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底线·警红线·守防线
2019-12-13张月爱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
张月爱
渭南市委党校,陕西 渭南 714000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也谈到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重要经验。越是取得成绩的时候,越要有如履薄冰的谨慎,越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我以为,每个党员干部的生活信条中务必要有这“三条线”,即:明“底线”警“红线”守“防线”。明底线、守底线是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干事创业的必修课,牢固树立底线意识,牢记越过红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防线。
所谓“底线”,一般指的是“最低的限度”“起码的要求”。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现实生活中,具体的“底线”涉及面广泛,有“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道德底线”“尊严底线”等,这些都是不可逾越的。凡有言行“出格”,放纵“越线”者,或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害他人,导致对方忍无可忍,随之引发的情形就会令人追悔莫及。有时候,根据实际情形,还要向对方明确告知自己的“底线”。这样,一度陷入僵局的谈判,说不定就出现了峰回路转。由此可见,“底线”的作用不容忽视,难怪人们而今积极倡导“底线思维”。
所谓“红线”,俗称“高压线”“危险线”,显然是不能触碰的。现实生活中,凡“法律”“法规”“纪律”之类,明确规定“不许”“不准”“不得”或明令禁止的,都是不能违反的。可是,有人自以为是、心存侥幸,有人恣意任性、习以为常,有人利令智昏、越滑越远,有人胆大妄为、以身试法……殊不知,“红线”面前人人平等,千万不可触碰,轻则弄得头破血流,严重者还会身败名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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