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骚扰防治体系构建研究
2019-10-21王璟玥
新生代·上半月 2019年5期
【摘要】:近来频发的高校、职场性骚扰案件让我们看到女性在社会环境中受到的性别歧视,女性的性自主权和个人尊严受到极大侵害。然而在当前立法支持力度不足、救济途径不畅通、不及时的现状之下,遭受性骚扰的女性很难通过组织内部救济及外部司法救济实现维权。笔者认为反性骚扰应成为高校、职场乃至全社会的共识,反性骚扰理念的落实也是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和尊重,故而笔者从当前女性性骚扰的现状着手,结合我国现有的立法及救济机制阐释其弊端,最后提出了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性骚扰 妇女权益 救济途径
一、性骚扰背后的理念之争
(一)美国的反歧视理念
“性骚扰”这一概念最早来源于美国,美国的女权主义运动和反种族歧视的传统让民众逐渐将视线聚焦在女性这一社会群体,对女性的职场性骚扰行为投入关注,并且在1964年的民权法案明确禁止性骚扰。美国本土将性骚扰视为性别歧视,这是因为女权主义运动者和部分法学家认为女性之所以遭受性骚扰是由于女性这一特定的性别,当女性出于男性主导的职场环境之下,很容易受到来自男性同事或者上级的骚扰。 而且由于美国较为流动的职场环境,对于性骚扰的研究集中在女性职工由于性骚扰而造成的离职、入职障碍以及晋升困难等问题。
(二)欧盟的保护个人尊严理念
欧盟对于性骚扰的立法理念的理解不同于美国,较之美国的反歧视理念,欧盟将性骚扰定义为对公民个人尊严的侵害,同时欧盟的学者和立法者认为性骚扰的受众不仅仅局限于女性职工,反歧视的理念容易将遭受性骚扰的男性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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