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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野二则

2019-11-22

雨花 2019年3期
关键词:祖屋老家

拾粪的滋味

我没做过一天农民,也没做过一天知青,1978年取消知青下放政策时,我才十四周岁多。半辈子过来,我有五分之四的时间是生活在城市的。唯一的乡村生活经历,是在少年时光。那时,我跟着父母从市医院下放到公社医院,虽是在乡镇里生活,过的却是不太安宁却衣食不愁的日子。期间,我又被父亲从公社寄放到生产队生活一年,在村子里过了一年食难裹腹的农家日子。这个农家,就是我奶奶和三叔的家。

爷爷在县城里某个芝麻官的任上去世,不久时势变化,三叔初中毕业无缘升读高中,跟着奶奶从县城迁回祖地做起了村民。三叔年纪太小,奶奶年纪大了,他们吃惯了城里粮油本子上的口粮,想吃农家的饭却又做不了什么农活。全村一贫如洗,从泥坷拉里刨衣刨食的农家经常断炊,亏得我爷爷留下一点遗属补助费,二叔大学毕业后资助的一点生活费,加上我父亲时不时接济一点,奶奶和三叔在邻居亲戚的照应下,日子才得以将就着过了下去。几年后三叔长成十七岁小伙子,做生产队会计,才算真正立了门户。

1970年,我到三叔家时还没读小学,跟在村邻孩子的后面连玩带学地做了一点农事,严格讲是做了一点力所能及的碎事。在一年的农家生活中,我拿着篮子草钩,去收割过庄稼,拣散落的麦穗豆粒,翻刨残剩的山芋花生;背着篓子镰刀,去村野里割猪草,拾柴草。在家门前的自留地里,帮奶奶拔萝卜青菜,摘丝瓜葫芦。我还帮奶奶喂养家里的那位财神,一头嗷嗷叫的黑猪。我也会像黑猪那样嗷嗷叫,不是嘴里叫,是肚子里叫,直想去啃厨房里那玉米秸做成的锅盖。

等我回到公社医院宿舍的自己家时,父母没说我瘦了,都说我懂事不少,能干不少。我在公社中心小学读五年级时,学校号召学生支农,光荣的任务是割草二百斤,拾粪一百二十斤,都是为了沤肥积肥。农家学生们不但满不在乎,还非常高兴,支农就是支援他们父母的农业生产啊。在公社各个机关单位院子生活的学生,都是吃国家商品粮而从不问农事的孩子,一时都犯难傻眼了,谁割过草啊,谁拾过粪——臭狗屎啊。我向家里报告了支农的事,很快得到了一副篮子镰刀、一副粪箕粪勺。

割草的难度对于我不算大,手掌磨出几个血泡后就完成任务了。拾粪的难度就大了,我哪会干这个啊。这个事情连农村的小孩都不太干,一般都是干不动重活的老农干的,他们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就挎着粪箕在田野中转悠,拾粪回家做农肥。我实在找不到少年时拾粪的感觉了,姑且翻出电脑里我过去写的故事稿来回味一番:

刘大汉把粪箕的弯把子挎上左肩,粪箕后框抵着左臀,粪勺柄夹在左胳膊里,粪勺搁在身后的粪箕边框上。他像首次出征的新兵,走进蒙蒙亮的麦地,黑棉鞋的轮胎皮底下,发出残雪破碎的喳喳声。

刘大汉转悠了几里范围的麦地后,粪箕中有了一块黑色的干屎撅。这时天已大亮,他跨过一条水沟,穿过乱坟堆往回走,雪渣、烂泥和麦苗上的水珠沾着他的棉鞋,黄色的泥浆湿了鞋帮。

远处的麦田边多是不太高的槐树,披着白霜的农舍夹杂其间,炊烟在树梢上袅绕散开。他抬眼往南面望,那边是成片的砖头墙院,数医院的墙院最大、里面的瓦房最多。医院后墙上刷着“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白字,东边隔条小巷是公社的后墙,刷着“七六粮食夺高产,七七建成大寨县”。

前面有一只小花狗在低着屁股拉屎,拉完屎往东跑了。那泡狗屎趴在残雪上,像一颗青春骚动的心冒着热气,逗引着他的青睐,他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走过去,将粪勺伸向这泡新鲜的狗屎。这时,一把缺了角的粪勺先伸了过来,与向下的新粪勺砍在一起。他抬头一看,是老红军雕大爷。

雕大爷用粪勺挖起狗屎,放进刘大汉的粪箕。他豁开牙齿说:

“大汉,拾粪和吃饭一样,要吃碗望锅,眼尖手快。拾粪还要用鼻子嗅,顺风嗅半里,顶风嗅百步,捡着这一泡,闻着那一泡。”

吃过早饭,刘大汉迫不及待地到自家的后院子里拉屎,蹲在地上使劲地想,如果一天能拉三次屎就好了。他挣扎着排尽肠子里的废物后,用粪勺挖起来放到粪箕里,然后背起书包去上学。

故事里的刘大汉,身上带着我十一周岁时的影子,他拾粪的情节,成为公社和村里的中小学生们共有的经验。县城以上学校的学生恐怕就没有这份机遇了。我成功完成了拾粪任务,获得了学校颁发给我的第一张也是人生唯一的支农奖状。

读初一的盛夏时节,学校安排学生们去两个生产队上生产实践课——学农支农,帮社员——农民割麦子,那可是在烈日下的麦地里晒破皮累断腰的实践课。社员大叔们为我们挑来大木桶,里面盛着加足了糖精的开水,那个甜啊,超出了甜的限度带着苦尾,喝起来既解渴又涩喉。我弯腰挥镰割着麦子,惊动了窝居在麦秆丛中的几只灰褐色小野兔,应该是一家子的兄弟姐妹兔。我丢下镰刀,追得它们四处逃窜,我扑倒在麦秆丛中抓到一只,它缩着脑袋蹲在我的手掌里,圆眼瞪我,煞是迷人,乐得我忘了皮灼腰酸。

后来我跟着父母返回城市。读高中时,已不兴学农支农,慢慢把那点农事经历包括拾粪的滋味给淡忘了。四十多年过去,谁若把麦苗和秧苗同时放到我面前,我未必能分清彼此,实在是愧对了我童年时的农事阅历。

两只吊瓜

到涟水西北的一个村庄看望病危的长辈,午后返回时想起了自己的祖屋。堂弟驾车沿城乡公路涟灰路往北行驶十分钟,就到了一个村子。公路东坡下是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河,老家的村子在小河的东边。下公路的出口处,是乡村最常见的制作业——水泥预制品场,做好的水泥楼板铺了一地。这个小场的东南角五十步远,就是我的祖屋。祖屋所在,才是老家所在。

我的祖屋翻盖过多回,每翻盖一次,就等于拍了一张一个时期的农村生活照。祖屋只有五间房子而已,最新翻盖于70年代末,三间面南的堂屋,两间面东的西屋,都是土墙瓦顶的,但门窗四周却是包砖的,屋基是块石。这种房子在三十年前已是华堂,前后三庄没有几家,但有一家姓柳的却是全砖瓦的房子,那就算贵府了。我在老家生活的那一年里,祖宅的堂屋是砖基、门窗四周包砖,屋檐是瓦、屋脊是瓦,总的来说是半砖半瓦屋。那是1970年,西屋是没砖没瓦的纯粹土草屋。堂屋、西屋的骨架是木头的,木头的优劣就不去说它了。那时候没有贪污受贿,更没有做生意这一说,半砖半瓦或全砖瓦的人家,都是有人在外面吃公家饭拿工资的。做干部的爷爷1965年去世后,不久奶奶领着十四岁的三叔从县城返乡生活,住的大概就是1970年的房子,它是在祖宅的根基上翻盖的。

堂弟是住过1977年版的祖宅的,我没住过老家的这种瓦房。但1979年后,七八岁的堂弟跑到他父亲——我三叔工作的县城上学了,接着三婶带着另两个堂弟妹也去了县城。人们为什么爱往城里跑呢,因为城里的生活比农村好。再问一句,西方的城里人为什么爱在城郊或乡村买房子住?因为西方人的生活比中国人好。连我们苏北小城这些还没割掉农业尾巴的市民,都爱夸张地说“农村的空气真好,风景真美”,接着就说到将来到农村盖两间房子住住之类的话。

我当然不好意思说,我们还没过上工业社会的日子哩,很多人还没看过百米之内的飞机呢。我女儿的小姨和小姨父的私宅就在美国大堪城的城郊社区里,他俩的年收入超过一百万元人民币,应该属于中产阶级家庭。女儿的小姨、小姨父分别是留美的学士、博士,十五年前他俩是上海、福州市民,而他们对祖国,具体地说对家乡的爱恋却比我们深得多,他们跑回家乡来祭扫祖坟的心情,比我们沉得多。

我和堂弟站在门锁已生锈的老家的门口,不知干些什么好。我们不想开锁进屋,不是因为钥匙收在三叔那里,而是我们没有资格破门而入。祖屋没有一块砖瓦是我们亲手挣钱买来的,我们也没为祖屋挖过一锹土流过一滴汗。我们只能注视它,怀想它曾给予的避风遮雨的恩情,回味多少代屋主积累给我们的生命和爱。

从来没有过围墙的院子里,长着一棵高出屋檐,枝杈蓬勃铺开的枣树。枣树上爬满了青藤和巴掌大的叶子,繁密的叶子中,吊下来一只只黄白色的瓜,长长的,大的长六七十厘米,小的有筷子长,再小的隐在叶子里看不到。我知道老家人叫它吊瓜,细的一头粗细均匀像手臂连着瓜蒂,几乎从一半的位置分开,下半截瓜就是瓜肚子了,大约有成人的脖子粗。如果把它纵向剖开,截面就是一把大砍刀的模样,就是电影里的新四军砍日本鬼子的那种红缨飘飘的大刀。1946年,我父亲十二岁参军时,这支陈毅的部队还叫新四军,他是没打过鬼子没用过大刀的新四军战士。我爷爷是抗战时期的地下党员、教书先生,当然跟日本鬼子斗过法,但不必用这种大砍刀。

东邻的柳大叔见一辆轿车停在韩家门口,就过来看看是谁来了,他的小儿媳妇也抱着他的小孙子走过来,还有其他熟悉和陌生的面孔。柳大叔六十好几,老而没透,头发白而稀,紫铜皱纹脸,身子骨还硬着,他说地里的什么事都能干。柳大叔先认出了我堂弟,后来终于认出了我,唏嘘说:“哎呀,一晃三十三年了,脸盘子还有点过去的影子。你家这屋子啊,二十多年没人住了,过去这是多好的房子……”

柳大叔见我和堂弟在祖宅前拍来拍去,让我给他刚会走路的小孙子来一张。我把相机镜头对准他的小孙子,背景是堂叔家的西屋南山头。他的儿媳妇特地把小儿子的绒线裤裆理开来,露出家人引为自豪的小鸡鸡。

我看到公路东西边村子里的人家都是瓦房,还有不少两层平顶楼房,楼房顶沿和门窗都是用琉璃瓦、铝合金、蓝玻璃装潢过的,外墙贴着城里最早使用现在还在使用的条形白瓷砖。不管瓦房、楼房,起脊的、平顶的,门楣上,屋顶中央,还是要画上花花的龙凤、鲤鱼等图案,再嵌上圆圆的镜片,太阳一照,闪闪生光。祈富。吉祥。辟邪。

我当然看到了,苏北乡村偏僻处的村庄里还有一些贫困标本似的草房,政府也在快速行动消灭这些五千年古居的遗存,行动的代号叫草改瓦。这个词将会像拾粪这个词一样,从使用拖拉机、收插机的农民的嘴角飘逝。你看,我老家的村民,提起草房已显出点儿不屑一顾的带点自傲的神情,而对我祖宅的那五间土墙瓦顶的房子,却都显出怀念的样子来。

老家只剩下两个堂婶、一个叫月子的近堂哥在家种地,厮守老屋,其他人要么成为城里的移民,要么出去打工挣现钞了。槐花妹妹呢,和我在1970年抢着竹竿,敲打树上成串槐花的槐花妹妹呢,她早已和其他的堂妹们嫁去了别的村庄或城市。故去的爷爷、奶奶和堂叔们没有离开老家一步,躺在早已找不到坟头的田地下,听拖拉机和收插机给他们唱听过或没听过的曲调,有听得懂的稼穑之歌,也有听不懂的网络流行歌曲。

我不希望半砖半瓦的祖宅,成为满是瓦房的村子里忆苦思甜的昔日对象,我也知道它终究会被风雨或人为拆掉。我希望把它留给守在老家的亲戚,任他们翻新居住,这样它才能长久些,站在我刚拍的那些相片里不倒下。

回城时,车子穿过沪宁高速公路、宁连高速公路,只用了半个多小时就到家了。而从前去老家,来回都得起早摸黑。做记者的我沿途看到意杨树把整个涟水的城乡染绿了,就坚信老家是24K的生态环境之乡。

从祖宅门前的瓜藤上摘下的两个吊瓜,我不用付钱就带回城了,吃了一个较小的。女儿看着黄黄的瓜瓤,嚼着嘴里甜甜的味道,问我,她妈妈和我怎么从来没买过这种瓜做菜吃。我说,有的东西是不用钱买的,有的东西是钱买不到的。

最大的六七十厘米长的吊瓜,被我放在花园住宅小区的家里阳台上,我要让它的肚子里注满阳光,保留得久些。女儿说,好主意,晒干了把瓜种子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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