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客观主义与非法证据排除思考研究
2019-12-13刘乃嘉
法制博览 2019年24期
刘乃嘉
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吉林 长春 130062
在刑法诉讼修订之后,针对于证据的提供,给出了更加完善的制度,建立了更为科学的证据体系,能够有效的防止和杜绝逼供现象的出现,为证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提供了必要保障。新修订的刑法诉讼中,包括了以下内容:一是每一个公民的自证其罪都不可受到逼迫;二是在进行刑讯的时候,要实施公开的录音、录像,并且保证同步性和全面性;三是制定科学的非法证据排除方法。非法证据的排除,旨在避免非法证据的存在,确保案件结果的真相。这并不是一项简单的工作,而是需要转变刑法的基本立场,遵循非法证据排除原则,坚持刑法客观主义理念,防止刑法主观主义所带来的恶劣影响。
一、刑法客观主义的相关内容
(一)刑法客观主义的内涵和要求
刑法客观主义,指的是一种客观认定,也就是说在判定犯罪者是否犯罪的时候,主要考虑其是否构成了合法权益侵害,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行为和结果。以刑法客观主义为指导的理论,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审查的是行为的客观性,而不是行为人的主观性。在我国侦查案件中,实施刑法客观主义,具有重要的作用,其能改变司法人员对口供的依赖性,还原于客观事实,注重司法程序的合法性,能有效杜绝非法证据的出现。刑法客观主义中要求,犯罪性质的界定,以及相对应的刑罚和判处,都应当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根据法律中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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