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内在机理与实践要求
2019-12-13陈发桂
桂海论丛 2019年3期
□ 陈发桂
(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2)
一、新时代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理论的渐次展呈
在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深入推进的关键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第4期《求是》杂志发表了署名文章《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文章强调:“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1]。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从关系国家命运和人民幸福的高度提出的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命题。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这一蕴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方略观的重要内容,为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提供了科学指引,指明了必由路径。当前,在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所在,新时代如何实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坚持党长期执政和全面领导的应有之义,对这一问题的研究阐释和探讨,主要从三个层面渐次递进、相互联系展开,并且突出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重要论述的鲜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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