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工作实务操作标准化研究
——以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为例
2019-12-13熊光明李西臣
法制博览 2019年25期
李 泉 熊光明 李西臣
1.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四川 成都 610039;2.西华大学,四川 成都 610039
党的十九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梦的新篇章,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司法行政重要工作内容的社区矫正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与发展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是其实务工作中的必然要求。将社区矫正法律规定、法治要求落实贯穿于整个实务操作标准,将专业理论和意见、科学流程融入操作标准,各方主体依据标准执法、服法、守法,既是落实社区矫正法治化的强有力保障,也是规范刑罚执行、监督管理,提高社区矫正专业化、科学化的有效举措。
一、社区矫正工作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司法行政改革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实现“监督与教育”并重、提高矫正质量的法治目标,确立将罪犯教育改造成为不再重新犯罪的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需要明确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相关立法较为原则,缺乏具体的操作要求
社区矫正自2009年全国全面试行以来,两高两部先后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较为原则,为应对社区矫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北京、浙江、四川等十多个省市制定了《社区矫正实施细则》。2016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目前《社区矫正法》仍处于立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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