分进行管理,使网约车司机身份背景有证据可查,并且网约车司机素质也不会像之前一样参差不齐,但是对于司机来讲,这个规定无疑像是一个“劝退令”。

在网约车平台接单的司机必须要持有“双证”才能够被承认,大部分司机对于网约车平台的高门槛心灰意冷。笔者认为“双证”政策会使网约车司机的权利义务失衡,对网约车司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足。我们应在明确网约车司机资格的前提下保障乘客权益的同时,也应保护网约车司机的相关的合法权益。

一、“双证”的具体内容

2019年1月1日起,网约车司机必须持有“双证”才能在网约车平台上接单,即“网络出租车经营许可证”和“网络出租车驾驶员证”。在“双证”政策实施的同时,北上广深等城市也接连发布了地方网约车新政落地细则,对网约车车辆条件做出了具体规定。

(一)对网约车司机的具体规定

绝大部分城市要求网约车司机有本地户籍,73个城市中,北京、上海、天津、东营、德州五个城市要求网约车司机有“本市户籍”,重庆、丽江、东莞等14个城市不要求网约车司机有“本地户口”,此外,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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