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滑稽模仿作品的合法性保护
2019-10-21陈洁
青年生活 2019年18期
陈洁
摘要:自2006年《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事件发生以来,滑稽模仿作品作为一种备受争议的作品种类引起了我国学界的集中研究讨论。而后,网络传播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数字新媒体的广泛使用,使得滑稽模仿作品发展势头更为迅猛。滑稽模仿作品的合法性探讨,不仅关乎滑稽模仿作者、被模范作品的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也涉及到公众利益与公民表达自由的相关问题。在我国著作权法对滑稽模仿尚无明确规定的情形下,讨论我国滑稽模仿作品的合法性界定对司法实践应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滑稽模仿 著作权法 合理使用 独创性
随着网络传播技术的日趋成熟,数字新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滑稽模仿作品近年开始活跃在大众视野,类如滑稽模仿中的“戏仿”类滑稽视频开始借助互联网快速发展,陆续有“哔哩哔哩网站”、“胥渡吧”、“谷阿莫看电影”等深受现今年轻人追捧的专业滑稽视频网站出现[1],滑稽模仿业已成为一种新趋势的流行文化。
发展带来的不仅是技术的成熟与进步,同样也带来更多的利益纠葛。与滑稽模仿有关的各类纠纷已从“崭露头角”演变为“不可忽视、亟待解决”。根据滑稽模仿作品构成的特殊性,对已经享有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在其基础上进行滑稽模仿的创作时,就会涉及到是否侵害了被模仿者著作权的问题。因此,对滑稽模仿作品合法性的探讨,不仅涉及滑稽模仿者、被模范作品著作权人、社会公众间利益的平衡,也涉及到权利保护与公民表达自由间的矛盾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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