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探析
2019-10-24刘畅
经济研究导刊 2019年23期
刘畅
摘 要: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作为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和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的集中体现,其本质是通过具体案例确立裁判规则规范约束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它能有效地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自由裁量权,弥补立法漏洞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同案不同罚”现象。当前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存在指导案例没有完全公开、指导案例拘束力不强、案例类别少、处罚幅度小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规范作用的发挥。为解决这些问题,应重新确定制定主体,增强指导案例拘束力,增加案例类别。
关键词: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探析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23-0195-04
行政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立足科学文明执法实践中的又一制度创新,其本质是以案例的形式来解释法律的具体执行或是示范如何把握法律适用的规则,且赋予案例相应的约束力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该制度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学界对该制度的研究也逐渐兴起。近年来,部分省份也开始尝试行政领域的案例指导制度探索,其中以湖南、河南和辽宁三个省成效最为显著。本文通过对三省目前实践经验的分析,探索现有模式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措施。
一、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的理论基础与功能价值
(一)案例指导制度的理论基础
1.遵循先例原则的体现
遵循先例原则最先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一种司法制度,体现为法院在先的判决对于今后的同类型的判决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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