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法的角度谈传统与现代
2019-10-21崔方正
大东方 2019年7期
崔方正
在很多书法家眼中,传统与现代在书法这条长线上始终是相反方向的两个端点,它们看起来永远不会相交。
我理解中的传统书法是这样的,像历代的王羲之王献之、欧颜柳赵、苏黄米蔡这些当然是传统书法,但是传统书法真正的含义并不只限于这些,现在很多人给传统书法上了一个枷锁,被困在里面的历代书家们可能正想拼了命的挣脱这种束缚。通常人们理解的“传统”是有许多误区的,因为传统有一种“欺骗性”。这种欺骗性,一方面是由于艺术史形成的对传统真相的蒙蔽;另一方面则是由于我们在面对传统意义上的经典作品时,有一种被动的审美心态。对传统的理解,不能只在对某一个书家某一个碑或者贴所形成的风格来理解,而是在于对作品背后创作传统的理解,也就是说我们要挖掘它背后的鲜活的生命力,而不只限于表面。
而当代,更多的是当代性。在元代以前的书法,由于欣赏习惯和距离是在手上把玩的,所以“手卷”成为主要的书写形式;元代以后,中国传统的建筑空间发生了变化,根据汉字的书写习惯,出现了中堂、条幅、对联这样一些书法艺术的外在形式,这些艺术形式与中国传统建筑和欣赏距离完全吻合。在当代,书法这门艺术在现代处在的位置不同了,实用性完全被电子信息时代化取代。所以对待现代书法的审美不能再局限于内容大于形式的范式了,而要追求一种笔墨形式的形式张力,追求视觉环境与书法艺术所产生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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