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新政时期蒙古地区的改革
2019-10-21王洋
锦绣·上旬刊 2019年1期
王洋
关键词:清末新政;蒙古地区;筹蒙改制
一、蒙古地区实行新政的背景
近代以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不断渗入中国,蒙古的王公贵族开始与外国侵略者接触,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和权力,他们成为了外国侵略者的收买对象。这些王公贵族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不断加大对蒙古牧民的剥削和压迫,最终引起了牧民们的不满与反抗,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此起彼伏,社会危机日益加剧。“为了摆脱对外赔款和镇压农民革命而造成的财政困境,清政府加紧了对蒙古地区的搜刮勒索,不仅加重了对牧民群众的经济负担,而且还从封建王公那里夺取剥削的收益。在这样的形势下,清政府对蒙古地区原来的统治秩序很难继续下去,不得不对蒙古的政策有所调整和改变。”
1901年,清政府颁布上谕要求在朝为官的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驻外使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如何而國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修,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内,详悉条议以闻。”1902年,绥远城将军信恪上奏改练新军、筹备学堂,蒙古地区也开始了新政改革的计划,清政府为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蒙古地区的实际情况,派了大批官员前往蒙古地区考察。
1906年,清政府派肃亲王善耆携随从人员三十余人由北京出发,赴蒙古地区东部考察。东三省总督徐世昌也在1908年凑请设立了东三省蒙务局,统一管理东三省蒙地的改革事宜,“东三省蒙务局的成立,标志着东北新的蒙政体制一统筹体制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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