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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精神始于认同

2019-11-20陈友祥

中学教学参考·语英版 2019年10期
关键词:中学生

陈友祥

[摘   要]培养中学生公民意识是中学政治课程标准的重要目标之一,公民意识的养成,有赖于中学生对宪法精神的认同。宪法认同源于宪法对其自身权利的保障和维护。文章以此为出发点,结合《依法履行义务》这节课的教学感悟,谈谈中学生的宪法认同意识。

[关键词]中学生;宪法精神;宪法认同;权利与义务

[中图分类号]    G63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058(2019)28-0058-02

中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对其一生的发展至关重要。由此,宪法精神、法治意识的培养便成为其关键和重中之重。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目标之一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宪法精神和法治意识,增强其对宪法的认同,并将其自觉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行动指南。

一、宪法认同

培养中学生宪法精神的关键在于让其内心对宪法产生认同。中学生只有真正认同宪法价值,增强其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并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和要求,才能将宪法付诸实践。而宪法制定的目的就在于实施,使宪法原则和内容在社会生活中得以体现。如果在生活中宪法得不到有效实施,违宪违法行为得不到惩处,其结果必然就是:宪法权威流于形式,宪法精神无处落实。

如何增强中学生的宪法认同意识,是我们一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一个紧迫而又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中学生对宪法的认同,应不在于宪法和法律的强制性,不在于教材对宪法地位的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所规定的是带有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不在于违宪违法必承担法律责任等外力,而在于如何让学生认识到树立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的实质就是维护自身权益,宪法是其自身权利的保障书,是捍卫自身权益的最有效途径和方法,使其从内心认同宪法和法律。为达到这一目的,就需要一线教师在授课时选取和学生密切相关的案例。学生身临其境,方易产生认同。

二、学情分析

中学阶段是学生成长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学生由儿童时期向青少年时期过渡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学生参与社会生活的领域不断扩展,他们不仅需要知晓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知晓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也需要知晓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理解履行法定义务的社会价值,自觉树立义务观念,承担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然而,现阶段中学生义务观念和责任感缺失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有些中学生义务观念淡薄,只懂得强调自己的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甚至有些学生只要一听到“义务”二字,马上想到的就是逼迫、责任、压力,乃至全身每个细胞都对此充满了拒绝。

因此,让学生了解自己应当自觉履行的基本法定义务,体味自己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价值,就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明确违反法定义务需担责,增强学生的义务观念、责任意识,懂得依法履行法定义务,能夠正确处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帮助学生树立公民意识,形成健全公民人格,提升公民素养,做负责任的公民,就成为本节课的主要教学任务。为达到此目的,并让学生从内心认同宪法和法律对此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节课特意选取了两个与教学内容相关联而又与学生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例来进行研讨。

三、举案说法强化认同

宪法精神的认同,源于与自身相关的具体的社会生活实践,而举案说法是增强认同感和认同意识的有效方法之一。在案例分析中要“注重启发性教育,引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在不断启发中让学生水到渠成得出结论”。

近几年来,高铁飞速发展,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多地选择高铁,而学生也成为高铁发展的获益者之一。然而,高铁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以下两个案例。

案例一:高铁吃泡面引发争端。2018年3月12日,据成都商报客户端报道,近日,一段乘客在高铁上吃泡面遭女子高声斥责的视频引发舆论热议,当事女子、高铁工作人员已分别做出回应。对于高铁吃泡面的行为网友已吵翻……视频中,一名女子高声斥责一名吃泡面的男乘客。她说,自己已经跟这名乘客说过不要吃,但该男子还是坚持和同行的女子吃了泡面,还告诉同行女子慢慢吃。女子大声斥责男乘客,称高铁上有规定不能吃泡面,且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责备其“没公德心”“没素质”。事件发生后,当事男子将自己录下的一段视频发至某贴吧。

案例二:高铁扒门事件。2018年1月,合肥高铁站在某高铁将要关门时,一罗姓女子以等老公为由始终站在车门处,阻挡车门关闭。列车一工作人员对她不断进行劝说,并告诫她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但她仍然不愿离开,并且一直在打电话阻碍列车准时发车。事后警方以罗某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为由罚处罚金2000元。

这两个案例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并不陌生,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曾经是高铁的乘客之一,所以容易将自己想像成案例中的角色之一。然后师生列举了高铁乘客和铁路公司分别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高铁乘客之权利:乘坐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铁路公司之权利:列车运营权、合法营运权、维护秩序权。与之相对应,高铁乘客之义务:按时上车义务、遵守铁路规则义务、保持列车环境卫生义务。铁路公司之义务:确保乘客安全义务、管理和维护列车义务、准时发车义务。通过分析,学生更加深刻地体会到只有我们每个人都依法履行相应的义务,才能保证高铁列车准点、安全、有序,进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利。据此,学生可以更好地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2)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3)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通过举案说法,学生对宪法关于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更强的认同。

总之,宪法精神的培养,始于认同,始于设身处地地玩味。作为新时期道德与法治的一线教师,我们要积极引导学生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崇敬,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让宪法真正铭刻于心,让宪法精神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而这也恰恰是我们道德与法治教师的职责和使命。

(责任编辑    袁    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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