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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文所见西周贵族家臣的构成、等级与族系

2019-12-09王进锋

社会科学 2019年11期

摘 要:在西周时期的贵族家族里,家主之外的人都是家臣。当时的贵族之家有两类家臣:管理类家臣和被管理类家臣。在“管理类家臣”系统内,贵族们已经仿照周王朝建立了一系列的家族职官;而“被管理类家臣”则由家主宗亲、畋臣、庶人、人鬲、徒、驭、臣、妾、仆、庸等不同身份的人员构成。在这两类家臣的内部,人員的身份有高低之别。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在管理类家臣内部,还是在被管理类家臣内部,外家族之人都占了极大的比重。这种情况的出现,与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度、人口赏赐和人口交易都是密切相关的。

关键词:西周时期;贵族家族;家臣;管理类家臣;被管理类家臣;人员构成

中图分类号:K2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9)11-0138-15

作者简介:王进锋,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 (上海 200241)

西周时期的家臣可以分为三类:周王的家臣、诸侯的家臣和贵族(既包括周王国贵族,又包括其他诸侯国的贵族)的家臣。在此,我们只讨论贵族家臣。

“家臣”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的“家臣”是相对于“朝臣”而言的。“朝臣”是指在朝廷担任职务的官僚,那么“家臣”指的是担任管理职务的家族官僚。广义的“家臣”是相对于“王臣”而言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①,“王臣”指周天子以外的所有人。与之类似,广义的“家臣”指贵族家族里家主(通常是贵族家族的大宗宗子,和他的正妻——即贵族家族的宗妇)以外的所有人员。可见,广义的“家臣”囊括了狭义的“家臣”。本文讨论广义的“家臣”。

有些学者研究了西周时期的贵族家臣。杨宽认为西周、春秋时期的贵族之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家臣制度,并梳理出司徒、司马或马正、工师、司宫等家族职官②,但是他谈论的主要是春秋时期的状况。邵维国对周代家臣的职官名称、职责范围、内容实质进行了探讨③;然而,因为邵先生关注的是整个周代(包括西周、春秋和战国)和所有的家臣(包括王家家臣、诸侯家臣和贵族家臣),因而对西周贵族家臣研究得并不深入。姚晓娟对西周家臣职官、设置特点进行了总结,但是,似乎对“家臣”概念界定得过于宽泛,因而把一些实际上不是家臣的职官都列入了讨论范围,略欠准确。朱凤瀚对西周贵族家臣的特征进行了概括,并将家主与家臣间的关系概括为“假氏族血缘联系”。苏斌对西周贵族家臣的职官、族系和作用进行了探讨。何景成、王彦飞对西周的家臣文化进行了研究。后四位先生的研究给了笔者很多的启发,但由于他们讨论的都是狭义的“家臣”,因而对贵族家族内部的其他类型家臣完全没有论及。综合来看,目前还没有看到依据可信的史料来讨论广义贵族“家臣”的成果。

由于广义的家臣加上男、女家主,就是贵族家族里的所有人员。因而,一些讨论西周贵族家族结构与规模的论著也对本研究有启发。谢维扬指出“周代贵族阶层中是以中、小型家户为最普遍。具体来说,以不含旁系(兄弟分居)和只含一个旁系(兄弟同居)的居住单位即家户最为普遍”;朱凤瀚认为“当时的贵族家族所包含的亲属范围,也至少包括同祖的三世以内的亲属,即宗子、其同胞兄弟、从父亦即世父、叔父、从父兄弟。这是一种包括两个旁系的家族。如果‘诸父还包括从祖父、族父,则这种贵族家族即可能包含三个以至四个旁系”。可见,学者们关注的都是贵族的亲属规模,对于家族内部的家族官僚、异族之人、奴仆等几乎没有涉及。有鉴于此,笔者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彝器铭文对西周贵族家臣作进一步研究,其中重点关注家臣的构成、等级与族系问题。

一、西周贵族家臣中的管理类家臣

西周时期贵族家族的家臣人员众多,不同的贵族之家的家臣又会有差别。但是,贵族家臣基本上都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管理类家臣,这些人在管理贵族家族的日常事务、土地、人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类,被管理的家臣,他们是家主的宗亲和家族内的劳动者,从事着生产等事务,并要受到“管理类家臣”的统领。

当时贵族家族的事务庞杂而又零碎,家主没有办法管理所有的事务,他们需要依赖一些家臣来帮助自己管理家族的事务,我们可以称这类家臣为“管理类家臣”。

关于前贤对“管理类家臣”的研究,姚晓娟对西周家臣(姚女士所讨论的家臣包括周王、诸侯和贵族的家臣)的职官进行了归纳,但她似乎将“家臣”的范畴扩展得过大。苏斌对贵族家臣所担任的职官进行了总结,讨论得也比较细致,因而富有启发性,但也存在对家臣职官总结不全面的问题。在此,我们试作进一步讨论。

在金文中,贵族家族的“管理类家臣”是以如下四种方式出现的:

第一,能看出所担任的具体职官。在金文中,西周贵族家族内家臣担任的职官有:

1.史。逆钟铭文(《集成》60-63)中的“史臿”是叔氏的家臣,其中“臿”是他的名,“史”应是他担任的官职。贵族尹有家臣“史兽”(史兽鼎铭文,《铭图》2423,西周早期),史应当是他的职务。另外,在克家族内,周王给他赏赐了职官为“史”(大克鼎铭文,《集成》2836)的家臣。

2.小臣。如在克家族里,周王给他赏赐了职官为“小臣”(大克鼎铭文,《集成》2836)的家臣。西周早期的小臣易簋铭文记载:此处的易就是小臣,其中,易应是他的名,小臣是职官名;他是叔的家臣。这篇铭文说明贵族家臣中有“小臣”职官。

3.霝龠。在克家族里,有职官为“霝龠”(大克鼎铭文,《集成》2836)的家臣。

4.鼔钟。在克家族里,有职官为“鼔钟”的家臣。

5.甸人。西周晚期的鼎铭文记载:

曰:“丕显天尹,匍保王身,谏乂四方。在朕皇考高祖师要、亚祖师夆、亚祖师、亚祖师仆、王父师彪于(与)朕皇考师孝,□作尹氏○妾、甸人。德纯无敃,世尹氏家。夙……”

铭文中的“天尹”即“尹氏”,是为周王作出过贡献的贵族。师要是的第一代先祖,师夆是第二代先祖,师是第三代先祖,师仆是第四代先祖,师彪是祖父,师孝是父亲;“世尹氏家”,即世代在尹氏家任职,所以家七代人都在尹氏家做家臣。铭文中“□”字,在铭文中有些漫漶不清,但是“□作”意思应该与担任接近,指家的祖先在尹氏家任职。《周礼·天官》“甸师”职曰:“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齍盛”;《左传·成公十年》曰: “晋侯欲麦,使甸人献麦。”杜注谓: “甸人,主为公田者。”铭文中的“甸人”当就是《周礼》中的“甸师”和《左传》中的“甸人”。和其先祖应当在尹氏家担任“甸人”职官。

6.○妾。同样在鼎铭文中,“○妾”与“甸人”排列,应是职务相当的官职。以此看来,家七代人中不仅男性在尹氏家任职,也有女性任职。的女性家人担任的就是“○妾”职官。

7.虞。西周晚期的散氏盘铭文记载:铭文中的“鲜、且、、武父、西宫襄、豆人虞丂、录贞、师氏右眚、小门人、原人虞艿、淮司工虎、孝、龠、豐父、人有司丂”都是夨人的家臣,而且从“夨人有司”来看,他们都是管理类的家臣。其中“豆人虞丂”、“原人虞艿”分别指来自豆地、原地管理园林的官吏丂、艿。可见,贵族家臣中有专门负责园林事务的官职“虞”。

8.西宫。散氏盘铭文“西宫襄”中的“襄”是人名,“西宫”应是他担任的职务。几父壶铭文“同仲宫西宫”(《铭图》12439,西周晚期),说明贵族家族里有“西宫”。散氏盘铭文则说明贵族之家还专门设置了职官“西宫”来管理相关的事务。

9.麓。散氏盘铭文中的“麓贞”之“麓”是职官名,相当于《周礼·地官·司徒》中的“林衡”。

10.师氏。散氏盘铭文“师氏右眚”中的“师氏”应是官职,“右眚”应是人名。另外,伯龢父的家臣师(师簋铭文,《集成》4311)与尹氏家臣“师要”“师夆”“师”“师仆”“师彪”“师孝”(鼎铭文)担任的也是“师”职官。

11.小门人。散氏盘铭文“小门人”中的“小门人”是担任的官职。“小门人”可能是《周礼·宗伯》之“门子”或《周礼·司徒》之“司门”。

12.司工。散氏盘铭文“淮司工虎”意为来自淮地、担任司工的虎;同篇铭文中的“人司工君”指来自地、担任司工的君。可见贵族家臣中有“司工”职务。

13.司土。散氏盘铭文又记载:

正履夨舍散田:司土逆寅、司马单、人司工君、宰德父、散人小子履田戎、微铭文中的司土逆寅、司马单、人司工君、宰德父、散人小子履田戎、微父、效欋父、襄之有司橐、州就、焂从都是散的家臣,而且他们是“散有司”,所以是管理类家臣。其中在“司土逆寅”中,“司土”是职官,“逆寅”是人名,可见贵族家臣中有“司土”职官。

14.司马。散氏盘铭文“司马”是名为单的家臣所担任的职务。

15.宰。散氏盘铭文“宰德父”中的“宰”是名为“德父”的家臣担任的职官。

16.车官。西周早期的羌鼎铭文记载:

根据铭文内容,第一个“”可能是“君”字。第二个“”字,右部残缺,从左部“”来看,可能是“车”;“车官”是一个职官名。从羌称“君”和羌作器“扬君令于彝”来看,羌应是君的家臣。羌被君任命来担任“车官”,其可能是君家族内部的一个家族职官。

17.庶人。裘卫盉铭文记载:

铭文中的“矩伯庶人”,与大盂鼎铭文中被王赏赐给盂的“庶人”(《集成》2837)明显不同。他能够代表矩伯“取瑾璋于裘卫”,是有一定地位的,他应当是家族职官,可能是《仪礼·燕礼》中的“庶子”或《周礼·夏官》中的“诸子”。

目前,根据金文,我们只能知道贵族家族内的家臣设置了如上一些职官。将来随着新材料的发现,可能还会发现别的家臣职官。从这些已有的官职来看,确如朱凤瀚所言,当时的贵族家族内“已具有一套完整的仿王朝的家臣官职制度”。

第二,笼统地称为“尹人”“有司”或者“大小吏”。

西周时期贵族家族的职官可以称为“尹人”,如伯句簋铭文记载:

伯句应是贵族家主;尹人即诸尹,指某些正长;朋友指伯句的同胞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等兄弟辈的族人。伯句作这件器物是为了服务于家族正长和族人。从这篇铭文可以看出,贵族之家的家族官员可以称为“尹人”。

“有司”意为掌事之人,西周贵族之家的家族官员有时可以称为“有司”。请看以下铜器铭文:

荣有司爯作鬲,用朕(媵)嬴母。(荣有司爯鬲铭文,《集成》679,西周晚期)

荣有司爯作鼎,用朕(媵)嬴母。(荣有司爯鼎铭文,《集成》2470,西周晚期)

师汤父有司仲柟父作宝簋,用敢饗孝于皇祖考,用祈眉寿。其万年子子孙孙其永宝用。(仲柟父鬲铭文,《集成》746-752;仲柟父簋铭文,《集成》4154-4155;西周晚期或春秋早期)

南公有司作尊鼎,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享于宗庙。(南公有司鼎铭文,《集成》2631,西周晚期)

邦君厉眔付裘卫田,厉叔子夙,厉有司申季、庆癸、豳表、荆人敢、井人屖,卫小子逆其飨賸。(五祀卫鼎铭文,《集成》2832,西周中期)

,厥唯颜林,我舍颜陈大马两,舍颜姒绞,舍颜有司寿商貉裘、。(九年卫鼎铭文,《集成》2831,西周中期)

夨人有司履田:鲜、且、、武父、西宫襄、豆人虞丂、录贞、师氏右眚、小门人、原人虞艿、淮司工虎、孝、龠、丰父、人有司丂,凡十又五夫。正履夨舍散田:司土逆寅、司马单、人司空君、宰德父、散人小子履田戎、微父、效欋父、襄之有司橐、州就、焂从,凡散有司十夫。(散氏盘铭文,《集成》10176,西周晚期)

丰仲次父其有司简作朕皇考益叔尊簋,其万年无疆,子子孙孙其永宝用享。(有司简簋盖铭文,《近出二》420,西周晚期)

唯五年九月初吉,召姜以琱生五、壶两。以君氏命曰:“余老止,我仆庸土田多柔(扰)。式许,勿使/变散亡。余宕其叁,汝宕其贰。其兄公,其弟乃”。余惠大璋,报妇氏帛束、璜一,有司眔益两璧。琱生拜扬朕宗君休,用作召公尊彝。用祈(通)禄、德纯、灵终,子孙永宝用之享。其有敢乱兹命,曰:“女事召人,公则明殛”。(五年琱生尊铭文,《铭图》11816,西周晚期)

第一、二篇铭文中的爯是贵族荣家族的家臣,他担任了一定的职务,所以称为“有司”。第三篇铭文中的仲柟父是师汤父家族的家臣。第四篇铭文中的是南公家族的家臣。第五篇铭文中的“厉有司申季、庆癸、豳表、荆人敢、井人屖”,指申季、庆癸、豳表、荆人敢、井人屖都是厉家族的有司。第六篇铭文中的寿商是颜氏家族的家臣。第七篇铭文中“夨人有司”“散有司”分别指夨人家族和散氏家族的有司;“人有司丂”指来自地的有司丂;“襄之有司橐”是指来自襄地的有司名橐。第八篇铭文中的简是丰仲次家族的家臣。第九篇铭文中的“有司”是召姜家族的官员。这些家臣都在贵族家族担任一定的职务,属于管理类家臣。

西周贵族家族的家族官僚还可以称为“大小吏”,请看西周中期的农卣铭文:

铭文大意为:在正月甲午日,王在。王进一步命令伯,说道:“不要使农孤单”。 伯指使亲族把女儿嫁给农,还赏赐谷物给家族内部的奴、没有土地的小子和大小吏。农三拜稽首,感谢王的美意,做了这件器物。銘文中的奴、小子、大小吏都是伯的家臣。而“大小吏”则是对家族官僚的称谓。

第三,能够看出其所从事的具体事务,但却看不出具体的官职。关于这种家臣,请看下表:

伯氏不御追于,汝以我车宕伐猃狁于高陶,汝多折首、执讯。戎大同,从追汝,汝及戎大敦搏。汝休,弗以我车陷于艰。汝多擒,折首执讯不簋盖铭文,《集成》4329西周晚期

第四,既看不出所从事的具体事务,又看不出所担任的具体职务。请看以下铭文:

唯八月初吉丁亥,伯氏宾,赐弓、矢束、马匹、贝朋。用从,永扬公休。 (簋铭文,《集成》4099,西周中期)

辛宫赐舍父帛、金。扬辛宫休,用作宝鼎,子子孙孙其永宝。(舍父鼎铭文,《铭图》2228,西周中期前段)

唯五月初吉庚午,同仲宫西宫。赐几父、韍六、仆四家、金十钧。几父拜稽首,对扬朕皇君休,用作朕烈考尊壶,几父用追孝,其万年孙孙子子永宝用。(几父壶铭文,《铭图》12439,西周晚期)

田率认为铭文的“子”后“可能省略了重文符号,分别读之,上读则为‘丁巳,下读本字‘子”,并举出《合集》21661和《合集》32504的证据(田率:《新见簋考释》,《古代文明(第12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可以信从。

第一篇铭文中的应是伯氏的兄弟,同时也是伯氏的家臣。从铭文来看,的身份较高,应当属于“管理类家臣”,但是我们看不出他所从事的具体事务,也看不出他担任的职务。第二篇铭文中的舍父可能是辛宫的家臣。从能受赐帛、金,还能铸造“宝鼎”来看,舍父有一定的地位,应当是管理类家臣,但是他的职务和所从事的事务,在铭文中看不出来。第三篇铭文中的几父应是同仲的家臣,而且地位较高,但是也不知他的职责和职务。第四篇铭文中,子是典的宗子,典能收到“廪卤百车”的赏赐,地位不低,应是子家的管理类家臣。

总之,西周贵族之家的“管理类家臣”在金文中有不同的呈现方式。根据铜器铭文,我们可以看出西周时期的贵族之家已经设立了多种家族职官,这些都是模仿周王朝职官设置的。

二、西周贵族家臣中的被管理类家臣

在西周时期的贵族家族家臣中,更多的是被管理类的家臣。根据身份,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其一,家主的宗亲。除了少数人担任家族官员之外,家主的宗亲绝大多数属于“被管理类家臣”。具体来说,这些人包括:宗子的同胞兄弟(及以其为核心的小家庭);宗子的从父也即世父、叔父(及以其为核心的小家庭);从父兄弟(及以其为核心的小家庭);宗子的从祖兄弟(及以其为核心的小家庭)。西周晚期的叔簋铭文记载:

叔是贵族之家的宗妇,仲氏是她的丈夫,也即宗子。“百姓、朋友眔子妇”都是仲氏家族的家臣。侃喜,在兮仲仲铭文(《集成》65,西周晚期)、师臾钟铭文、旲生残钟铭文(《集成》105,西周晚期)中作“喜侃”,意为喜乐;百姓,是仲氏家族内部分立的各小宗的宗族长;朋友是没有分立的仲氏同胞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等兄弟辈的族人;子妇,指百姓和朋友的儿子和妻子。可见,贵族家族的族人包括:家主的同胞兄弟、从父兄弟、从祖兄弟和他们的儿子和妻子。其中,有一些人已经分立成为“小宗”。西周晚期的伯公父簠铭文记载:

诸考就是诸父,是指宗子的世父、叔父。可见,贵族的家臣也包括家主的世父、叔父,同时,以这些人为核心的家庭实际也是家主的家臣。除去担任管理类家臣的家主族人,这批人中的其他人员都属于被管理类的家臣。

其二,畋臣。2003年公布的季姬方尊铭文记载:

唯八月初吉庚辰,君命宰茀赐季姬畋臣于空木:厥师夫曰丁,以厥友廿又五家,折(誓)。

君是周王后之称,即铭文后部的“王母”。宰,是职官名,茀是其私名。季姬的称名形式为“夫国名+排行+本姓”,她是周王后之女。“师”是长,“夫”为成年男子的概称,“丁”是“师夫”的名;“友”在西周金文中多为族人之称,所以,25家是丁的族人。铭文中的“畋臣”是“师夫曰丁,以厥友廿又五家”的身份。“师夫曰丁,以厥友廿又五家”共26家人随着周王后的赏赐,成为了季姬(宗妇)的家臣。这些家臣的身份是“畋臣”。可与季姬方尊铭文对读的是伐簋铭文:

器主伐是上一代的鲁侯的兄弟,是这一代鲁侯伯的叔父;他还是鲁侯家的小宗宗子,所以称“小子”;他现在在周王国任职,受周王的命令来鲁国问鲁侯。“”是地名或是一种身份。铭文中的伐受周王的命令,回到鲁国问鲁侯,收到鲁侯的赏赐。鲁侯赏赐给伐“一家”,具体包括“师曰引,与友五十夫”。这里的“夫”是以主力男丁来计算的,实际上还包括以他为核心的家庭,也就是说伐受赐的人众是:以引为主力男丁的1家人,和他的族人50家。这51家人也随之成为了伐的家臣。这些人的身份,应当同季姬方尊铭文中的人众,是畋臣;另外,这批人并不位于周王国,而是位于鲁国;这些人还有基层领袖“引”。西周金文中还有以下的内容:

以上铭文中的“佃人”等同于“畋臣”同。这两篇铭文说明贵族公姞、仲大师家也有“畋臣”类家臣。

其三,人鬲。康王时期的大盂鼎铭文记载:

周康王赏赐给盂邦司4伯,人鬲659人;夷司王臣13伯,人鬲1050人,这些人随即成为了盂的家臣。关于这段文字的理解,很多专家都提出了看法。其中,以高明的看法最值得重视。高先生认为:“‘王臣是管理人鬲的人,有十七伯分管‘邦司和‘夷司两个机构。‘人鬲显然是奴隶,分别由‘邦司和‘夷司两个机构管辖。‘邦司是管理周族奴隶的机构,由四位王臣负责;‘夷司是管理外族奴隶的机构,由十三位王臣负责。……王臣是替贵族奴隶主管理奴隶的头人和管家。”

按:高先生将“人鬲”简单看成是奴隶,似不太妥当,别的观点都是十分正确的。从大盂鼎铭文来看,邦司里的659个人鬲由4伯管理,夷司里的1050人鬲,由13个王臣管理。另外,作册夨令家也有周王后姜赏赐的家臣“鬲百人”(作册夨令簋铭文,《集成》4301,西周早期)。

其四,庶人。在大盂鼎铭文(《集成》2837)中,盂的家臣中有身份为“庶人”的人。

其五,驭。在大盂鼎铭文中,盂的家臣中还有身份为“驭”的人。另外,贵族伯龢父的家臣中也有身份为“驭”(师簋铭文,《集成》4311)的人。武公曾让其家臣禹率领自己家族的“戎车百乘、厮驭二百、徒千。……禹以武公徒、驭至于噩,敦伐噩,休,获厥君驭方”(禹鼎铭文,《集成》2833),可见其武公家族内有被管理类的家臣“驭”。霸姬盘铭文记载:

唯八月戊申,霸姬以气讼于穆公曰:“以公命,用簋朕仆、驭、臣、妾自气,不余气”。……。

霸姬是霸国国君之弟霸仲的妻子,她应当是霸国的贵族;簋,意为治理。这篇铭文说明霸国的贵族家有家臣“驭”。

其六,徒。从上引禹鼎铭文(《集成》2833)也可以看出,武公家族内有家臣“徒”。

其七,臣、妾。请看以下铜器铭文:

从上可以看出贵族妫、克、复家都有臣、妾类的家臣。另外,贵族叔氏(逆钟铭文,《集成》60-63,西周晚期)、伯龢父(师簋铭文,《集成》4311)家也有臣、妾类家臣。霸国贵族霸姬家也有家臣“臣、妾”(霸姬盘铭文)。这类家臣中的男性,在金文中单独称为“臣”,请看曶鼎铭文:

昔馑岁,匡众厥臣廿夫寇曶禾十秭。以匡季告东宫。东宫迺曰:“求乃人,乃弗得。汝匡罚大”。匡乃稽首于曶。用五田,用众一夫曰嗌,用臣曰疐[曰]胐曰奠,曰:“用兹四夫”;稽首曰:“余无由具寇,足[禾]不出,鞭余”。曶或(又)以匡季告东宫。曶曰:“必唯朕[禾]偿。东宫迺曰:“偿禾十秭,遗十秭,为廿秭。[乃]来岁弗偿。则付秭”。迺又即曶,用田二,又臣[一][夫]。凡用即曶田七田,人五夫。曶觅匡卅秭。(《集成》2838)

这里的臣都是曶的家臣。另外,贵族师多父(闻尊铭文,西周中期)家也有“臣”类家臣。西周时期的簋铭文也记载:

唯十月初吉壬申,驭戎大出于(楷)。搏戎,执讯获馘。(楷)侯(釐)马四匹,臣一家,贝五朋。扬侯休,用作(楷)仲好宝。(《雪斋学术论文二集》,第185-202页)

楷是国名。搏,《广雅·释诂三》:“击也”。《诗经·江汉》:“釐尔圭瓒”,毛传:“釐,赐也”;《仪礼·少牢馈食礼》:“来女孝孙”,郑玄注:“来读曰釐。釐,赐也”。辛鼎铭文:“多友釐辛”之釐意也为赐。楷仲应是楷国的公族,应是他的儿子。从铭文可以看出,家有家臣“臣一家”。西周晚期的不簋盖铭文记载:

伯氏曰:“不,汝小子!汝肇敏于戎功。赐汝弓一、矢束、臣五家、田十田。用从乃事”。不拜稽首,休。用作朕皇祖公伯、孟姬尊簋,用匄多福,眉寿无疆,永纯霝终。子子孙孙其用宝用享。(《集成》4329,西周晚期)

不是伯氏的家臣;“臣五家”本是伯氏的家臣,后来又被转赐成为不的家臣。再看以下铭文:

王曰:“,命汝司成周里人眔诸侯、大亚,讯讼罚。取五。赐汝夷臣十家。用事”。(簋铭文,《集成》4215,西周晚期)

亚。唯十又二月,王初旁,唯还在周辰,在庚申。王饮西宫。烝咸,(釐)尹赐臣,唯小僰。扬尹休。高对,作父丙尊彝。尹其亘万年,受厥永鲁;亡(无)競,在服长疑。其子子孙孙永宝用。(高卣铭文,《集成》5431,西周早期)

王赐叔德臣(姪)十人,贝十朋,羊百。用作宝尊彝。(叔德簋铭文,《集成》3942,西周早期)

第一篇铭文中的“夷臣”是周王赏赐给的,随即成为了他的家臣。第二篇铭文中的高是釐尹的家臣,釐尹又赏赐高来自小僰的臣作为家臣。第三篇铭文中,周王赏赐叔德臣姪十人作为家臣。另外,小臣易家有家臣“臣三家”(小臣易簋铭文,《集成》4042,西周早期);贵族令家有周王赏赐的家臣“臣十家”(令鼎铭文,《集成》2803,西周早期);作册夨令家有周王赏赐的家臣“臣十家”(作册夨令簋铭文,西周早期,《集成》4301);耳家有侯赐给的家臣“臣十家”(耳尊铭文,《集成》6007,西周早期或中期);孟的家族也有“臣”(孟簋铭文,《集成》4162-4164)类的家臣。

其八,仆。螨鼎铭文:

唯三月初吉,螨来遘于妊氏。妊氏令螨事保厥家,因付厥祖仆二家。螨拜稽首。曰:“休朕皇君,弗忘厥保臣”。对扬,用作宝尊。(《集成》2765)

这里妊氏是贵族家的宗妇;“祖仆二家”本是妊氏家族的家臣。后来祖仆二家被妊氏赏赐给了螨。另外,贵族叔氏(逆钟铭文,《集成》60-63,西周晚期)、师多父(闻尊铭文,西周中期)家也有“仆”类家臣;伯克家有伯大师赏赐的家臣“仆卅夫”(伯克壶铭文,《铭图》12440,西周中期后段)。还有,倗国的贵族渊家也有家臣“仆六家”(渊卣铭文

);几父家也有家臣“仆四家”(几父壶铭文,《铭图》12439,西周晚期);霸国贵族霸姬家也有家臣“仆”(霸姬盘铭文);召姜家也有家臣“仆”(五年琱生尊铭文,《铭图》11816,西周晚期)。

其九,牧。贵族伯龢父(师簋铭文,《集成》4311)家有“牧”類家臣。

其十,庸。贵族叔氏(逆钟铭文,《集成》60-63,西周晚期)家有“庸”类家臣。召姜家也有家臣“庸”(五年琱生尊铭文,《铭图》11816,西周晚期)。

其十一,众。贵族曶家有“众”家臣,其名叫“嗌” (曶鼎铭文,《集成》2838)。另外,师旂(师旂鼎铭文,《集成》2809)家有家臣“众”。

其十二,工。西周中期的孟簋铭文记载:

孟曰:“朕文考眔毛公仲征无(需)。毛公赐朕文考臣,自厥工。对扬朕考赐休。用兹彝作厥子子孙孙其永宝”。(《集成》4162-4164)

毛公仲,毛,国名;公,尊称;仲,为毛公的名。无需,国名。“文考”即作器者孟的父亲;孟的父亲当是毛公的下属。“毛公赐朕文考臣,自厥工”,意即毛公从自己的工奴中选取一部分赐给孟的父亲作为家臣。可见,当时的贵族家臣中有“工”类的家臣。

其十三,百工。在公臣簋(《集成》4184-4187)铭文中,公臣受命管理虢仲家族的“百工”。同时,伯龢父(师簋铭文,《集成》4311)家的家臣中也有“百工”。“百工”是多种“工”,是手工作坊中的工奴,也是被管理类家臣的一种。

其十四,奴。上文提及的农卣铭文(《集成》5424)中的“奴”,是贵族伯家族的基层劳动类家臣,也是被管理类家臣的一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贵族家族的“被管理类家臣”往往会有基层领袖。季姬家的50家畋臣就有基层领袖“丁”(季姬方尊铭文)。鲁国贵族伐的家臣“五十夫”有基层领袖“引” (伐簋铭文,《铭图》5321)。盂家的家臣“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是由基层领袖“邦司四伯”来管理的,家臣“人鬲千又五十夫”是由基层领袖“夷司王臣十又三伯”(大盂鼎铭文,《集成》2837)来管理的。倗国国君赐给贵族渊“仆六家”(渊卣铭文)——分别为我、邑、競、芟、、昔,其中我就是这六家的基层领袖。曶家族有家臣“五夫,曰陪、曰恒、曰耦、曰、曰眚”(曶鼎铭文,《集成》2838,西周中期),他们的基层领袖就是。关于这点,我们还可以看以下两篇铭文:

唯三月丁卯,师旂众、仆不从王征于方雷,使厥友引以告于伯懋父。在艿,伯懋父迺罚得□由三百锊。今弗克厥罚,懋父命曰:“义(宜)播,且厥不从厥右征,今毋播,其又内(纳)于师旂。”引以告中史书,旂对厥谳于尊彝。(师旂鼎铭文,《集成》2809,西周中期)

唯正月初吉庚寅,伯氏召祭伯飤洓内(纳)乐,伯氏命宗人舞。宗人卒舞,祭伯乃赐宗人祼。伯氏侃宴,乃赐宗人毌戈,毌五扬,戈琱厚柲彤绥;仆五家,厥师曰学。宗人拜稽首,敢对扬王(皇)父之休,用作朕文母釐姬宝簋,其万年子子孙孙其永宝用。(宗人簋铭文,《铭图续》461,西周中期后段)

第一篇铭文中的“厥友”名叫“引”,他应当是师旂的家臣的众、仆的领袖。在第二篇铭文中,从“皇父”称谓来看,宗人是伯氏的儿子,同时也是他的家臣。伯氏赐给宗人“仆五家”,而且这五家仆还有一个基层领袖,名叫学。

总之,“被管理类家臣”是生活于贵族家族里的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类家臣里包括了多种不同身份的人。西周贵族家族的“被管理类家臣”往往会有基层领袖。

三、西周贵族家臣的等级

西周贵族家族内的管理类家臣的地位应当高于被管理类家臣。请看逆钟铭文记载:

叔氏若曰:“逆,乃祖考许政于公室。今余赐汝干五鍚、戈彤沙,用总于公室仆、庸、臣、妾、小子室家”。(《集成》60-63,西周晚期)

叔氏家族的被管理类家臣“仆、庸、臣、妾、小子室家”是由管理类家臣“逆”来管理的。师簋铭文记载:

唯王元年正月初吉丁亥,伯龢父若曰:“师,……余令汝死司我家,司我西偏、东偏仆、驭、百工、牧、臣、妾。”(《集成》4311)

伯龢父家族的“仆、驭、百工、牧、臣、妾”是由师来管理的。

同时,在管理类家臣和被管理类家臣系统内部,不同人员的地位也有高低等级之分。我们先来缕析管理类家臣的级别。

西周时期贵族家族的管理类家臣,其内部也有高低级别之分。西周中期的卯簋盖铭文记载:

唯王十又一月,既生霸丁亥,荣季入佑卯。立中廷,荣伯呼令(命)卯曰:“乃先祖、考死司荣公室。昔乃祖亦既令乃父死司人,不盄(淑),取我家,用丧。今余非敢梦先公有遂,余懋爯先公官。今余唯令(命)汝死司宫、人。汝毋敢不善。赐汝瓒璋四瑴、宗彝一肆,宝。赐汝马十匹、牛十。赐于乍一田、赐于一田、赐于队一田、赐于一田”。卯拜手稽首,敢对扬荣伯休。用作宝尊簋。卯其万年,子子孙孙永宝用。(《集成》4327)

卯的祖、父和他本人都是荣伯的家臣。铭文中卯的“祖亦既令乃父”,可见卯的祖的级别要高于父,或者说是上司。卯的父职务是“司人”,而卯本人的职务是“司宫、人”,卯的职权范围要大于卯的父,其级别应当也更高。还有,卯的佑者荣季,那么他应当是荣季的下属。

再来看被管理类家臣内部的等级。西周时期贵族家族内的“被管理类家臣”内部地位也有高低之分。家主族人的身份在通常情况下要高于其他的“被管理类家臣”。同时,基层领袖的身份又要高于一般的“被管理类家臣”,如季姬方尊家臣“丁”的地位应当略高于“厥友廿又五家”;贵族伐的家臣“引”地位应当高于“友五十夫”(《铭图》5321)。

另外,2004年12月至2005年7月,考古人员在山西省运城市绛县西北横水镇的三座大型西周墓里发现了一件渊卣,其铭文为:

伯氏赐渊仆六家,曰:“自择于庶人”。今厥仆我兴邑、競谏,钼(发)芟、、昔大宫(诤)。王卑(俾)叔、爯父、父复付渊,曰:“非令(命)”,曰:“乃兄(僭)鼻(畀)汝,害义。敢爯(称)令(赏)汝”。渊有(佑)王于东征。付渊于成周。

贵族渊是倗国的贵族,属于诸侯国贵族。在铭文中,倗国国君将以我、邑、競、芟、、昔为主力男丁的六家庶人,赏赐给族弟渊作仆,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他们在我的坐镇指挥和发动派遣下,邑、競来到倗国的都城谏诤,另外三家的主力男丁芟、、昔到周王朝都城成周里的大宫向周穆王谏諍。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仆的地位要低于庶人。

总之,西周的管理类家臣的地位要高于被管理类家臣。同时,在管理类家臣和被管理类家臣内部,不同家臣的地位有高低之别。

四、西周贵族家臣的族系

关于西周家臣的族系,姚晓娟认为有“宗法性家臣”和“非宗法性家臣”两种;苏斌也认为有“同族家臣”和“异族家臣”两类;朱凤瀚认为贵族家族的家族官吏“多非本族成员”。几位学者的研究使我们注意到西周贵族家族内存在其他家族人员的现象。我们将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关注被管理类家臣的族系构成,同时讨论贵族家臣中同族、异族人员的比率问题。

西周贵族家臣(包括管理类家臣和被管理类家臣)中有一小部分是贵族家主的本族之人。

有的家臣是家主之子。西周中期偏早的效尊铭说:“唯四月初吉甲午,王雚(观)于尝,公东宫纳饗于王。王赐公贝五十朋,公赐厥涉(世)子效王休贝廿朋。效对公休,用作尊彝。呜呼!效不敢不万年夙夜奔走,扬公休,亦其子子孙孙永宝。”(《集成》6009,西周早期)涉,通假为世;涉子即世子,依此来看,器主效是公的儿子。效称呼其父为“公”,不为“父”;而且还要“不敢不万年夙夜奔走”,更突出家族的政治功能。这里的效就是家臣,他是家主的儿子。在宗人簋铭文中,器主宗人是伯氏的家臣,他同时称伯氏“王(皇)父”(《铭图续》461,西周中期后段),那么他应是家主之子。

有的家臣是家主的兄弟。簋铭文记载:“拜稽首,休朕宝君公伯赐厥臣弟井五量(粮),赐□(甲?)胄干戈,弗敢忘公伯休,对扬公伯休,用作祖考尊彝。”(《集成》4167,西周中期)公伯之弟,同时也是他的家臣。这样家臣实际上是贵族家主的兄弟。繁卣铭文记载:“唯九月初吉癸丑,公祀。旬又一日丁亥,公禘辛公祀,衣事亡。公蔑繁曆,赐宗彝一、、车、马两。繁拜手稽首,对扬公休。用作文考辛公宝尊彝,其万年宝。或。”(《集成》5430,西周中期)铭文中的繁是的公的家臣。从公赐繁“宗彝一”和公、繁的父都是“辛公”来看,繁应是公的弟弟。另外,簋铭文(《集成》4099,西周中期)中的应是家主伯氏的族弟。

有的家臣是贵族家族家主的小宗宗子。“散人小子”(散氏盘铭文,《集成》10176),“卫小子家”和卫小子“者”

九年卫鼎铭文记载:“卫小子家逆,者其賸,卫臣朏”意为:卫小子家迎接,由卫小子者负责送礼,卫臣朏是在场人员(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12页)。可见,家、者都是卫家族的小宗宗子,且是卫的弟或子。

作为贵族家族成员的“小子”是该家族的小宗;在“A小子B”的称名形式中,A是整个家族的大宗、族长或族名,B是小宗的宗子,且往往是A的弟弟(亲弟或堂弟)或支子(非嫡长子)(朱凤瀚:《商周家族形态研究(增订本)》,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13页)。所以,在“卫小子”中,卫是家族的大宗宗子;是卫家族的小宗宗子,且是卫的弟或子。

(裘卫盉铭文,《集成》9456),“颜小子”(九年卫鼎铭文,《集成》2831)分别是散氏家族、裘卫家族、颜氏家族的家臣,同时他们也是各自家族家主的小宗宗子。

有的家臣是家主的族人。如“厉叔子夙”(五祀卫鼎铭文,《集成》2832)就是邦君厉的族人。同样的情况也见于簋铭文,其内容为:“唯正月初吉丁卯,延公。公赐宗彝一肆、赐鼎二、赐贝五朋。对扬公休,用作辛公簋,其万年子孙宝。”(《铭图》5167,西周中期)这里的是公的家臣。从公赐“宗彝一肆”来看,可能是公的族人。

还有的家臣是家主兄弟的妻子。如鼎的器主是井氏家族的家臣,她同时是井氏家族宗子兄弟之妻(《铭图续》214)。另外,“被管理类家臣”中的家主的宗亲就来自家主的本家族。

然而,西周贵族家臣中绝大多数还是异族之人。

管理类家臣是如此。克的家臣“史、小臣、霝龠、鼔钟”(大克鼎铭文,《集成》2836)是周王赏赐的,应当是异族之人。闻尊铭文中的闻是师多父的家臣,从“作朕文考宝宗彝”来看,他不是家主的族人。逆钟铭文(《集成》60-63)中的逆是叔氏的家臣,他这个家族从祖、考开始就在叔氏家族任家臣,他们显然不是家主的同族之人。三年裘卫盉铭文(《集成》9456)中的“燹(豳)”可能是矩伯的家臣,他是来自别的家族的。五祀卫鼎铭文(《集成》2832)中的“申季、庆癸、豳表、荆人敢、井人屖”都是“厉有司”,即厉的家臣,从称名来看,他们就来自别的家族。九年卫鼎铭文中的“朏”是“卫臣”(《集成》2831)——也即裘卫的家臣,他应当来自别的家族。九年卫鼎中的“颜有司寿商”(《集成》2831)是颜氏家族的家臣,他可能也来自别的家族。

被管理类家臣也是一样。在大克鼎铭文中,克家的家臣“臣、妾”“井人”“井人奔于”(《集成》2836,孝王时期),是周王从井家转赐来的,显然是异族之人。燕国贵族复的家臣“臣、妾”(复作父乙尊铭文,《集成》5978,西周早期)是燕侯赏赐来的,也应是异族之人。贵族盂的家臣“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和“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大盂鼎铭文,《集成》2837,康王时期)都是周王赏赐来的,也应是异族之人。贵族孟的父亲的家臣“工”(孟簋铭文,《集成》4162-4164),是毛公仲从自己的家臣中挑选赏赐的,应当是异族之人。楷国的贵族的家臣“臣一家”(簋铭文)是由楷侯赏赐来的,应是异族之人。在曶鼎铭文中,曶的家臣“众一夫曰嗌”、“臣曰疐[曰]胐曰奠”和“又臣一夫”是从匡家交易来的;曶还有家臣“五夫,曰陪、曰恒、曰耦、曰、曰眚”(《集成》2838,西周中期)则是从效父处交易来的,他们明显是异族之人。

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西周贵族之家有异族家臣,而且比重高于同族家臣呢?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这与周初的分封制度有关。周初实行分封制度,不仅在天子、诸侯层面实行“天子建国,诸侯立家”,而且在卿、大夫层面也实行“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左传·桓公二年》)。除周天子之外,諸侯、卿、大夫都需要到别的地方去建立诸侯国和贵族家族。新的地方,本家族之人很少,往往需要依赖新地方的土著和周王赏赐的人口来建立诸侯国和贵族家族。《左传·定公四年》记载:

分鲁公以……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尾勺氏。……。分之…祝、宗、卜、史、……官司、……。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锜氏、樊氏、饥氏、终葵氏;……陶叔授民,命以《康诰》,而封于殷虚,皆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分唐叔以……怀姓九宗,职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以夏政,疆以戎索。

周初,鲁公、康叔、唐叔在受封之后,分别来到了少皞之虚、殷虚、夏虚来建立国家。可以想见他们所能带去的本家族人员一定不多,所以需要依靠新地点原本的土著、周王新赐的人口和职官来建立国家,请看下表:

在这些新建立的诸侯国里,新地的土著、受周王赏赐来的人口和受周王赐来的职官的人数,一定多于这些诸侯带来的本家族人员。西周时期的贵族建立家族之初的状况,与这几个诸侯国相似。

周初的时候,周王朝除了分封了诸侯建立诸侯国之外,还让一些有功的贵族建立自己的家族。他们在让他们建立自己家族的时候,还赏赐了很多的人众。请看簋铭文:

唯八月,公(夷)殷年。公赐贝十朋,乃令(司)三族,为室。用兹簋褺公休。用作祖乙尊彝。

铭文中的“公”即周公;“公夷殷年”即周公平定三监之乱。关于簋铭文的含义,学者们争论较大。但是从“为室”来看,应是周公让在平定三监之乱中作出贡献的,建立新的家族。“令司三族”,即命令管理三个族;这三个族应是周公赏赐给的,目的是成为他新家族的人员。这与《左传·定公四年》中分鲁公以殷民六族,分康叔以殷民七族是相同的。从这篇铭文可见,贵族在建立家族之处,内部就有很多异族的人员。而且这些人员的数量要远远多于其本家族的人员。

第二,贵族之家还不断得到新的人口的赏赐,这进一步促使了外族人口的增多。如周王曾一次性赏赐给贵族盂数千的外族人口——“邦司四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赐夷司王臣十又三伯,人鬲千又五十夫”(大盂鼎铭文,《集成》2837)。又如,周王曾将贵族井的“臣、妾”转赐给克(大克鼎铭文,《集成》2836,孝王时期)。同样的情况也出現在中家族,西周早期中方鼎铭文云:

唯十又三月庚寅,王在寒次。王令大史兄(贶)土,王曰:“中!兹人入史(事),易于武王作臣。今兄(贶)畀汝土,作乃采”。中对王休令,父乙尊。“唯臣尚中臣”。。(《集成》2785)

《金石録》谓此器“重合戊戌岁(1118年)安州孝感县民耕地得之”。贶,赐;,地名。从“入”来看,人可能本不为周民。“入事”是一种冠冕堂皇的说法,实际应是人正式归为周民。易,改变;“易于武王”,即武王使他们身份发生了改变,可能是武王用武力使归入周。作臣,作周的臣人。采,采地。“今贶畀汝土”,意为:今赐给你土。实际上也包括土上人,这也是铭文前部提到人的原因。人应当是依附于土上的。“唯臣尚中臣”也为一句话,应是周王对中说的话;第一个臣,指人;尚,佑助;中臣,指中已有的臣。全句是说让人佑助中的臣。,为“七八六六六六”,即《周易》坤下艮上的剥卦;,为“八七六六六六”,即坤下坎上的比卦。由剥到比,是吉兆。这应是中自己占卜后记录下来的,预示着人辅助中的臣是吉祥的。这些人随即成为了周的家臣,他们是周王新赏赐给中的,显然也是异族之人。

第三,西周中后期出现的人口交易,使得一些贵族家族的外族人口进一步增多。如曶曾通过交易,得到了匡家族的“人五夫”(曶鼎铭文,《集成》2838)。

总之,在西周贵族的家臣(包括管理类家臣和被管理类家臣)中,家主的族人只占很少一部分,绝大多数都是来自外族之人。出现这种状况是与周初的分封、人口赏赐和人口交易有关。

结 语

“家臣”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内涵。狭义的“家臣”指担任管理职务的家族官僚。广义的“家臣”是指贵族家族里家主以外的所有人员。本文讨论的是广义的“家臣”,而且是除周王、诸侯之外的贵族的家臣。

根据家族内部的地位,贵族的家臣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管理类家臣,一是被管理类家臣。

在“管理类家臣”系统内,贵族之家已经模仿周王朝设置了一系列的职官。这些职官的内部,级别有高低之分。西周贵族之家的“被管理类家臣”,大约有家主的宗亲、畋臣、人鬲等几类,内部也有高低之分。无论在管理类家臣内部,还是被管理类家臣内部,外族人员的比率要高于家主本家族的人员。这种情况的出现是与西周的分封制度、人口赏赐和人口交易密切相关的。

对于“家臣”的探讨,有利于我们全面认识西周时期贵族家族家臣的构成。另一方面,因为广义“家臣”加上家主就是贵族家族的所有人员,所以我们的研究亦有利于认识西周贵族家族的人员构成和家族结构。

(责任编辑:陈炜祺)

The Staff Composition of Retainers in Noble Families of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

Wang Jinfeng

Abstract: In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 there were two types of retainers in the noble families: retainers who managed others and retainers governed by others. In the system of "retainers who managed others", the noble families of that time had established a series of family officials in imitation of the Zhou government. Meanwhile, the "retainers governed by others" were composed of noble family members, ministers, concubines, servants, and other people of different identities. Within these two kinds of retainers, there were differences in rank and posi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non-family members were the majority in the noble families. The emergence of this situation i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system of enfeoffment, reward and trade.

Keywords: Western Zhou Dynasty; Noble Families; the Retainers; Retainers Who Managed Others; Retainers Governed by Others; the Staff Compos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