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孔子之音乐社会功能之认识浅析海顿之音乐创作风格
2019-10-21张静琳
黄河之声 2019年11期
关键词:孔子
张静琳
摘 要:弗朗茨·约瑟夫·海顿的一生经历了巴洛克晚期和几乎整个古典主义时期,因此,在时间的酝酿下,他的钢琴作品风格可分为三种风格,早期是带有洛可可艺术风格的小规模作品,中期的作品中表现出激越高亢的情绪,晚期作品则极富戏剧性内容。对此,本文将结合孔子对音乐的社会功能进行分析。
关键词:弗朗茨·约瑟夫·海顿;古典主义时期;孔子
一、早期的作品风格
在《论语·阳货》中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兴”是指人们通过对音乐的直观联想所引发的审美情感体验;“观”是指通过分析音乐作品的时代背景或者对作者的了解,来了解体会时下社会的形态;“群”是指通过群体性的音乐活动加强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怨”是指在社会音乐活动中,人们通过音乐对某些社会活动进行批判。
弗朗茨·约瑟夫·海顿的家庭条件一般,所接受的音乐教育几乎都来自于他的生活和工作实践。当时奥地利执政者推行的“开明专制”制度使奥地利大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和知识分子对生活充满了希望和信心,对人道主义也有着深刻的信仰。因此从“观”的角度来说,海顿的早期作品既可以体现出他深受家乡的影响,也反映出当时奥地利的“太平盛世”现象。
在海顿的早期发展阶段,又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上述为第一阶段。在第二阶段,海顿主要是在钢琴织体写作上大胆探索。例如在他的第三十首D大调(HOb.XV1/45)奏鸣曲的第二乐章里,他为了模仿弦乐的音响效果将两只手放在同一个谱表中进行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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