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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债权人债权实现问题

2019-12-13商芮嘉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

商芮嘉

重庆大学,重庆 400044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事案件激增,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逐步成为实务中的热点问题。笔者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依托,以“民事案件+债权人+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为关键词,对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三年间的案件进行检索,共检索到案例6208例。笔者对以上案例进行分析,发现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有关债权人债权实现的案件不外乎以下几类:

一、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类型

(一)无继承人型

此种类型主要指: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但是没有继承人,申请人以被继承人财产无人继承且自己对其享有合法债权为由,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认定该遗产为无主财产,并判决将该财产归申请人所有。

这种类型的案件实践中比较少,主要发生在申请认定无主财产的特别程序中。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数据统计,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三年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上述案件仅53起。

(二)有继承人型

有继承人的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又可细分为以下两种:

1.继承人继承遗产或从遗产中获利:

如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审理的(2017)黑民再209号案件,笔者通过对此类案例进行整理,发现在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中,当债权人权益与继承人利益出现竞合的时候,如若继承人继承遗产或从遗产中获利,则法院更倾向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但以继承人承继的遗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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